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检察室 第三节 检 察 室
一、机构沿革
1990年 2月,农垦检察院前进检察室成立,隶属农场,业务归建三江垦区人民检察院领导,王思祥任检察室副主任,同年任检察室主任。1993年检察室与监察科合署办公,王永海任监察科副科长,兼助检员。1996年王永海任检察室主任。1999年2月王雨军任检察室主任。2001年2月王跃山任检察室主任,卢明月任副主任。
2004年,检察系统管理体制改革,检察室行使建三江垦区人民检察院职能,驻地在农场。辖区包括前进和青龙山两个农场。2005年2月,杜刚任检察室主任。
二、案件查处
农场检察室自成立以来认真贯彻落实“公正执法,加强监督,依法办案,从严治检,服务大局”的工作方针,忠实履行检察职责,以查处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为重点,维护经济秩序,为农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保驾护航。共受理案件18件,立案11起,其中贪污4件,挪用公款4件,受贿1件,刑讯逼供案 1件,收缴脏款为200万元,挽回经济损失60多万元。有效地打击各种犯罪,震慑了犯罪分子。
前进检察室办案情况统计表(1990~2004年)
表5—13
三、检查监督
前进检察室自成立以来,坚持“预防为主,防查结合”的方针,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板报、文艺节目等宣传法律知识,利用办案的同时以案说法,不断扩大受教育面。自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事诉讼法》颁布以后,农场检察室多次在基层和街头进行两法宣传,发放宣传单 7 000多份,办板报30多期。农场检察室先后被农垦分院和建三江农垦人民检察院授予“先进集体和先进检察室”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