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财务管理
第二节 财务管理
第二节 财务管理
一、机构沿革
1988年,农场由原勤得利农场四分场分离出来,原会计室改称计财科,负责农场财务和计划统计工作。
1993年,农场体制改革,财务科合并为经营办。
1994年,财务科与经营办分离,恢复科室管理体制。
二、人员更迭
1988年,樊兆聚任计财科科长。
1989年,孙长友由记账会计提为副科长。
1990年,樊兆聚工作调转,孙长友任计财科科长。
1992年,原基建会计龚义钦任资金办主任(计财科副科长)。
1993年,孙长友任财务管理及服务中心主任,龚义钦任副主任。
1996年,赵玉礼任财务科科长,许传进任副科长。
1999年,原成本会计姜秀建任财务科副科长。
2000年,赵玉礼任场长助理兼财务科科长。
2002年,姜秀健任财务科第一副科长兼财务结算中心主任,张念勤任财务科副科长兼财务结算中心副主任。
2003年,原机关会计杨玉珍任财务稽查员(副科级)。
财务科人员更迭表(1988~2005年)
表4—3
农场财会人员统计表(2005年)
表4—4
三、会计核算体制
1988年,农场延用原勤得利农场的核算体制,实行“二级管理,二级核算”即农场、生产队。
1989年,为全面办好职工家庭农场,建立大农场套小农场的双层次经营体制,家庭农场成为在农场领导下以独户(联户)为单位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包干上交、自负盈亏的经营实体。农场将原8个生产队改为8个作业区,实行二级管理核算,即农场、作业区。
1990~1994年,实行农场对作业区承包,作业区对机组和家庭农场承包的双向承包经营形式。农场对作业区实行计划管理、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定额上交、超利分成。
1995年,农场对下属经济单位实行二级企业制度,分级核算的管理体制。即在农场统一计划指导下,生产自主经营,财务独立核算,经济自负盈亏;对经费拨款单位实行经费包干、独立核算、超支不补、节余留用。
1996年,实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全面推行“两自理、四到户”,各作业区也随之核算到户。此后,农场财务工作的重点是加大核算和监督力度,建立财务公开制度。
1997年,对作业区及场直单位实行会计报审制,账套实行微机化记账管理。
1998年,对作业区实行报账制。9 个作业区和场办统一并合为一套账,取消银行账户,按时定期进行报账;对场直企业实行报审制。资金收缴一律上交农场,经农场审批后拨付。转制后,9个作业区和场办不再单独进行会计核算,只设辅助登记账(包括:利费粮收缴辅助账、家庭农场往来辅助账、家庭农场固定资产辅助账)。
2001年,根据建三江分局关于加强经济管理的若干规定和会计委派制管理办法,在全场企事业单位全面推行会计委派制,由委派单位对所属受派单位会计人员的人事、工资、档案关系实行统一管理,工资由委派单位按标准发放。
2002年,为提高财务核算水平,加强监管力度,按照总局精神,农场成立财务结算中心,隶属财务科管理,负责全场各基层单位的财务审核、报账、记账及资金的收付等业务,至此,全场实现了两级管理、一级核算的财务报账制。财务结算中心下设4个核算组(农场核算组、农业核算组、企业核算组、社区核算组),将全场各核算单位的账套合并为4套会计账,取消原核算单位银行账户,资金收付统一由结算中心办理,各单位会计改为报账员。
2003年 4月10~15日,由农场组织人事部门牵头,纪委部门监督,财务科、审计科协调,共同组织实施对全场在职会计人员进行考试考核,择优录取、尾数淘汰,重新聘任委派会计人员。
会计核算体制的不断改革,农场财会人员队伍逐渐缩小。1993年全场有财会人员59人,2000年减少到44人,2005年为21人。
四、财务管理制度
建场之初,农场执行财政部和原农牧渔业部于1986年12月颁发的财农字第 424号文件《国营农场财务会计制度》。
1992年,财政部第4号和第5号令分别颁布《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农场依据“两则”制定了《浓江农场财务管理制度》并以浓场发[1992]18号文件形式下发。结合“两则”及农场财务制度对财务人员进行培训。
