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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政法委

第五章 政法 综治

第一节 政法委



                 第一节 政 法 委
  一、机构
  1983年4月~1986年10月,张延志任农场党委副书记,分管政法工作。
  1986年10月~1991年12月,任德贵任农场党委副书记,分管政法工作。
  1991年12月~1995年3 月,王甲林任农场党委副书记 ,兼政法委书记。
  1995年3月~1999年1月 ,王思祥任农场纪委书记,分管政法工作。
  1999年1月~2000年,周凤国任农场副书记,兼政法委书记。
  2004年2月~2005年,周茂芳任农场副书记,兼政法委书记。
  二、队伍建设
  农场政法委加强教育广大干警牢固树立公仆意识,执法为民意识,逐步强化干警法治观念和服务意识;不断提高干警执法能力和业务水平,以更好地履行职责;学习先进模范人物事迹活动,树立身边典型,促进政法干警树立更高的理想和价值取向。
  农场政法机关始终坚持自觉接受监督,把自身执法活动完全置于农场党委、纪检、司法、新闻舆论和群众监督之下,不断完善内部制约机制,增强执法活动透明度,确保权力不被滥用,有力地维护队伍整体形象。
  努力营造良好环境,贯彻“从优待警”方针。
  加强政法宣传与沟通,优化社会环境,以赢得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的理解、关心和支持。完善内部管理体制,加强党对政法工作领导,防止权责不清、职责不明,减少非警务活动。建立政法经费保障机制,为政法干警提供更有力的物质权益保障,真正体现“从优待警”。
  多年来,农场政法委及政法各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发扬顽强拼搏、无私奉献精神,圆满完成各项任务。1995年 1月,获垦区政法队伍建设标兵单位,1999年获省政法委“学东莱、创人民满意政法单位”达标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