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劳动安全管理
第五节 劳动安全管理
第五节 劳动安全管理
一、机构沿革
1983年,农场设置安全生产委员会,场长任主任,机务副场长及其他农场副职领导任副主任,成员由劳资、机务、工会、公安消防、电力、医疗、农业、畜牧、林业、建设、交通、宣传等有关部门组成。
安全生产委员会设安全生产办公室,设主任一名,专职安检员一名。
1983~1984年,农场安全办设在生产办,主任赵景明,安检员于希才、徐英。
1985~1986年,安全办设在劳资科,主任王跃山,安检员于希才、徐英。
1987~1998年,安全办设在农机科,主任于希才。
1999~2000年,安全办设在劳资科,主任王跃山。
2001~2003年,安全办设在工业科,主任于富海。
2004年,农场成立安全生产科。
二、劳动安全措施
20多年来,农场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施目标管理,层层签订责任状,安全生产实行一票否决。
全场各单位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按工种与行业确定教育内容,农忙季节进行重点教育,受教育者严格履行签字手续,安全教育面、事故隐患整改率、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率、特种行业持证上岗率达100%。安全工作记录真实、齐全、清晰。新录用工人经过岗前培训后再上岗。利用标语、路牌、宣传单和利用广播电视进行宣传教育。按上级要求,在每年 5月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周活动”,张贴标语、挂安全旗,播放安全教育录像带,开展安全知识竞赛等,形成时时讲安全,人人懂安全,增强全民安全意识。
三、劳动安全生产
(一)农业安全生产
农场农业生产安全管理主要以田间作物的病虫草害防治为核心,对农业生产用药、化肥的使用严格执行作业防护措施,参加农药作业人员必须配齐、配全安全防护用品,如防毒面具、口罩皮手套等。使用高效低毒农药,限制剧毒农药使用范围和剂量,使用后的农药瓶做无公害处理,确保人畜安全;参加作业人员严格技术操作规程培训,增强防护意识,掌握防护知识,防止中毒事故发生。
(二)农机安全生产
农场农机监理所加强对无牌无证机动车辆清理,对无证上路驾车的驾驶员治理整顿。对违章行驶的农用车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教育和处罚。农用车辆上路行驶经农机监理部门检验,核发车牌和行驶证。2005年,全场农机具100%安装警示反光板,严禁农机具停放在交通要道,以免妨碍交通引发事故。
田间作业配备安全信号和安全保险设施;收获机械配备灭火设施,做到有备无患。杜绝违章操作、疲劳驾驶、酒后驾车、驾驶室超员,严禁叶子板上坐人。
(三)工业安全生产
农场坚持“四有制度”,即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按照工业单位主管领导与农场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状中的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实施奖惩。实行一票否决制度,与单位管理人员经济效益挂钩。出现重大事故或发生因公死亡的单位不得评为文明单位、先进单位,单位主要领导及肇事者不得评优、晋级、提升职务。
(四)电力安全工作
农场严格用电标准,禁止私拉乱接电线和用电设备。载电线路与树木、电视天线有足够的安全距离,杜绝其他用电线路、设备可能引发的伤亡和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
用电开关和用电灯头远离线棚,避免发生意外。
对田间用电器材和用电设施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五)交通运输安全生产
农场加强车辆技术状况检查, 对营运车辆技术状况达不到 《机动车辆安全运行条件》和《道路运输机动车辆运行技术条例》要求的车辆,坚决停运,防止事故的发生。
严禁客货混载、超员超载行为。杜绝酒后驾车、无证驾驶。一经发现,除给予经济处罚外,对当事者给予严格批评教育。
农场客运站严格对进站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坚决执行“三品”检查制度,严禁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进站上车,以保证乘客安全。
农场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技术检查和驾驶员安全教育,与司机签订《接送学生安全责任状》,确保学生往返交通安全。
农场严禁车辆进入场区高速行驶,坚决取缔无证无牌车辆上路行驶,包括摩托车。
(六)消防
农场配齐各类公共聚集场所、学校、医院、市场、商店、公共娱乐场所以及饭店、网吧、歌厅、旅店等火灾自救和火灾预防的消防设施、设备。
居民柴草垛离房屋有一定距离,最低不少于50米。屋内灶炕保持整洁,冬季烧火要适量,经常检查炉子、火墙、烟囱是否完好,时刻注意用火安全。
严格执行液化气瓶检验制度,对不符合条件达不到安全标准的或在居民区内经营的一律清除,停止经营。
公共场所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禁止使用不是正规厂家生产的自制“土锅炉”。
在森林戒严期内,农场禁止野外用火,五级风以上禁止生产、生活用火。严格执行“六烧”“六不烧”的规定。坚决禁止林带内堆放柴草。
(七)集中办学安全工作重点
农场加强对集中办学校舍管理。配齐灭火器材,不配套或达不到规范要求的要分期、分批的整改,过期的灭火器予以更换,经常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无损。