1993年 7月1日,按照总局的统一布署,全面实施新制度。以6月30日为结账日进行决算,按新旧制度对接要求重新建账,结转旧账。分期把全场财务人员派送总局进行新制度培训学习。
1995年,为使财务工作跟上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根据实际,农场制定了《浓江农场财务管理办法(试行)》,共计10章63条。重新调整了各项报销标准及作业结算价格标准,使其符合当时的物价标准。
1998年,农场下发浓场发[1998]16号文件, 重新制定 《浓江农场财务管理制度》,并附《财务管理工作考核办法》、《会计核算报账制实施办法》、《会计电算化核算报账制实施办法》,开始进行两级管理一级核算的财务管理体制的改革。
2000年,为了加强财务管理,提高企业效益,农场制定了《加强财务管理推行成本费用逆控制节本增效实施方案》,以浓场发[2000]18号文件形式下发。同年,为建立健全对各级领导干部的监督约束机制,堵塞各单位在财务管理中的漏洞,农场取消原各单位财务由行政领导一人负责制度,即“一支笔”财务领导负责制,建立“两支笔”财务党政领导负责制度。对本单位的经营收支、债权债务、年终财务决算等财务活动由行政领导和党支部书记共同签字负责。在财务管理活动过程中,党政领导在会计凭证单据上共同签字后,如出现违法违纪事件,行政领导承担经济责任的60%,支部书记承担40%;行政责任、法律责任由党政领导共同承担,党内责任由支部书记一人承担。对没有支部书记签字的会计原始单据,不得做会计记账凭证;财务科发现会计记账凭证没有支部书记签字,不准报账进入微机。
2001年,农场重新制定了《浓江农场财务管理制度》,就会计核算报账制、会计人员委派制、财务管理工作考核、固定资产折旧、机械作业及劳务结算、成本费用逆控、财务刚性化预算管理等进行了明确。
机械作业及劳务结算价格一览表(2001年)
表4—5
续表4—5
注:1、此作业费结算价格按柴油3元/公斤计算。
2、因油料变动单项作业价格按作业亩价格÷标准亩价格×油料公斤变动价差计算。
农作物亩成本逆控一览表(2000年)
表4—6
续表4—6
2002年起,农场每年都以文件形式下发财务刚性预算实施方案,对年度利费收缴指标、刚性预算支出、各单位经费使用等进行核定。通过财务结算中心对刚性化预算实施微机化管理,来监督、控制各核算单位刚性预算的执行情况。
根据农场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在企业内部实行收支预算管理和预算开支刚性化经费包干使用管理办法的总的原则是以收定支,量入为出,确保刚性,压缩弹性,统筹兼顾,留有余地,自求平衡,严禁赤字,摸兜花钱。预算中要留有节余,预算开支顺序为先保稳定,然后是生活所需,生产所需,并逐年兑付职工应付款,最后是有计划的搞基本建设项目。
五、专项管理
(一)固定资产管理
1989年起,农场基层各核算单位都建立了固定资产台账,由专人登记固定资产变动情况,详细记载各类资产的技术状态及变化情况,做到账物相符,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凡使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和其他与生产经营所需的机械设备、器具、工具都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固定资产的购建年初要有计划。
固定资产内部流动实行有偿调拨,由单位申请,经农场批准,计财科开“调令”,办理调拨手续结转财务账。
固定资产折旧统一按国家规定的折旧率计提折旧。因季节性原因不使用的固定资产照常提取折旧,对经常不使用的固定资产提前报废不再提取折旧。所提的折旧资金专款专用,一般用于固定资产更新改造或用于新设备和新建筑物的购建。1993年住房制度改革,原公有住房一次性作价全部转让给职工。1996年农业机械全部转让给职工个人所有,不再计提折旧。但国有固定资产仍然按规定计提折旧,推行加速折旧法。
固定资产处置要经财务、计划、基建、机务、审计等有关部门评估后方可进行。
