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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审判

第四节 审判



                 第四节 审  判
  一、机构沿革
  1983年,成立建三江农垦法院前进人民法庭,王福廷任庭长。1984年 1月,黄建敏任副庭长。1988年1月,黄建敏任庭长。1994年,华连芳任副庭长。2001年6月,华连芳接任庭长,钟文权、刘志鲁为法庭副庭长。2003年 4月,法院进行人事制度改革,全员竞争上岗,华连芳任庭长,刘志鲁、方芳任副庭长,法庭业务隶属建三江农垦法院。
  二、审判工作
  前进人民法庭依法进行民事审判,管辖前进与浓江两个农场,负责两个农场与辖区内的各类民事案件审判工作。多年来,前进人民法庭为两个农场经济发展创造稳定社会环境,充分发挥法庭在社会治安综治工作中职能作用,配合有关部门搞好法制宣传教育,做好人民调解组织的民调指导工作,处理好各类民事案件,特别是影响较大的民事案件,防止矛盾激化,全面做好审判工作,切实保护公民、平等经济主体的民事权益。坚持司法公正,加强司法的力度,对涉及面广、影响较大的案件及时审结。为农场经济发展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对企业内部存在管理上的疏漏及时提出司法建议,督促企业整改。以案讲法,做好法制宣传工作,通过公开开庭审理案件,对案件当事人及旁听群众进行法制教育。
  1983~2005年,前进人民法庭共审理民事、经济、支付令、执行等各类案件 3 079件,其中诉讼案件与支付令案件计2 303件,执行案件713件。
         前进人民法庭受理各类案件情况统计表(1983~2005年)
  表5—14                               单位:件


  
  三、队伍建设
  多年来,前进人民法庭重视干警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提高,坚持抓好政治理论学习,端正执法思想,增强司法水平和提高司法能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及“司法为民”等学教活动,组织好干警业务学习工作。抓执法执纪教育,增强干警廉洁自律自觉性。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到人,齐抓共管,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争优创模,加强对外宣传。扎实开展“司法公正树形象”和“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活动,规范各项管理,争优创模。狠抓调研,组织开展以“现代司法理念与审判方式改革”、“司法公正与司法为民”等为主体的理论调研活动。
  四、两庭建设
  1983年建庭初期,新建的法庭办公用房仅有一间,面积不足20平方米。1989年秋,农场原服务公司用房分配给法庭,用房面积250平方米,设有审判庭面积 100平方米,办公室面积100平方米,车库50平方米。同年农场出资为法庭配置“沈飞”警车一台,购置四通打字机一台,法庭办公条件明显改善。
  2002年,法庭自筹资金50万元,农场投入50万元,建设一栋集办公与住宅于一体的综合楼,总面积2 200平方米,其中办公楼面积910平方米,住宅1 203.66平方米,锅炉房、车库等附属用房160平方米。办公楼内一层二层为办公区,三层为审判区,住宅可居住8户干警,每户使用面积150余平方米。
  1989年以来,前进人民法庭曾先后获得省高院、农垦中院的“文明单位标兵”、“政法系统先进集体标兵”、“人民满意法庭标兵”、“十佳法庭”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