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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计划生育

第七节 计划生育



                  第七节 计划生育
  一、机构沿革
  1982年,农场成立计划生育委员会。委员会主任由农场领导担任,委员由农场宣传部、组织部、劳资科、财务科、公安局、法庭、司法、民政局、工会、妇联、医院、计生办等部门主要领导组成。计划生育办公室成立初期,主要负责人员统计、避孕药具发放、独生子女发证工作。历任农场计生办主任的有:张风琴(1982~1983)、 卢世金(1984~1986)、富春凤(1987~1996)、商永玲(1997~)。
  1997年 5月,农场成立计划生育协会,协会成员由责任心强、热衷于计划生育工作的老党员、老模范、老职工组成。
  二、计划生育工作
  1983年,为贯彻全国计划生育会议精神,推广计划生育工作以宣传教育为主、避孕节育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的“三为主”经验,开展创无计划外生育、无多胎生育、无大月份引产的“三无”活动, 合江行署计划生育办公室特下发合计生字[1983]7号文件,一是对已生育两个或两个以上孩子的夫妇除即将退出育龄期有禁忌症者外,一律动员结扎,对已生一个孩子的妇女普遍上环,有病不能上环的上环不服者采取药具避孕节育办法,对计划外怀孕的采取坚决态度,动员人工流产,大月份引产。
  1983年,农场计划生育工作执行管局文件规定,男25周岁,女23周岁已结婚的初婚青年,以最小一方年龄计算,每晚一年奖励10元,如不领奖金者可延长婚假两周。凡达到晚婚晚育者不受指标和自然增长率限制均系合理生育,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家庭实行独生子女入托、入学、就医三免费,入托费由女方单位负责开支,学费、医疗费由男方单位负责开支,一方没有工作由有工作一方全部负责开支。实行晚育又报名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女职工延长产假6个月(当时正常产假56天),因工作需要不能延长产假者,可按月工资的30%给予奖励。在分配住房优先照顾晚婚晚育领取独生子女证户。分自留地时按 2人计算。凡违反规定超生躲藏的除给予处罚外,给予开除公职,3年内不给奖金,同时必须做绝育手术。
  1986年以前,由于受“男尊女卑,多儿多福,早婚早得济”的旧风俗影响,一度使农场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受到阻力。
  从1986年开始,实行计划生育准生证,新生儿必须持“准生证”、“出生证”方可落户。登记结婚的男女由农场职工医院指定专职医生进行婚检。全场建立三级计生网络即农场计生委、计划生育办公室、生产队卫生室。全场配备31名计生兼职人员,统一印制10本台账、一本计划生育家庭户卡。随着计生工作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精简账、卡、簿,由过去10本台账压缩成实用的 4本台账。每年度按单位育龄妇女孩子数分配绝育手术指标,接受绝育手术者,手术期间工资照发并按规定发给营养品,家中无人护理者单位出人护理。此间,人们对计划生育认识逐渐提高,一孩上环、二孩结扎自觉解除妊娠者增多。计划生育基本成为群众的自觉行为,每年人流、引产率大幅度下降。
  1990年 2月开始,计划生育工作执行省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的《黑龙江计划生育条例》,有关二胎生育条件参照《条例》第七、八条执行,对全场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提高5元。
  1992年3~4月,农场医院在农场妇产科人员紧张情况下,外请一名妇产科医生在外科配合下组织全场育龄妇女落实结育措施大会战,一次做了 200余例结扎手术,计生办人员下队做动员工作,用救护车接送结扎手术人员。
  1994年7月,开始执行1994年5月21日省八届人大常委会通过的《黑龙江省计划生育条例》,二胎生育条件参照第七条一、五、六款和第八、九、十、十一条执行。
  1997年 5月,农场加强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增加人员、增添设备,农场计生工作在分局名列前茅。
  1997年,全省生育意愿调查中,微机抽样抽取了农场二队、五队、九队、十四队、十九队、二十五队、修造厂、水稻办、教育科、供电站、油脂厂单位。
  1997年,农场对全场生产队用户卡进行重新走访,佳木斯市计生委规划科、佳木斯市综合组、总局、管局检查组对农场计生工作分别进行检查验收,先后有13个农场前来参观学习交流。
  1998年 8月,农场作为分局试点开展生殖保健工作。同年8~9月份,农场计生办组织有关科室历经一个月时间对全场生产队全部开展生殖保健工作。1999年 4月,农场在分局计生工作会议上做典型经验发言。
  2003年 1月,农场主管领导主持召开由计生委成员部门参加的计划生育齐抓共管会议,签订2003年度《前进农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状》,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当年 9月,一年一度病残儿童体检由分局组织鉴定改为由佳木斯市鉴定审批。当年10月,全场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由过去单位直接发放改为由计生办审核后发放。
  2004年5月20日,原场直计划生育 4个片区并为3个,中小学校医撤出负责计划生育片区,改为由计生办兼管。农场计生办对全场独生子女户重新登记;对2000年以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进行清查;对自实行计划生育以来持2胎生育指标而放弃的人员进行调查,农场对6对夫妇主动放弃2胎指标给予奖励。
  2004年7月11日是“第15个世界人口日”,主题是“关心母亲健康、关爱女孩成长”,农场计生办和街道办计生人员一起上街宣传,发放宣传单、小折页、避孕工具等。
  多年来,农场计生办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按避孕方法知情选择的要求,通过多种形式让群众了解各种避孕措施,采取上门服务送药具、送宣传知识小册子等。各相关部门对计划生育工作齐抓共管,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全面开展,利益导向机制健全,群众成为计划生育工作受益者,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依靠群众,尊重群众的计生民主体系建立,计生工作方法和思路得到转变;在推行计划生育队民自治中,坚持守法原则和诚信原则,加快了群众计划生育自治、自主、自觉的进程。
              计划生育情况统计表(1990~2005年)
  表6—22



  
  续表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