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文明新风活动
第三节 文明新风活动
第三节 文明新风活动
一、学先进
1994年,建三江管局党委下发了《关于开展向李玉彬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李玉彬是农场公安分局巡警,1994年 4月27日夜,他为了保护群众财产在与流窜盗窃犯罪分子搏斗中身负重伤。为表彰李玉彬,农场党委授予他“见义勇为好青年”光荣称号,建三江管局团委授予他“优秀青年团员”光荣称号,建三江农垦公安局党委为他报请三等功,建三江管局党委授予李玉彬“徐洪刚式的好民警”荣誉称号并颁发奖金 3 000元。同年,李玉彬获建三江管理局“双文明建设标兵”,被省公安厅记二等功一次,公安部授予他全国人民优秀干警称号。
2003年,农场党委发出《关于表彰“拾金不昧好公民”吕庆利同志的通知》。2003年 4月22日,驻农场国土资源科微机员吕庆利在前勤公路浓江公路段拾到一个公文包,包内装有现金2 032元、3个存折14 500元及生产资料购货票据、流水账本子等物品。后来他经多方联系,及时找到失主,并谢绝了失主的赠送。为表彰吕庆利同志,农场党委授予他“拾金不昧好公民”荣誉称号并颁发奖金500元。
二、文明户评选
1998年,为进一步提高职工群众整体素质,强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三德教育”,农场制定下发了《浓江农场十星级文明户评比实施细则》,在全场开展了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
十星即:爱党爱国星、执行政策星、科技致富星、教子成才星、遵纪守法星、移风易俗星、计划生育星、家和邻睦星、助人为乐星、讲究卫生星。为了做好此项工作,各单位都成立了由主管领导挂帅,包括群团组织在内的领导小组;成立由书记牵头,有生产骨干、群团组织代表和有威望的退休工人参加的群众评定小组。根据各户申报,由评定小组逐户评定,领导小组进行最后审批认定,上报农场宣传部备案。各单位设揭示板张榜公布,挂牌到户。评选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评选一次,坚持“够哪星评哪星”的原则,达标就挂牌,违犯就摘星直至摘牌。
1998年,全场评选出六星级以上户890户,1999年评选出六星级以上户1 120户,2000年评选出六星级以上户达到1 342户。
2001年,农场发出《关于下发星级文明户管理办法的通知》,对以前制定的《细则》进行补充:1、评选活动执行一票否决。凡发生计划外生育、 火灾、人为事故、违法犯罪等行为,本年度不予评选或评后摘星摘牌。2、评选实行动态管理。 够哪个星给哪个星,达标挂牌,降标摘星,未达标摘牌,摘牌后半年内不得申报参评 (达到六星以上标准的方可挂牌)。3、奖罚措施。九星以上文明户优先参加农场五好家庭评选;对年内没有产生十星户的单位,农场不给五好家庭名额;八星级以上文明户达到 80%以上的单位,农场给予表彰奖励;达不到八星级以上文明户的家庭成员,取消参加农场先优模评比资格。
2004年农场职工焦安营被评为总局十星级文明户。
三、创建“绿色家庭”
2002年,为了提高全民环境保护意识,加速推进生态示范区建设,落实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农场制定下发《创建“绿色家庭”活动方案》,目的是要在全场广泛深入地开展绿色观念和环境保护意识的宣传教育,把绿色文明拓展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并通过开展绿色家庭创建活动推动社会公民环境道德建设,在全场形成“人人参与环境保护、处处受到环境教育,树立保护环境从我做起、从身边事做起”的新的道德风尚。目标是通过开展创建活动,建立和完善公众参与机制,使相当数量的家庭积极参与此项活动。2003~2005年,受分局、农场表彰的“绿色家庭”标兵共13户,90%以上的家庭达到了“绿色家庭”创建标准。
绿色家庭条件:
1、家庭成员有较强的环境意识, 积极参与保护周围环境,抵制污染的行动,每个成员做一件有益环境保护的事。2、家庭整洁,室内空气清新,提倡养花、养鱼。3、家庭成员关系和谐,能自觉抵制白色污染,倡导绿色消费, 不使用浪费资源的一次性用品。4、自觉节水、节电,积极进行废物回收和合理利用, 倡导家庭垃圾分类。5、自觉抵制使用对环境造成污染的生活用品。6、不使用污染环境的装饰材料。附:
《浓江农场场规民约》
为了维护社会的安定稳定,树立文明新风尚,建立和谐家园,促进浓江农场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现经职代会讨论通过,订立如下场规民约,望全场职工群众共同遵守。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积极承包土地,按照农场下达的农业生产措施种植承包地,按时上缴利费。
2、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讲文明、讲礼貌, 尊老爱幼、和睦相处,正确处理好邻里之间的相互关系。不得惹事生非,拉帮结派,不得聚众闹事,打架斗殴。
3、弘扬正气,抵制歪风邪气, 敢于同各种不良现象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严禁赌博、封建迷信等一切违法的和不健康的活动,提倡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4、关心集体,关心他人,关心农场、作业区的公共事业,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活动。
5、维护场容场貌、队容队貌,搞好环境卫生, 美化生活环境,优化育人环境,严禁乱倒垃圾脏物。
6、积极履行各种义务,主动参与公益事业的建设工作, 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抚养教育子女和赡养老人,禁止家庭暴力和虐待行为发生。
7、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树立晚婚晚育、少生优生、 生男生女一样好、女儿也是传后人的婚育新观念,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禁止无证生育和计划外生育。
8、维护生态环境,保护生态资源,严禁一切乱砍乱伐, 认真搞好护林防火工作,严格野外用火审批制,杜绝火灾发生。
9、认真搞好土地承包工作,实施农业生产标准化,不得随便侵占土地,不得抛荒弃耕。
10、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注意防火防盗,注意交通安全。自觉服从对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和枪支、弹药、管制刀具的管理。
11、爱护公物,不准侵占集体财物,不准损坏水利、交通、供电、电视、生产等公共设施。
12、凡外来人员进驻本场的,也必须服从本场管理,尽到应尽义务和遵守本场的场规民约。
本场场规民约由职工代表大会负责监督。对违反以上有关条款的职工群众,各支部委员会有进行依法处罚、批评教育等权利。
本场规民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