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文明创建活动
第二节 文明创建活动
第二节 文明创建活动
农场党政班子狠抓文明创建活动,不断创新创建活动的载体,找准创建活动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增强创建活动的时代性、时效性。坚持全民建、义务建、制度管,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投身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以“优良秩序、优美环境、优质服务”为创建目标,以文明场、文明队、文明校、文明单位、文明班组、文明岗位、文明窗口、文明人为创建载体和形式,制定详细具体的评比标准和严格的评比办法。采取滚动式评比措施,凡冠名为“文明”称号的一个周期(三年)后,如果停止不前的,将取消称号,下次参加重新评比和命名。1993~1998年5年间,农场十星级文明户和五好家庭、好媳妇、好婆婆、好夫妻等达标率65%。
环境建设是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是精神文明建设的外在表现形式,农场的环境建设大体上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1990年以前,重点是治理“脏、乱、差”为突破口,以绿化、净化、美化、香化为目标,大搞清理垃圾,栽树种花种草,修路等突击行动。第二阶段是1991~1998年,重点是加强环境整体规划,以改善和美化场容队貌为目标,环境建设与公益事业建设相结合,做到“五线、五化、五无”,即路沟一条线,树木一条线,仓房一条线,樟子一条线,院墙一条线;道路沙石化,街道林荫化,居民区净化,公共区美化,景观区花园化;街道无垃圾,门前无杂物,无散放家畜家禽,无机动车乱停放,无积水、积雪。第三阶段为1999~2005年,重点是在上述目标的基础上,结合小城镇建设,新增加创建内容:中心马路水泥化,排水路沟永久化,主要街道路灯化,新建小区楼房化,公共社区园林化,休闲空地草坪化,景观建设公园化,居民区域规范化,集贸市场秩序化。
为使环境建设经常化、规范化,1990年以来,农场每年春秋两季开展环境治理攻坚战,夏冬两委维护管理,各单位落实责任制,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及门前三包管理制度,场直配清洁工,分片包干清理垃圾。农场街道办有 2台垃圾车,常年不间断清运垃圾。农场文明办每年组织爱卫会、街道办联合检查评比两次,召开一次现场会,检查结果在新闻媒体公开曝光,记入各单位精神文明建设考核中,兑现奖惩。使农场环境建设步入规范化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