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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国有资产管理

第八节 国有资产管理



                  第八节 国有资产管理
  农场是以国家投资为主体的全民所有制农业企业,为此,由国家投资形成的资产为国有资产,农场代表国家拥有其所形成的法人财产,执行管理职责,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
  建场后农场计财科设固定资产会计,负责全场固定资产的登记和管理工作。要求对于国有资产和农场资产在使用过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按农场规定统一使用、统一管理、统一调动、统一处置,并向农场承担经济责任。
  1998年 1月, 农场三届三次职代会上通过了 《浓江农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办法》共计 8章25条,在资产评估、资产管理、资产监督、建设资金管理、资产还款期限、资产产权、法律责任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农场在财务科设国有资产专管员,负责全场国有资产的登记管理和销售变卖价款的回收等工作。其具体职责:会同有关部门下达场直企业保值增值指标并负责考核审定,组织对闲置资产的调查、统计及调剂工作,参与企业改制,进行资产评估,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并参与资产评估工作,对场内国有资产执法检查、处理有关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信访案件。
  实行单位行政主管领导和财会人员离任前的财务审计及定期不定期的财务检查制度,对审计检查出的虚列收支和虚报盈亏等短期行为造成资产损失以及有违法乱纪的行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主要领导和经办人员严格追究行政法律和经济责任,以确保国有资产不受损失。
  2004年 5月,根据《建三江分局国有资产经营管理试行办法》,农场制定《国有资产管理实施方案》,决定成立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管理中心主任赵玉礼,副主任龚义钦、姜秀建,成员张曰伟、杨臣。与场清欠办公室合署办公,隶属农场财务科领导与管理。其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具体负责农场各项应收应付款清理与回收工作,负责现有资源性资产的运营与管理工作,负责所属转制存续企业资产托管与处置工作,对企事业单位正常运营的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方案》要求在全场范围内开展清查资产,核实国家资金,摸清国有资产“家底”工作,以查清各部门、单位占用的国有资产的价值总量,将一切应归国家所有的资产都纳入国有资产管理轨道。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企业国有资产发生产权变动时,要先以文件形式报请分局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立项后再进行资产评估,评估结果由国有资产部门确认;国家基金的报损、冲减和核销,必须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批。对森林、林地、水面、五荒地、草原等资源性资产,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规范运作,在评估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定价,报分局管理中心审查,然后由分局管理中心主管并监督业务主管部门具体实施。不良资产处置之前首先要经过审计和评估,然后按照《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办理审批手续,否则视同严重违纪,按有关规定处罚。转制企业存量资产要委托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签订委托协议书,资产处理要按照《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办理。
  2005年按照分局的统一部署,农场从7月1日起到11月底在全场范围内彻底开展建立应收应付款、存货、固定资产、土地、资源性资产档案工作,并以此为契机,全面加强农场资产管理,规范国有资产管理行为,堵塞管理上的漏洞,全面提高农场经济管理水平,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为做好此项工作,农场制定了《关于建立国有资产五大档案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场长任组长,场长助理任副组长,有关科室主要领导为成员的“五大”资产档案工作领导小组。此项工作由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牵头,清欠办、计财科、政研室、审计科、水利科、林业科、畜牧科、机务科、基建科等部门协助完成。
  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建场以来,农场共进行 3次全面清产核资工作。清产核资是指国有资产监管部门根据国家专项工作要求或者企业特定经济行为要求,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方法和政策,组织企业进行财务清理、财产清查,并依法认定企业的各项资产损溢,从而真实反映企业的资产价值和重新核定企业国有资本金的活动。通过清产核资最终达到摸清家底,夯实资产,促进企业加强资产管理,提高资产运营效果的目的。
  1994年为了解决各单位存在国有资产状况不清,管理混乱,资产闲置浪费和被侵占流失等问题,为改革国有资产产权管理体制,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现代化企业制度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管理方法奠定基础,根据国家、总局和管局清产核资会议精神,对作业区、场直各单位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的资产进行清查。此次清产核资的主要内容是查清负债状况、界定资产所有权、重估资产价值、核定国家资本金总额和进行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盘存时间定为1994年 3月31日24时,结束时间为1994年11月10日。期间上报给管局《资产清查表》、《资产所有权界定表》、《固定资产价值重估表》、《资产负债表》、《资产核定申报表》、《申报资产损失分项明细表》、《清产核资总结报告》各1份。
