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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兵役

第三节 兵役



                  第三节 兵  役
  农场兵役工作,在1993年以前由同江市人民武装部管理。每年同江下达征兵任务,农场武装部组织实施后,再由同江市人民武装部送往各部队。退役兵员由同江市人民武装部送回各农场。
  1994年兵役改制为农垦负责征集,由管局人民武装部下达征集任务体检定兵,然后送往各部队,退役人员由管局民政局管理送往各农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