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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基建公司

第六节 基建公司



                  第六节 基建公司
  1984年,农场决定基建工程队与基建科合并为基建公司。实行企业部分自主经营,行政职能仍行使农场基建科的权利,农场给予拨款补贴。1986年,基建公司行政职能部分又重新划归农场机关,成立农建科(基建、土地、林业、水利合署办公);企业部分与木材厂合并实行限额包干,提成分奖的经济政策。
  木材厂是由原基建队木工车间和带锯车间组成,1984年底从基建公司分出成立独立经营核算单位,牟长信任厂长,栾福清任党支部书记。1986年农场决定把木材厂划归基建公司管理。
  随着农场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企业经营管理体制在不断的变化。1988年基建公司实行承包经营、定额上交、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营管理机制,干部实行任期目标管理,工资待遇与单独的经济效益挂钩。由于建筑业市场的放开,外地施工队伍进入农场,他们设备先进,技术力量雄厚,很快就占领农场建筑市场。农场基建公司只能维持现状,发展举步为艰。为摆脱困境,迎接市场经济的挑战,使企业不断增强活力和市场竞争力,1996年农场对基建公司公开招聘法人经理,实行三年租赁承包经营。使国有建筑企业转为国有民营。租赁承包经营 3年期限后,根据市场经济发展和农场城镇建设需要,基建公司和基建科退出农场编制,农场成立城建局,负责农场建设规划、施工管理、房产管理、城市管理及环境保护工作,农场建筑业全面走向市场,所有工程建设全部实行公开招标。
  1983年,王新存任农场基建工程队长,王世顺任党支部书记,梁长道任副队长。
  1984年,张恩胜任基建公司经理,王世顺任党支部书记,王新存、赵进秋任副经理。
  1985~1986年,赵进秋任基建公司经理,张恩盛任党支部书记,王新存任副经理。
  1986年,高同顺任副经理。
  1986~1987年,王新存代经理。
  1988年,王新存任基建公司经理,王世顺任党支部书记,高同顺任副经理。
  1989年,王新存任基建公司经理兼党支部书记,高同顺任副经理。
  1990~1995年,高同顺任基建公司经理,王新存任党支部书记。
  1996~1998年,刘志学任基建公司经理,王新存任党支部书记。
  1999年,基建公司管理人员和建设科合并为城建局。
               农场主要建筑工程统计表(2005年)
  表3—60                             单位:平方米



  
  续表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