  2002年1月1日~10月31日,在全场范围内开展第二次清产核资工作。此次清产核资工作以2001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主要内容包括:现金的清查、各种应收款项的清查、各种存货的清查、固定资产的清查、各种负债的清查、所有者权益的清查、耕地面积的清查。
  2005年11月,农场根据《中央直属垦区企业清产核资办法》和《黑龙江垦区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方案》要求,在全场各管理区、场直企事业单位开展了第三次清产核资工作。本次核资基准日确定为2005年9月30日,到2006年4月底结束。清查内容主要包括:财务清理、资产清查、价值重估、损溢认定、资金核实、报表编制、结果申报、财务处理、完善制度等。
  1、以2005年9月30日为基准日,农场清产核资账面数与清查数情况是:
  (1)账面资产总额为15 33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 5 808万元、长期投资1 170万元、固定资产8 008万元、递延资产350万元。账面实际清理资产总额为15 15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 589万元、长期投资1 170万元、固定资产8 049万元、递延资产350万元、资产总额调整减少178万元。
  (2)账面负债总额为16 287万元,其中:流动负债 8 231万元,长期负债8 057万元。实际清理负债总额与账面数一致。
  (3)账面所有者权益总额为-951万元,其中:实收资本2 680万元、资本公积 464万元、盈余公积99万元,未分配利润-4 194万元。账面实际清理所有者权益总额为-1 129万元,其中:实收资本2 680万元,资本公积 464万元,盈余公积99万元,未分配利润-4 372万元(会计性差错调减未分配利润178万元)。
  2、农场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对 《农场清产核资报告》审核,确认了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总额,并认定了损失额,结果如下:
  2005年9月末资产账面值15 336万元,实际清查数15 158万元,审定数15 158万元。
  2005年9月末负债账面值16 287万元,实际清查数16 287万元,审定数16 287万元。
  2005年9月末所有者权益账面值-951万元,实际清查数-1 129万元,审定数-1 129万元。
  3、农场经过对清查出的各项资产逐项清理核对, 取得大量事实证据,确认并申报各项资产损失2 388万元,其中:原制度资产损失2 155万元,新企业会计制度预计损失 233万元。申报资产价值重估增值1 770万元,转出社会性固定资产净值1 392万元。上述这些损失及资产价值重估,社会性固定资产转出全部经过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核实与认定,认定数字是相符的。
  4、原制度损失按损失的原因和内容划分:
  在原制度损失中,应收款项损失额为1 368万元,其中:走死逃亡人员欠款造成损失900万元,工商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的破产企业欠款造成损失 336万元,靠吃低保生活三年以上无法收回欠款造成损失13万元;潜亏119万元 (以前年度转售机具设备,上交粮差价挂账106万元,费用挂账13万元)。
  在原制度损失中,存货损失440万元,其中:零配件毁损报废损失101万元,肥料等盘亏损失8万元,零配件、肥料、农药差价损失331万元。
  在原制度损失中,固定资产损失 189万元,其中:晒麦棚、机器设备毁损报废损失91万元,喷药机盘亏损失1万元,房改时出售科技住宅楼损失97万元。
  在原制度损失中,递延资产损失162万元,是汇兑损失额。
  5、农场申请按企业新会计制度处理预计损失233万元,其中:坏账损失71万元,存货损失162万元。
  6、资产价值重估情况
  经审计确认,申报资产价值重估增值 1 770万元,在申报的固定资产价值重估总额中,农业基础设施修建的水利沟渠土方709万立方米,价值重估增值1 423万元,林木资产538.17公顷,价值重估增值347万元。
  7、清理转出社会性固定资产情况
  经各单位清理认定及中介机构鉴证,依据《企业会计制度》转出社会性固定资产原值1 738万元,已经计提的累计折旧346万元,转出的社会性固定资产净值1 392万元。
  此次申请需要处理的转出社会性固定资产 1 392万元,企业拟定用“资本公积”结余处理转出社会性资产178万元,“实收资本”国家资本处理转出社会性固定资产1 214万元。
  8、如按照上述申报事项批复调账后,全场2005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是:
  (1)企业资产实了,但企业存量资产总量减少了。 全场处理完损失和社会性固定资产之后,资产总额为13 14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 3 548万元,长期投资1 170万元,固定资产8 242万元,无形及递延资产188万元,比处理前减少资产2 188万元,资产负债率上升为124%。
  (2)资产减少数额大,负债数额未减, 资产负债率上升了。全场处理完损失和社会性固定资产转出后,资产负债率比处理前上升了17%。
  (3)企业净资产减少, 增加了负数。全场处理完损失和社会性固定资产转出,会计性差错调整后,所有者权益为-3 139万元,其中:实收资本 1 466万元,未分配利润-4 605万元。净资产处理后由处理前的-1 129万元变为-3 139万元。
  清产核资工作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1、应收款项损失大。这次清产核资全场清理出应收款项损失1 368万元,这主要是由于集体承包土地垫支家庭农场亏损挂账长期得不到解决,欠款人走死逃亡,欠款单位破产、倒闭、停业潜亏等原因造成。
  2、实物资产损失严重。这次清产核资全场清理出物资损失440万元,这主要是由于技术淘汰、零配件设备积压和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损失。
               清产核资上报损失分项统计表(2005年)
  表4—26                             单位:万元

  
  续表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