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二节 信用社

第二节 信用社



                   第二节 信用社
  2004年5月6日成立浓江信用站,系同江市前进信用社在农场设立的代办机构,隶属于前进信用社领导。孙继萍为浓江信用站代办员。
  农村信用社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农民自己的银行。它是联系农民最好的金融纽带和广大农户生产的最有力的金融后盾。信用站被称为“小型信用社”,它能够直接深入农户,了解农户的要求,解决农户的基本生产困难,是信用社帮农、助农、联系农户工作的直接体现和最基层的工作机构。信用站办理的储蓄和信贷业务符合国家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
  2004~2005年信用站办理的主要业务是小额信用贷款和小额保证贷款。贷款金额计 1 200万元,贷款利率8.73%。
  农户、职工和各界人士办理储蓄业务,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存款分为活期和定期两种形式,定期存款期限分为3个月、6个月、1年、2年、3年和5年。
  2004~2005年12月,已发展储户206个,存款金额404.7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