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党的纪律检查 第四节 党的纪律检查
一、机构沿革
1990年以前,农场未设立监察机构,其有关业务均纳入纪委管理。1990年 1月,农场成立监察科,姜峰任科长。1993年,农场纪委、监察、检查室合署办公,农场成立党委工作部,由农场党委副书记王甲林分管。1995年根据上级指示精神,纪律检查委员会同监察部门合署办公。王思祥为农场纪委书记。1998年,邓国锋任农场纪委书记。1999年,周凤国任农场纪委书记。2000年~2005年11月,周茂芳任纪委书记。2005年11月,王凤龙任农场纪委书记。
农场纪检监察人员更迭表(2005年)
表5—6
二、党风廉政建设
1983年以来,为充分发挥党的纪律检查部门“保证监督、惩处、教育”的职能作用,促进农场经济持续、稳定的发展,农场以查处党员干部违法违纪工作为重点,在全场上下广泛开展学习贯彻落实《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教育活动,结合农场实际,开展纠正不正之风工作,工作中心由办案转向教育和党的建设工作上来。
1988年,农场纪委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二大”、“十三大”精神,紧紧围绕着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协助党委端正党风,纠正党内不正之风,开展整党工作,利用典型案例在全场党员中普遍进行了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认真开展了打击严重经济犯罪活动的斗争,积极为改革服务,保证和促进农场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
1996年,在高举反腐倡廉,保驾护航两面旗帜的基础上,农场纪委进一步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先后制定并实行《党员干部十不准》、《办事公开化制度》、《党员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的报告制度》、《干部人事管理制度》等。制定《农场领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全体干部特别是对负有一定经济责任领导干部的行为,提出了具体要求,有效地规范党员干部的行为,增强广大干部的廉政、勤政意识。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党风廉政建设中有严重问题的进行认真查处。
1999年以来,农场纪委大力推行办事公开化制度,坚持两公开一监督制度良化社会环境活动。对农场各部门组织的招生,录干、征兵、就业等工作进行公开、公示,增加透明度,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农场党委2000年被总局党委评为党风廉政先进党委。
三、案件查处
1983年以来,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转向党风教育和党的建设工作上来,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党风有明显改观,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个别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受到当时一些不良影响,产生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无政府自由化倾向。农场党委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坚持教育为主,预防为主的方针,采取多种形式,有的放矢地开展党风党纪教育,严厉惩处违法违纪的党员干部,从而达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文明从政,科学执政的要求。
1984~2005年,农场纪委共受理基层来信来访 399件(次),立案查处70件,查处72人。其中党内警告23人,党内严重警告5人,留党察看 7人,行政警告5人,行政记大过11人,开除党籍20人,移交司法机关 1人。收缴违纪款(物)合计303 168元,为农场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