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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编 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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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摆脱计划经济的束缚,农场于1985年进行了体制改革。在充分发挥劳动力、技术、规模、效益的基础上,建立和发展职工家庭农场,重新分配和承包土地,确立农业双层经营体制。实行“两自理” (生产费用、生活费用全部自理)、“四到户” (土地、农机、核算、风险责任到户)自负盈亏的联产承包责任制。
通过体制改革,强化了服务体系建设和职能,使各级管理干部由过去的领导指挥型,变成指导服务型。对工、商、运、建、服等行业相继实行了承包、租赁、委托经营、股份制、拍卖等一系列改革,甩掉包袱,盘活资金,增强了企业的活力,使工、商、运、建、服等行业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经营方式的转变,农场在医疗体制、职工住房和养老保险等方面进行配套改革。20多年来,农场在坚持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基本原则下,从农场实际出发,通过体制改革的不断创新,逐步解决了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度中存在的各种矛盾,使农场经济和社会发展不断推向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