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教育体制改革 第一节 教育体制改革
1983至1989年,农场教育管理基本上是科教合一的管理体制,教育科和中小学是一套班子,后勤管理和财会管理设在教育科。中小学分设业务副校长,主管教学业务。教育科及中小学领导由农场按干部管理权限统一任免,中小学教师和后勤工人由农场统一安排,学校只有建议权,没有自主权。分配制度一直沿袭严格的等级制度,大锅饭和铁饭碗。教职工工资多少与本人的学历、教龄、职称有关,而与本人的工作业绩无关。
1990年上半年,农场派工作组进驻中小学校,农场党委副书记任德贵任组长,成员包括农场组织部长赵中英、宣传部长王甲林和司法办主任王守忠,工作组在学校工作两周,通过广泛接触教职工,深入了解各方面情况,经农场党委例会研究后,决定对基础教育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实行科、校分开,教育科作为农场的派出机构,是机关的一个科室,教育科负责全场的基础教育、幼儿教育、成人教育、职业技术教育的管理工作,并负责招生工作、教育科研和教育督导评估以及中小学勤工俭学等。教育科和中小学分设财会室,教育经费各走各的账。
1991年后,农场教育科和中小学试行校长负责制、结构工资制 (结构工资包括课时工资、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教师聘任制、工人合同制。
2002年,全场小学集中办学,农场对中小学教师用人制度进行改革,彻底打破教师职务终身制,所有教师实行考试考核相结合,竞争上岗,择优录用,优胜劣汰。后勤工人,全部竞聘上岗。第一线教师落聘后,安排到学校后勤做舍务管理工作。
2005年 7月,垦区教育体制再次改革,改革的主要内容是,进一步理顺教育管理体制,对教育实行归口管理,基础教育的人权、事权和财权,统一上划到分局人事局和教育局,中小学教师的任用和辞退等由分局统一实施,全局范围内公开招聘。教育分配制度随之改革,教师工资实行浮动工资制,工资由两部分构成,第一部分是基础工资,占本人档案工资的 70%左右,按月计发。第二部分是各种补贴和津贴,占本人档案工资的 30%,这部分作为绩效工资放在年末根据本人的教学成绩、学生的巩固率、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合格率分为三等,一等拿130%,得一等工资的占教师总数的 30%;二等拿100%,得二等工资的占教师总数的50%;三等拿80%,得三等工资的占教师总数的 20%。在这次改革中,教龄满30周年,男55周岁女50周岁的教育工作者,全部提前退养,退养工资拿80%,农场中小学和教育科当年退养12人。
农场教育系统领导人更迭表(1983~2005年)
表6—3
续表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