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经济结构
第二节 经济结构
第二节 经济结构
一、所有制结构
农场是以国家投资为主体的全民所有制农业企业,所辖区域内的耕地、荒原、林地、草地、道路、水面、水利设施和生产、办公、文教卫生科研用房及部分设备为国家和农场资产,农场代表国家拥有对其所形成的法人财产执行管理职责。
建场以来,经过改革的不断深化,原本以公有制为主体的所有制结构逐步转变为多种所有制并存的经济格局。通过出售、关停、转制、承包、租赁等手段,产权得到明晰,从而加快了经济社会发展的步伐,使农场成为主要以资源性资产经营为主的企业,为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奠定了基础。
1、种植业。农场耕地1988年承包给职工家庭农场经营, 家庭农场按规定上交农场利费和任务粮。1989~1995年实行双向承包,作业区和场直单位要按本单位种植面积和农作物类别上交农场利费税,所产粮食由农场粮食科统一管理销售。1996~2002年推行双层经营体制,实行以粮抵费的实物地租政策,家庭农场在上交完利费税粮后,剩余产品完全归自己所有,自主销售。2003年起,开始实行货币地租政策,种植户在向农场交纳完承租费之后,产品全部为自己所有。
2、养殖业。建场以来,养殖业属于个体私营经济。 为了促进畜牧养殖业的发展,农场曾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在资金、信贷、饲料地、技术服务等方面给予大力扶持,但所有制形式一直没有变化。
3、林业。农场区域内的天然林,“350”、“140” 绿化工程林,护堤林,“绿色城堡”林,2000年以前营造的农田防护林和大部分人工林为农场所有。2000年以后,“两沟一台”造林、宜林荒地造林、退耕还林地造林由造林户自己栽植、自己管理、林权归己,林产品 2:8分成(农场得20%,个人得80%),承包期限为一个营林周期(30~50年),林木采伐后,农场无偿收回林地。
4、农业机械。1996年之前,农场购置的农业机械属国有资产, 由农场统一管理和调配。全面推行“两自理、四到户”以后,农场将全部农机设备转卖给职工个人,实现了公有制向私有制的转变。
5、住房。农场职工住房原属国有资产。1992年开始住房制度改革, 农场住宅开始出售给职工个人,1993年以后,所有住宅都转变为私人产权。
6、工业。农场修造厂、水暖站、供电站原属全民所有制单位, 对修造厂1993~1996年实行租赁经营,1997年实行委托经营,1998年转卖给个人经营。1997年以前,水暖站发生的费用由农场核算支付,1997~1999年实行委托经营,2000年实行风险抵押经营,2002年出售给个人经营。1997年之前,对供电站一直实行限额费用包干经营方式,1997~1999年实行委托经营,2000年后实行风险抵押经营,2002年上划建三江电业局。对1998年建成的种子加工厂,实行股份合作制经营,2004年划归建三江种业有限公司。精米加工厂于2000年建成后基本属于闲置状态,现仍属国有资产。
7、商业。农场商店、 物资站原属全民所有制企业。1992年对商店实行分组承包,1993年转卖给个人经营。1996年以前,农场对物资站实行统一经营,1996年实行分组承包,1997年起实行委托经营,2000年关停,2003年解体。
8、交通运输业。农场汽车队从成立时起就实行定额上交、浮动工资、 超利分成的经营方式。1989年起实行单车承包,自负盈亏。1993年将汽车作价转卖,变为个体私营。对营运客车同样实行个人承包制,1994年以后改为民有民营。
9、建筑业。1990年前是基建队 “大锅饭”时期,1990年起实行预算包干、独立核算、自负盈亏,1994~1997年租赁给个人经营,1998年解体。
10、服务业。1988年农场成立劳动服务公司(服务队),属集体所有制单位,1990年起实行承包经营,1996年服务队解体。建场初期,农场对招待所实行档案工资,全额补贴,1993~1995年农场招待所实行承包经营,自负盈亏,1996年农场招待所解体。1993年新场部宾馆建成,农场对宾馆实行限额包干、定额补贴、档案工资政策,1996年宾馆分组承包,2000年进行委托经营,从2002年起实行租赁经营。
11、其他行业。1999年起学校食堂实行承包经营。2002年职工医院承包给个人经营。2003年,老场部幼儿园转卖给个人经营,新场部幼儿园租赁给个人经营。
截至2005年底,除资源性资产、公有房产、闲置资产和承包、委托、租赁经营中的固定资产属于公有制,其他资产均属股份制所有和个体所有。
二、产业结构
1、种植业结构
农场主要以种植业为主,1996年之前,大豆、 小麦的播种面积约占年粮豆播种面积的80%以上,尤其大豆的播种面积最大,致使重迎茬严重,病虫害多发,严重影响大豆的产量和质量。1996年以后,加强了种植业结构调整力度,农场大力发展水稻种植和扩大经济作物种植面积,使种植业结构逐步趋于合理,产品产量和质量得到很大提高。
