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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妇幼保健

第六节 妇幼保健



                  第六节 妇幼保健
  1984年8月,农场成立妇幼保健站。建站初期开展少量的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
  1986年以来,农场建立健全二级妇幼保健网,即农场妇幼保健站——生产队卫生所。全场配备专兼职妇幼保健人员29人。各基层卫生所都配备儿童体检必须设备体重秤,全面实行儿童、孕产妇系统管理。使基层生产队与农场妇幼保健站形成一个协调运转的信息体系。从而使自下而上提供的统计数据建立在较为周密详细准确的基础上。
  1990年 9月,农场成立妇幼保健基金领导小组,农场初步形成婚姻保健——孕产期保健——儿童保健”一条龙“服务”。
  1990、1991年,农场妇幼保健站先后购进了二氧化碳激光治疗仪、乳腺冷强光透照检查仪,妇幼保健站具备了 2间业务用房近60平方米,达到专业技术、人员、设施、房屋四配套,使农场妇幼保健工作在建三江分局名列前茅。
  1996年,农场妇幼保健站开展婚姻保健、孕产期保健工作,在男女婚前检查及孕期检查同时,提高孕早期检查率,开展妇女病和性病宣传教育、优生优育指导并帮助他们选择最佳受孕时机等。全场专兼职从事妇幼卫生技术人员29人,其中主治医师6人、医师13人、医士10人。0~7岁儿童体检、 产后访视等大部分工作由基层卫生人员承担。农场妇幼保健站坚持对基层卫生人员进行保健业务培训,定期进行业务考核。保健工作由无偿服务变为有偿与无偿服务相结合。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的颁布及施行,农场妇幼保健工作步入法制管理的轨道。农场妇幼卫生工作者认真贯彻妇幼卫生工作方针,宣传母婴保健法。按照《黑龙江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实施细则》规定,对辖区托儿所、幼儿园进行卫生保健管理与监督。卫生保育人员持有《托儿所、幼儿园工作人员健康证明书》上岗。
  1990年,农场妇幼保健站被总局评为妇幼卫生工作先进集体,1991~2003年连续被分局评为先进妇幼保健站。“十五”期间被总局评为妇幼卫生先进集体。
             妇幼保健普查情况统计表(1992~2005年)
  表6—20



  
           农场妇幼保健工作基本情况统计表(1983~2005年)
  表6—21



  续表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