固定资产折旧率一览表(2001年)
表4—7
固定资产变动情况统计表(1988~2005年) 表4—8
(二)流动资金管理
建场之时,农场所需资金已经由国家拨款改为向银行贷款,农场按计划向银行提出申请,银行按计划发放贷款,然后农场按生产规模、生产任务下拨给农业生产单位购买生产资料,由会计核算费用。1989~1995年,由于农业生产周期长,资金周转率低,生产资金占用大,贷款计划不能满足农场生产建设对资金的需求,加之国投资金到位时间较迟缓,农贷资金到位严重不足,每年都会造成项目投资欠款,最后挤占了当年生产流动资金和应付职工款。为提高资金利用率、活化资金,1992年农场成立资金管理办公室,隶属于计财科,负责全场的场内资金限额核定、贷款发放、资金调控和结算工作,其作用视同“场内银行”。各基层单位都在资金办开设存贷款账户,会计、出纳员为资金办代办员。所有财务转账支付、现金支付业务全部通过资金办划转和办理。资金办按年度、月份编制资金收支计划,清理、结算内外部门各项经济往来和欠款,监督单位之间单方或双方挂账,挖掘资金潜力,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利用率,同时增强对资金的监督和清缴力度,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生产资金严重不足的矛盾。1996年以后对生产资金不再管理,全部由家庭农场自理、核算,必要时农场垫付的生产资金由清欠办公室于年底清缴,但储备资金和产品资金仍由农场管理。
1988~1995年现金管理以收、支两条线为主,场内销售收入的现金必须上交农场财务科或存入银行,不准坐收坐支。需要现金时到财务科借“备用金”,核定现金库存限额。1998年实行报账制,取消作业区银行账户,现金集中在核算中心管理,资金使用由农场统一安排。2003年土地承包费由实物地租改为货币地租,并加大上打租力度,现金流量增大,实行货币资金刚性管理制度,现金支付必须经场长审批。
农场是利用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开荒建设的农场,建场伊始就遭遇了国家紧缩银根政策,国家投入的资金先天不足,还背上了勤得利农场移交过来的 1 852万元的债务包袱。移交债务划为农业银行流动资金贷款,直接导致了产品销售资金进入农行账户后被扣留偿还贷款。为了维持生产、生活和企业办社会支出,农场只有通过向计划银行以外的金融部门贷款、借款,或者发动职工集资以及向物资供应等部门赊购物资材料等多渠道筹集资金,大大提高了资金成本,使高负债经营的局面一直难以摆脱。2005年农场负债总额 1.4亿元,资产负债率为106%,年支出财务费用638万元。
农场年末流动金占用情况统计表(1988~2005年)
表4—9
农场资产负债情况一览表(2005年)
表4—10 单位:万元
续表4—10
注:“*”为未确认的投资损失。
(三)专用基金
1、更新改造基金。1993年以前,根据农场总局和国家有关财务规定, 从固定资产折旧和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变价收入中形成更新改造基金,主要用于农机具更新和房屋建设等。1993年新旧会计制度转轨,新会计制度取消专用基金账户,房屋等已转卖给职工个人,不再提取更新改造基金。
2、大修理基金。1993年以前,农业机械根据马力耗主燃料计提大修理基金。拖拉机每耗1公斤主燃油提0.30元,联合收割机按作业亩每亩0.70元提取,汽车每公里提1.07元。1993年按新会计制度规定调账,大修理基金有结余,在计提时有文件规定、合同有契约依据的,其所有权归家庭农场或车组个人,并在企业生产费用账内直接体现,属资金负债类,调账时作为预提费用挂家庭农场账内。1993年以后不再提取大修理基金。
3、职工福利基金。1988~1991年根据总局规定,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1%提取福利基金,其中:职工医疗经费8%,生活困难补助2%,集体福利事业补贴及设施支出1%。可与财务包干结余中提取 15%的福利基金合并使用。1992年按上级文件规定,列入成本的职工福利费由原来按职工工资总额扣除副食补贴和奖金后的11%提取改为14%提取,结果加大了福利金的超支。1995年规定福利基金不准超支,不准结转下年,在应付工资(储备工资)或年度奖金中列支。