加强对学校食堂器具消毒管理,卫生责任人和工作人员身体状况定期检查,并建立和完善卫生监督制度;卫生防疫部门定期对学校食堂的学生饮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预防中毒事件发生。
接送学生车辆需设置明显标志,经常检查车况,方向、制动灵活,运行时不抢行,做到不超运、不超速,并有老师护送,严格执行五签字手续,做到万无一失。
加强驾驶员安全教育,提高驾驶员的安全责任心,同时做好对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工作,时刻注意安全。
(八)卫生安全防疫重点
农场对日用小卖店、小饭店卫生防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杜绝过期、腐烂食品销售,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经常对学校食堂和学生公寓的卫生进行检查,保证食品质量和餐具的消毒。
(九)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管理的安全重点
农场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进行合法经营,经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易燃易爆品等人员必须经过总局安全知识培训,否则,取消安全经营许可证,禁止经营。
严格对经营户进行管理,做好自愿登记造册,严格运输、货源储存等各项管理。
对剧毒危险化学品单独存放管理,出现任何意外要追究经营者责任。
农业质检质保部门经常的进行检查,确保安全无事故。
(十)锅炉压力容器
1983年以来,农场对锅炉严格实行安全检查制度。对有锅炉单位实行定期、不定期的安全检查,按劳动条件、作业环境、以及安全措施进行检查,查处违反劳动纪律、安全操作规程等隐患下达整改通知书。用安全生产法规教育和提高干部、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
各单位主管领导是锅炉安全主要负责人,详细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目标,抓好制度建设,确保锅炉不发生各类重大事故,控制和减少一般性事故发生。
四、安全生产职责
(一)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
农场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场长)是第一责任人,审定农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审定农场改善劳动条件的规划和季度安全措施,组织对重大伤亡事故调查分析,对农场安全生产负总责。
(二)安全生产委员会副主任
农场安全生产委员会副主任协助场长抓好农场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系统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抓好分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对分管部门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发现重大隐患,立即组织有关人员研究解决。
(三)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
负责本单位、本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本单位人员按期进行安全教育,带头执行农场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
(四)安全生产办公室
负责召开全场安全生产会议,协调各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参加事故调查、鉴定、处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和年终安全生产评比工作。
(五)基层单位安全生产
场直单位和生产队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行政主管领导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根据各个单位的工作特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履行每月一次的安全教育和签字手续。重要岗位和要害部位、作业地点设有明显的安全防范标志,及时查漏洞堵死角,消除一切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五、劳动保护用品
1989年以前,农场职工在劳动生产中,多数技术工种工人享受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待遇。农场有关部门及管理人员经常下基层工作和参加劳动,也相应享受部分劳动保护待遇。1990年以后,随着农场体制的改革,享受劳动保护的工人越来越少,实现“两自理”后,基本取消享受劳动保护待遇,农业工人由家庭农场自行解决。特殊工种,如锅炉工、电工、电焊工以及医疗等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劳动保护由用工单位负责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