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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国有经济

第十五章 非国有经济

非国有经济



                 第十五章 非国有经济
  农场非国有经济工作组织建于1990年管局庭院经济工作会议以后,原名为农场庭院经济办公室,没有任命主任,日常工作由场工会副主席董良珍负责。农场成立了庭院经济领导小组,把庭院经济纳入农场经济工作战略目标,党政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重点抓,其他领导协同抓,各基层组织有相应的领导小组,有专人负责。庭院经济办公室负责指导、组织全场庭院经济工作,总结、宣传、推广庭院经济典型。
  1993年10月,于世民由中学校长调庭院经济办任副主任,负责具体工作。
  1995年3月,赵春友任庭院经济办主任。
  1998年改庭院经济为非国有经济。农场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挂帅的非国有经济领导小组。非国有经济工作由农场授权工会直接管理,农场分管领导、工会、畜牧部门具体负责非国有经济的组织、协调和指导服务工作。要求各职能部门做好技术引进、信息传递,搞好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解决生产中出现的急难问题,开拓市场,搞好服务。
  1999年,农场设非国有经济办,岳宏伟任副主任。
  2000年2月,王兴坤任非国有经济办公室主任。
  2002年王兴坤内退,此后农场不再设非国有经济办,这项工作一直由场工会负责管理。
  庭院经济是指以家庭农场承包经营为主的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和流通行业等商品性生产。就经济性质看,属于个体、私营经济,其经营范围除了国家及法律禁止经营的其他一切经济活动。农场庭院经济是伴随着农场开发建设十分艰苦、灾害十分严重、资金十分紧张、职工生活十分困难的情况下,由解决手中零花钱的自发性生产转到以养殖为主的自觉性发展。特别是1990年为贯彻建三江管局庭院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农场开始重视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要求工会组织重点抓此项工作。本着 “放开、放宽、放活、放手、放胆”的原则, 使全场人民“八仙过海”各显其能,从房前屋后、小打小闹的自给性生产转移到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的商品性生产,并逐步成为农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据不完全统计,到1992年全场庭院经济中就养殖业而言,全年累计总产值137.3万元,占农场工农业总产值的11.2%。全场有养殖户950户,占总户数的79.1%,户均收入1 119元。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也较快,到1993年农场已有私营商业、饮食服务业46家,从业人员113人。
  为了推动农场非国有经济的发展,1993年 8月18日农场出台了《关于发展庭院经济的暂行规定》。8月28日召开农场庭院经济工作会议,提出 “八五”期间全场目标主要是发展养殖业、种植业和个体私营产业。1995年在农场经济工作会议上,建三江分局劳动模范养鸡专业户信宝清、个体商业带头人李云会等 5个自营经济典型进行了经验介绍。1996年个体私营经济悄然兴起,相继建成和投产小型面粉、稻米加工、榨油等加工厂6个,个体修理部增加到5个。在统一规划下,个体户在新场部自建了 560平方米的门市房,形成了市场服务一条街,个体商业、饮食服务业达36家。
  2000年以场部小城镇建设为载体的修理业、商业、饮食业等生产生活服务网点已具雏形。全场非国有经济行业已达26个种类,从业户1 140户,从业人员 1 446人,实现产值2 795万元,利润1 060万元。
  为了更好地推动自营经济的快速发展,农场不断加大对典型的宣传力度,以点带面。多次被分局、农场授予下岗再就业先进典型的曾亚珍、张风军夫妻二人下岗不失志,不等不靠,走自力更生,自我发展之路,开办了农场第一家五金、建材、鞋帽为一体的综合商店,经过10年的苦心经营,2005年已发展到拥有营业面积 200平方米,经营品种上千样,年销售收入达15万余元。张风军在不断发展中又创办了自己的施工队,工程也从盖仓房、羊舍的小打小闹发展到盖平房、车库、楼房,夫妻俩的事业蒸蒸日上,成为了农场的富裕户。他们富了不忘众乡亲,几年来安排下岗职工27人,帮扶贫困职工20多人,投入帮扶资金10余万元,为下岗职工树立了楷模。多年来他们依法经营,信誉第一,按时上缴国家的各种税收,2002年被评为先进个体户。2004年曾亚珍被建三江分局授予下岗再就业先进个人,他们家庭被总局授予“创业型家庭”和“小康之家”光荣称号。
  个体经济典型户宾馆经理王春伟,以热情的服务质量赢得了各界来宾的一致称赞,年创经济效益10余万元;王京国开办的农资经销公司,以质量和信誉赢得顾客;聂春霞、王斌夫妻在发展多业并举上走出了一条致富路,经营饭店、运输业、种植业,开办了浓江第一家药店,方便了广大职工群众,也为自己创造了可观的经济效益,他们在自营经济发展上起到了以点带面的促进作用。
  为大力发展非国有经济,培植新的经济生长点,农场一直坚持“先发展、后规范,先予后取、多予少取”的原则,少管多扶持,实行三不限(不限规模、不限建设、不限比例),在有效益的前提下,能发展多快就发展多快。养牛20头以上,猪100头以上,禽1 000只以上农场分给饲料地50~100亩,羊100只以上,农场分给饲料地30~50亩;亩收取利费税59元。凡是从事经济作物种植的,亩收利费税59元。允许农场各类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和开办私人企业、商贸流通贩运业、客货运输业、饮食服务业、旅店业、文化娱乐业、小型生产加工业、民营建筑业、修造业等,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各类技术人员及下岗分流人员从事非国有经济。对从事非国有经济的职工及个体劳动者,在入党、参军、评模、录干、当选职代会代表及各种社会荣誉、评定专业技术职称、参加社会保险、子女就学等方面与国有企业在岗职工享受同等待遇。同时规定:严格禁止对个体业者,自营经济专业户及私营企业乱收费、乱集资、乱罚款和乱摊派。不得以任何理由直接或间接地侵占个体户、私营户的合法权益,不准以各种手段对个体户、私营户的合法经营活动进行限制、刁难和打击。
  大力发展职工自营经济,“让全场职工群众尽快富裕起来,早日步入小康社会”,这是农场党委几任领导集体共同的愿望。农场党委以职工增收、企业增效,不断提高职工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为目标,以创建“小康之家”活动为突破口,进一步发现、挖掘、壮大新的经济增长点,拓宽职工群众增收致富渠道,大力发展职工自营经济。经过10余年的不懈努力和发展壮大,农场职工自营经济已进入区域化布局,商品化生产、产业化发展阶段,显现出了快速发展态势。截至2005年底,全场绿色有机食品种植面积已达14.2万亩,小粒黄豆面积达 2万亩,杂粮5 000亩、瓜300亩、中草药65亩,菇类 500平方米。与日本、韩国签订了有机大豆和小粒豆购销合同。农场积极发展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运输业,放宽政策,招商引资,个体工商户不断发展壮大,由建场时的15户发展到2005年的152户。畜牧业实现增加值1 100.7万元,比2000年增长 97.7%;肉类总产量1 135.1吨,比2000年增长1.18%;禽蛋产量94.9吨,比2000年增长48.3%。绒山羊年末存栏4.8万只,肉牛存栏2 003头,生猪存栏3 011头,非公有经济实现产值12 100万元,利润4 950万元,户均收入25 000元,从业者人均收入10 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