4、生产发展基金。1988~1992年,按总局规定从财务包干结余资金中提取50%作为生产发展基金,用于补充企业自有流动资金不足和扩大再生产。实际上是连年超支,1993年后不再提取。
5、奖励基金。1995年以前按财务包干结余15%分配奖励基金,从当年实现利润中提取,用于职工年终一次性奖励。兴办家庭农场,职工实行生产、生活费用两自理,效益工资被取消,奖励基金不再提取。
6、其他基金。1988~1995年,根据总局、 管局和农场规定按播种面积提取畜牧发展基金、育林基金、水利基金。按国家规定上交交通能源基金和预算外调节金。1991年根据总局规定建立各项发展基金制度。主要有农业基础建设基金(用于大修理、三库一场建设、种子培育),农机更新基金、农田基本建设基金(用于水利、育林、田间道路维修)、社会发展基金 (用于文教、卫生事业的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1996年对农业生产单位实行实物(粮食)抵租之后, 不直接向家庭农场收取各项基金,年终决算时,按照总局和农场规定的各项基金标准,从收缴的实物中分解出来各项基金进账管理,专款专用。
(四)政策性、社会性支出
农场是特殊的企业,不仅要组织生产经营,还要积极筹措资金安排政策性、社会性支出。农场政社支出主要有中小学经费支出,专职政法机构支出,民政支出,边防民兵执勤支出和其他支出。政社总支出由1989年的28.8万元增长到2003年的 542.3万元,增长了18.8倍,2005年减少到 420.2万元,增长了14.5倍。企业办社会给农场背上了沉重的负担,严重制约了农场经济的发展。
历年专用基金基本情况统计表(1988~1992年)
表4—11
历年政策性社会性支出情况统计表(1989~2005年)
表4—12 单位:万元
(五)成本核算
1988~1992年,农场对基层单位实行财务转账制。作业区所发生的经济往来业务,全部由农场计财科统一填制转账凭证,一式两份由作业区与计财科分别记账。生产费13要素为:工资及福利费、种子及种苗、饲料及褥草、工业原料、肥料及农药、燃料及润滑油、零件及耗材、低值易耗、其他材料、折旧费、动力费、场内劳务费、其他支出。种植业成本构成:种子、肥料、农药、人力作业费、机械作业费、田间运费、其他直接费、共同生产费、管理费。机械作业费:工资及福利费、燃料及油料、折旧费、修理费、其他直接费、机务管理费。此期间主要以“账内核算成本,账外计算费用”的形式进行科目归集。成本核算同时要制定定额管理,健全原始记录,执行国家或农场规定的开支标准,不准乱挤乱摊成本。1993年会计制度改革之后,成本核算只计算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其他材料、制造费用。机械作业费:工资及工资性支出、燃料及润滑油、其他直接费。
1996年以后生产经营活动和生产费用由职工自理,不向会计提供核算依据,会计无法按原财务口径进行成本核算,只能通过调查取得生产消耗和产品产出的数据进行核算。1998年垦区推行“成本逆控法”,计算出各种作物的生产成本、亩成本、公斤成本,为家庭农场进行财务服务,以达到节本增效的目的。
1988~1995年,农产品销售统一归粮贸科核算,年底根据农业单位上交产品的凭证,把销售出去的粮食按作业区、上交等级划转给作业区,由作业区会计计算收入,再计算出生产费用支出、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减去上级转入农业税和管理费计算盈亏。1996~2005年农场盈亏计算来自收缴家庭农场上交的承包费(利、费、税),然后再计算管理费支出、财务费用、上交地方财政农业税、企业营业外收支,剩余为农场盈亏指标。
种植业主产品单位成本统计表(1988~2005年)
表4—13 单位:元
管理费支出情况统计表(1988~2005年)
表4—14 单位:万元
生产费用统计表(1988~2005年)
表4—15 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