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农机标准化管理
第三节 农机标准化管理
第三节 农机标准化管理
1983年,农场以集中管理统一停放,恢复机车和农具的技术状态为重点,狠抓基础建设和机车的保养和修理工作。进行阶段性检查评比,以先进促后进。
1983~1986年,农场各生产队农机具统一停放到农具场的有 80%,家庭农场小四轮等到处停放,尤其是冬闲时,农具也停在家属区路上。针对这种情况, 农场加强四项基础建设(三库一场),严格农机管理规章制度,强化农机管理,加强农机监理工作,确保农机安全。
1987年,农场制定加强农机具管理实施方案,明确规定所有农机具一律在农具场停放。各农具场设一名更夫看管,更夫工资由各农机户根据所拥有的数量分摊,并制定更夫岗位责任制,零配件丢失由更夫负责包赔。
1994年,农场对农机管理实行“六统一”:统一田间指挥;统一田间作业质量;统一收费标准;统一停放保管;统一维修标准;统一收取大修基金和三库一场维修基金。同时,农场推行优车优具、优质优价政策。
优车标准:五净(油、水、气、机身、工具)、四不漏(油、水、气、电)、六封闭 (柴油、箱口、机油加注口、机油检查口、气化器、磁电机)、一完好(技术状态完好)。
优具标准:六不(不松动、不旷动、不钝刃、不变形、不锈蚀、不缺件)、三灵活 (调整、转动、传动)、一完好(技术状态完好);
优质优价:按动力机车与农具的检查状况,评出甲、乙、丙三类。甲类车为达标车组,作业费按标准价上浮1%~5%;乙类车组按标准价收取作业费;丙类车组作业费按标准价下浮1%~5%。
由于兴办家庭农场,农机具转让给个人,大多数有机户不能及时对农机具保养和维修,机具状况较差。通过经济、技术、行政法规等一套科学管理措施,农机管理化标准水平不断提高。1995年底农场农机管理标准化达到上级规定标准,通过管局和总局检查验收,连续三年被评为农机设备管理达标企业。
1995年,农场加强“软件”管理(技术档案、机车统计、工作日记等),加强了农机标准化管理。制定了田间机械作业六统一:“计划统一落实、地号统一安排、机具统一调度、作业统一指挥、物资统一供应、质量统一验收”。
1996年,农场根据黑龙江省《农业机械管理案例》和《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认真贯彻落实总局提出的“六统一”,对动力机械抓好“五净、四不漏、六封闭、一完好”;严格执行四等五级保养制;非动力机械达到“六不、三灵活、一完好”;切实做好农机标准化管理工作。
1997年农场制定《农机更改金的提取与使用管理办法》,维护农机具状态,提高抗灾和突击能力。
提取:链轨拖拉机每标准亩提取0.5元;收割机每作业亩提取1元,此款由生产队在兑现作业费时提取。
管理:“农机更改金”以生产队为单位自提自用,年提年用,单独进账,不准挪用。
使用:用于机具主要工作部件的更新补贴;整台农具更新补贴;整台动力机械的更新补贴。
1997年,农场对生产队机务副队长工作实行千分制考核。其中:落实农机政策 400分;农机常规管理工作200分;田间标准化作业200分;农机管理 200分。从机务副队长年工资总额中提取 3 000元作为目标考核工资,到年底根据农机科对其考核分数确定目标考核工资的发放比例。
1998~2003年,农场进一步加强农机管理标准化的基础建设,加大投入建设三库一场,2003年22个农业生产队全部完成三库一场建设,实现库房砖瓦化、场地砂石化、四周围栏化、区域花园化,使农机管理基础设施达到标准化、规范化,全面实现农机维修标准化、农机管理标准化、机械作业标准化、三库一场管理标准化。
2003年以来,农场坚持以科技创新为动力,注重新技术、推广应用新机具,通过科技入户工程启动,带动科技成果转化,引进先进适用机械,推动种植业发展。
在水田机具管理上,农场统一规划建水田机具专用房,把中小型农机具存放在专用库房里集中管理。为加强农机标准化建设,农场多次制定政策,采取补贴、贷款、分期付款等形式扶持职工购买和更新农机具。面对农机具数量骤增的情况下,农场依据质量效益农业方案和上级要求制定相应的农机管理措施,使农机标准化管理工作形成长效机制。
自1991年开展“农机管理标准化”活动以来,1995年农场被管局和总局评为农机管理标准化达标农场。1996~1998年,连续三年被上级评为农机设备管理达标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