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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农场建立

第二章 建置

第一节 农场建立



                   第一节 农场建立
  农场是在建三江农场管理局勤得利农场原四分场的原有基础上筹建起来的。原勤得利农场四分场辖有13个农业生产队 (二十五、三十一、三十三、三十四、三十六、三十七、三十九、四十一、四十三、四十四、四十七、四十八、四十九生产队) 和基建队、水利队、汽车队、服务队、修理所等工副业单位。
  1988年 3月,根据国家和省政府对三江平原开发建设的总体部署,省农场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决定以勤得利农场四分场原有基础为依托,组建一个新型现代化农场,初定名浓江河农场。
  建设农场的主要依据是国务院办公厅[1987]84号文件,决定对三江平原实行开放开发和综合开发;省政府黑政函[1988]5号文件, 向国务院呈报的三江平原农业开发区建设计划任务书;农场总局黑垦局呈[1988]2号文件, 向国家呈报的《建设黑龙江垦区国家级农业商品粮基地规划》中提出建设浓江农场的规划。主要目的是通过开发建场来加快农业资源的开放开发、综合开发和加快黑龙江垦区国家商品粮基地的建设速度;通过开荒建场把尚未开垦的宜农荒原开发利用起来,扩大耕地,增加粮豆总产,为国家提供更多的商品粮和肉、禽等畜产品,以缓解国家在粮食方面供求之间的矛盾;通过建场开放开发为垦区引进国内外的资金、技术,加快垦区的开放开发。
  1988年6月,黑垦局复[1988]219号《关于新建浓江农场计划任务书的批复》将农场正式命名为浓江农场。
  根据总局批复,原勤得利农场四分场场部(直属单位)和8个农业生产队(三十一、三十三、三十四、四十一、四十四、四十七、四十八、四十九队)划给浓江农场。总人口3 250人,总户数786户,职工(包括合同工)1 059人,总控制面积75万亩(后测定为81万亩)。原有耕地15万亩,近期再开荒20万亩,逐步使耕地达成42万亩。
  建场坚持以改革总揽全局的精神,贯彻开放开发、综合开发、科技开发和有依托开发的方针,按照大农场套小农场的双层经营体制一步到位的路子,建设具有自我积累、自我发展能力的社会、经济、生态效益好的新型现代化农场,把农场建设成为以商品粮生产为主,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工商运建服综合经营,贸工农一体化的商品生产基地。
  管理体制原则上实行政企分开,实行场长责任制,对上级实行开发建设目标负总责,在农场党组织的监督保证下,领导、组织、管理农场。
  本着发展生产,有利于职工群众生活的原则,居民点设在各生产队,实行“统一领导,集中服务,分散居住,承包经营”的模式。农场实行场部和作业区两级管理,两级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