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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疫病防治

第四节 疫病防治



                   第四节 疫病防治
  1983年,农场成立畜牧科,兽医站隶属畜牧科,兽医站负责全场牲畜防疫、检疫、化验、治疗、兽医药品器械供应、人员培训、研究推广新技术、服务咨询等工作。
  一、用药
  1983年以来,农场畜禽治疗所需要的化学药品均由分局兽药站供应,生物制品由分局兽医站统进。
  1985~1986年,农场为适应市场经济变化,加强了服务,兽药由专人购进和销售。1989年以后,畜牧科改制,实现经济单独核算,自负盈亏,改进服务,兽药品种增多。
  1997~2005年,农场兽医站加大服务保障体系和投入力度,在兽药管理上实行国有民营,投入资金,兽药品种增多达180余种。
  二、检疫与防治
  农场家畜主要传染病有:猪瘟、猪丹毒、猪肺疫、猪五号病、牛羊结核病、牛羊布病、鸡新城疫、霍乱、仔猪副伤寒、猪弓形虫病等。
  农场牛马羊猪等主要牲畜传染病发生,主要来自外进人员和引进畜禽带来的传染源。
  对传染病的防治主要采取定期预防注射、定期活体检疫、屠宰检疫、流通领域检疫、产地检疫和市场检疫相结合的综合性预防措施。
  活体年检:主要是牛、羊的布氏杆菌病、结核病,每年定期进行一次,受检率在 80%以上,其中奶牛为100%。
  屠宰检疫:1983年以后,兽医站设专人对市场卖肉摊位进行肉品宰后检疫,不经检疫的生猪产品严禁出售。1992年,农场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和总局《畜禽定点屠宰有关规定》,指派畜牧公司规划建设生猪屠宰厂,实行集中屠宰,定点检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