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统计表(1988~2005年)
表3—1 单位:亩
2、农业结构
农场历年农业总产值及构成统计表(1988~2005年)
表3—2 单位:万元
从农业总产值及构成统计表可以看出,农场种植业产值占每年农业总产值的绝大部分,畜牧业、林业、渔业产值比重较小,畜牧业生产出现过反复波动。农场单一的农业产业结构没有得到实质性的改变,抵御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的能力较低。
3、国内生产总值
农场历年国内生产总值统计表(1988~2005年)
表3—3 单位:万元
建场以来,农场国内生产总值除1991、1992年之外,基本呈一直上升态势,但在构成比例中,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较快,而第二产业发展缓慢,可见农场工业、建筑业基础还十分薄弱。
三、基本建设投资结构
农场基本建设资金主要来自国家财政拨款、国外借款、国内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款四块。随着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个体私营经济得到迅速发展,个人投资基本建设份额不断加大,其投资方向主要为机电井、育秧大棚、造林、农机具、运输车辆、畜牧养殖和生产、生活、商业用房等。
农场历年基本建设投资结构统计表(不包括个体投资)(1988~2005年)
表3—4 单位:万元
第三节国民经济活动水平
一、总就业
从建场到1995年,农场的从业人员基本上为农场职工和离开学校后没有转为职工的职工子女。1996年起,农场为扩大水田种面积和加快荒原开发步伐,实施开放开发和引户开发战略,用优惠政策吸收场外人士来场从事种植业和养殖业生产,使从业人员数量猛增,超过了农场职工人数。
农场各行业职工人数统计表(1988~2005年)
表3—5
二、总收入与总支出
(一)企业
农场是以种植业为主的国有企业。从建场到1995年的 8年中,土地经营曾采取了平均分配、双向承包和股份合作三种形式。农场对作业区实行计划管理、独立核算、定额上交、自负盈亏、超利分成,此种经营方式实际上实行的是以农场统一经营为主,多种经营责任制并存的体制。农场根据各作业区土地肥沃程度、农田水利工程配套情况将作业区分类,每年按不同作物种植亩数向作业区收取利费,收取方式为货币。
1996年,农场全面推行“两自理、四到户”的双层经营体制,为解决种植户生产资金紧张和耕地承包困难的实际问题,采取实物抵租形式,即农场按计划面积、作物种类向种植户征收利费粮,再由农场统一销售后变为现金收入。此种形式一直持续到2002年。实物抵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户无钱种地的问题,但是也给企业发展带来了一定困难(实物变成现金周期过长),还增加了销售费用和市场风险,直接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
2003年农场开始以货币形式向种植户征收土地租金,加大了上打租金的力度,大大降低了市场风险和销售费用。土地实现了规模经营,水田面积逐年扩大,企业收入大幅度增长,基础建设步伐明显加快,偿还借款金额连年递增,农场经济步入了良性发展的快车道。
(二)家庭农场
1995年以前的家庭农场大体由开发性家庭农场、作业区职工个人家庭农场、作业区大机组承包和股份合作式承包 4种形式构成。由于没有从根本上摆脱农场出钱、职工种地的局面,特别是后两种承包形式只是将“大锅饭”换成了“小锅粥”,导致经营效益不好,亏损挂账现象严重。
1996年家庭农场则完全为种植户个体家庭农场。生产、生活费用全部自理、核算到户、盈亏自负,极大地调动了农户生产经营的积极性,经济效益明显提高,除受1999年粮食价格过低和2002年严重低温冷害影响给种植户造成很大损失外,绝大多数农户都获得了可观的利润。
历年企业经营情况统计表(1988~2005年)
表3—6 单位:万元
历年家庭农场经营情况统计表(1992~2005年)
表3—7 单位:万元
三、总储蓄
农场从成立之日起就一直处于高负债经营局面,企业没有存款,截至2005年,农场负债总额为14 804万元,职工人均负债119 660元,资产负债率为106.1%。
农场债务情况统计表(1992~2005年)
表3—8 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