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劳动安全管理
第五节 劳动安全管理
第五节 劳动安全管理
安全生产工作一直是农场保护和发展生产力的一项重要工作。农场各届领导都十分重视安全生产,能够认识到安全生产就是生命,安全就是稳定、安全就是效益,在抓好生产经营的同时,统一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处理存在的隐患,严格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制。
一、安全生产机构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农场、作业区、各场直单位都成立了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安全生产小组。农场成立由机务、监理、交通运输、公安消防、电力、工会等部门组成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安全办,办公室设在劳资科,主任由劳资科长担任。各单位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都由单位的领导组成,并配备兼职安全干部一名,负责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二、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内容
1、安全教育重点
农场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责任落实到位,增强各级干部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
各基层单位每月进行一次系统的安全教育,内容全、细、不留死角。农忙季节进行重点教育,不经教育不准上岗,不准投入作业;节假日走家串户进行面对面的教育,受教育者要履行签字手续,安全教育面达到100%,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树立不伤别人,不被别人伤害的安全生产理念。
利用路牌和标语进行宣传教育,利用小字报下发安全生产宣传单和利用广播电视进行教育,使安全生产工作家喻户晓,做到警钟长鸣。
逢会必讲安全,安全教育无处不在,形成时时讲安全,人人懂安全,户户想安全,事事注意安全的全民安全意识。
2、交通、交警安全生产工作重点
加强车辆技术状况检查,对营运车辆技术状况达不到《机动车辆安全运行条件》和《道路运输机动车辆运行技术条例》要求的车辆,要坚决停运,防止事故的发生。
严禁客货混载、超员超载行为。杜绝酒后驾车、无证驾驶。一经发现,除给予经济处罚外,要对当事者给予严格的批评教育。
客运站要严格对进站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坚决执行“三品”检查制度,严禁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进站上车,以保证乘客的安全。
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的技术检查和驾驶员的安全教育,要与司机签订《接送学生安全责任状》,以引起司机的高度重视,使之认识到手下的方向盘责任重大,确保学生往返的绝对安全。
严禁车辆进入场区高速行驶,必须限速。坚决取缔无证无牌车辆上路行驶,包括摩托车。驾驶摩托车必须带头盔,以保证行驶安全。
3、农机监理安全工作重点
加强对无牌无证机动车辆的清理。对无证上路行驶的驾驶员要治理整顿,持证操作。
农机监理部门要按规定加强上路行驶的农用车辆管理,对违章行驶的车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教育和处罚。农用车辆上路行驶要经农机监理部门检验,核发车牌号和行驶证,否则禁止上路行驶。农机具要100%安装警示反光板。交通要道禁止停放农机具,以免妨碍交通造成事故。
田间作业的机械,要按照农机部门的要求配备安全信号,安全保险设施。收获机要配备、配足灭火设施,做到有备无患。“三库一场”要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和防火工具,做到有备无患。
杜绝违章操作、疲劳驾驶、酒后驾车、驾驶室超员。坚决禁止叶子板上坐人,对不服从指挥的要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4、公安、消防部门安全工作重点
各类公共聚集场所、学校、医院、市场、商店、公共娱乐场所以及饭店、网吧、歌厅、旅店等场所火灾自救和火灾预防的消防设施、设备(包括灭火器、防火工具)要予以配齐、配足,预防万一。
各单位居民柴草垛堆放要有一定的距离,最低不少于50米。屋内灶坑保持整洁,冬季烧火要适量,经常检查炉子和火墙及烟囱是否完好,时刻注意用火安全。
液化气钢瓶检验。杜绝超期使用和不合格液化气钢瓶充气现象,严格执行液化气瓶检验制度,对不符合条件达不到安全标准的或在居民区内经营的一律清除,停止经营。
公共场所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禁止使用不是正规厂家生产的自制“土锅炉”,继续使用的应采取强制措施禁止使用。
使用焊接氧气瓶和乙炔瓶的单位和个人,操作人员必须持证操作,禁止和取缔无证操作,必须到定点单位充气,按规定运输和使用。
各单位烧锅炉的司炉工要坚守工作岗位,忠于职守,持证上岗。
在森林戒严期内,禁止野外弄火;五级风以上禁止生产、生活用火。严格执行“六烧”、“六不烧”的规定。坚决禁止林带内堆放柴草,否则追究单位行政领导责任。
5、集中办学的安全工作重点
加强对集中办学的校舍管理。要配齐灭火器材,不配套或达不到规范要求的要分期、分批的整改解决,过期的灭火器要予以更换,经常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无损。
加强对学校食堂的卫生和器具的消毒管理,卫生责任人及工作人员的身体状况等进行定期检查,并建立和完善卫生监管制度;卫生防疫部门要定期对学校食堂的学生饮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预防中毒事件的发生。
接送学生车辆需设置明显标志,经常检查车状况,方向、制动灵活,运行时不抢行,做到不超员、不超速,并且有老师护送,严格执行五签字手续,做到万无一失。
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提高驾驶员的安全责任心,同时做好对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工作,时刻注意安全。
6、卫生防疫安全工作重点
对全场的日用小卖店、小饭店的卫生防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杜绝过期、霉烂食品的销售,预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经常对学校食堂和学生公寓的卫生进行检查,保证食品质量和餐具的消毒。
7、电力安全工作重点
严格用电标准,按要求安接保险盒、保险丝,禁止私拉乱接载电线路和用电设备,保证用电的正常运行。
载电线路与树木、电视天线要有足够的安全距离,杜绝其他用电线路、设备可能引发的伤亡和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
用电开关和用电灯头要远离线棚,避免发生意外。
对田间的用电器材和用电设备要经常检查,以保证正常的运行和用户的绝对安全,发现问题及时整治。
8、对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管理的安全重点
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进行合法经营,经营危险化学品、烟花炮竹、易燃易爆品等人员必须经过总局级安全知识培训,否则取消安全经营许可证,禁止经营。
严格对经营户进行管理,做好资源登记造册,严格运输、货源储存等各项的管理。
对剧毒的危险化学品要单独存放管理,出现任何意外要追究经营者的责任。
农业质检质保部门要经常地进行检查,确保安全无事故。
9、基层单位安全工作内容
各单位要建立安全生产组织,责任分工明确。水稻种植户的安全生产工作由水稻副主任负责主抓和落实;农机安全操作和使用等一系列安全工作由机务副主任负责;晒场安全生产工作由书记和晒场主任负责;居民区安全生产工作由书记和治安员负责。作业区主任负总责,建立责任清晰的安全生产网络体系,做到安全生产处处有人管。
对重要岗位和要害部位、作业地点要设有明显的安全防范标志,杜绝各类隐患。采取一切措施,使用一切手段,确保安全生产。
农场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每次安全生产检查后都以场办文件形式下发安全生产检查通报,做到警钟长鸣。
农场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连续被管局授予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安全生产达标单位。1989~1993年为达标单位,1994~1998年为先进单位,1999、2000、2004年为达标单位,2002年为先进单位。
三、劳动保护
农场职工在劳动生产中多数技术工种工人享受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待遇,随着经济条件的好转,劳动保护用品待遇逐步提高。1988年,机务工人有皮大衣、工作手套等待遇。1989年,机务工人每人一套比较上档次的工作服。当时根据农场各级管理人员经常到基层参加劳动、指挥生产的实际情况,管理人员也享受同样标准的劳动保护。全面实行“两自理”以后,只有特殊工种工人享受劳动保护待遇,如锅炉工、电工、电焊工等。
安全生产考核内容及评比标准一览表(2004年)
表4—24
续表4—24
续表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