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四节 武器装备

第四节 武器装备



                  第四节 武器装备
  1983~1987年,基干民兵营武器装备统一存放在农场弹药库保管,由 3名警卫轮班看守。武器装备有七五炮、六零炮、轻重机枪、半自动枪、冲锋枪、手枪、各类轻重武器等。
  1987年下半年,根据上级要求,各类轻重武器全部移交到分局武装部库房集中存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