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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运输业改革

第三节 运输业改革



                  第三节 运输业改革
  1987年以前,农场汽车队拥有解放牌汽车55辆。其中:油槽车2台,60型牵引卡车1台。驾驶员实行效益工资,多劳多得,按劳取酬。所有车辆统一管理、统一调度、统一结算。
  1988~1992年,农场汽车队对农场实行包干上交,自负盈亏。汽车队内部实行承包,单车核算,交够公家的,剩下全是自己的分配形式。
  1993年,农场对运输业进行改革,成立交通运输公司,汽车队开始转制。除两台油罐车划给燃料站使用外,其余车辆全部作价转卖给个人,运输管理由交通科负责,汽车队解体改为货运站,负责对私营车辆的管理,为私营车辆提供配货、存车等服务。
  2005年,全场拥有机动车辆524台。其中汽车 128台,拖拉机378辆,农用运输车18台;拥有空车配货站5个,为农场经济发展提供了运输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