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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共青团

第二节 共青团



                   第二节 共 青 团
  一、机构沿革
  建场初期,农场共青团工作由焦自昌临时负责。
  1991年 1月,经共青团建三江管局委员会批准,共青团浓江农场临时委员会成立。王敬军任共青团浓江农场临时团委副书记。
  1993年3月,赵丽丽任临时团委副书记,团组织归属农场群工部领导。
  1994年5月,王君雁任临时团委负责人。同年9月王君雁在共青团浓江农场第一届团员代表大会上当选为团委副书记,主持农场共青团工作。
  1997年8月,刘登顺任农场团委负责人,主持农场共青团工作。
  1998年2月~2002年1月,刘登顺任农场团委副书记、书记,主持农场共青团工作。
  2002年1月~2005年12月勾连颖任农场团委副书记,主持农场共青团工作。
  二、团员代表大会
  1994年 9月10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浓江农场第一次代表大会召开。参加会议代表80人。农场党委书记吴居沛代表农场党委在大会上做了讲话,农场团委副书记王君雁在会上作了题为《充分调动全场广大团员青年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肩负起跨世纪历史赋予我们的重任》的工作报告。大会要求全场团员、广大青年积极响应党的号召,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加强组织建设,培养造就一批“四有”团员和青年,进一步加强学习,解放思想,转换观念,认清形势,努力工作,肩负起跨世纪的使命,为振兴农场经济再创新业绩。大会选举王君雁为共青团浓江农场第一届委员会书记,王君雁、蔡昌华、宋晓明、孙立胜、张群、刘俊河、董衍超、李绍玲、张华等9人为共青团浓江农场第一届委员会委员。
  会议表彰一区团支部、九区团支部、教育团支部为先进团支部,蔡昌华、付桂珍、李绍玲3人为优秀团干部,董衍超、张华等23人为优秀团员,温振军等18人为青年突击手, 马金星为优秀少先队员,李淑艳为优秀少先队辅导员,朱兴成为优秀少先队校外辅导员。
  三、共青团工作
  建场初期,共青团除进行团员登记、接转关系和建立组织外,主要围绕农场初建时的艰难困苦生活,对广大团员进行共产主义远大目标教育,教育团员青年发扬北大荒人艰苦创业精神,并以此为主题开展了一系列教育活动。举办了青年岗位成才培训、青年文化之冬知识竞赛、征文比赛、青年诗会,成立了青年书社。至2005年底,全场共有基层团支部14个,团总支 1个,全场共有团员341人。
  1990年,农场团委积极配合农场开展的生产大会战,先后开展了麦收、秋收劳动竞赛,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和先进单位。其中受到管局表彰的有:
  农场团委被评为组织整顿工作先进单位,二区为先进团支部,王敬军被评为优秀团干部,刘百军为优秀团员。
  红旗车组:1075—27号候大刚车组,第四作业区李惠军车组,第五作业区刘吉利车组。
  青年突击队:三区青年突击队团支部、汽车队突击队团支部、四区李树贵青年急难险突击队。侯大刚、韩明春、姜秀学、姜秀亮四人被评为青年突击手。
  1991年在社教工作中,农场团委开展了系列团队活动,举办了电影周,“唱我心中歌”革命歌曲比赛,“党在我心中”主题演讲赛,党团知识竞赛等。通过各项活动,促进了团的各项工作的开展。1991年管局表彰:农场团委为先进农场团委,九区团支部、修造厂团支部为优秀团支部,优秀团干部李绍玲,优秀团员韩加利。总局表彰:中学团支部为红旗团支部,优秀团员温振军。
  1992年,农场团委在全场团员青年中结合北大荒精神教育,开展为民做千件好事,扶贫帮困,五小攻关以及学雷锋、讲奉献、求振奋、奔小康活动。利用纪念“五四”运动73周年之际,开展了“浓江大地团旗飘飘”,“我为浓江添光彩”,“我为浓江织绿网“等竞赛活动。举办了农场首届青年卡拉OK演唱会。表彰了一批先进单位和个人。管局团委授予农场医院团支部、六区团支部为优秀团支部,宋晓明、刘俊和、闫茂国为优秀团员,孙元胜为优秀团干部,九区为建三江垦区青年奔小康示范区。
  1993年,农场团委紧紧围绕农场党委中心工作开展了扎实有效的麦收、秋收劳动竞赛。全场广大团员青年充分发挥了突击队作用,农场团委及时表彰命名了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和个人:九区、五区团支部为麦收突击活动先进团支部,赵树超、孙玉才等12名青年为青年突击手,1075—7号车组等5个车组为共青团抢收车组,55—9号等5个车组为突击运输先进车组,802—2号等5个车组为突击翻地先进车组。农场团委被管局团委命名为先进团委, 医院、中学团支部为优秀团支部,赵丽丽为优秀团干部,张群、张华为优秀团员。
  1994年,农场团委开展了种、养、加、销、管开拓能手竞赛活动。农场团委授予四区、九区、医院、公安分局团支部为先进团支部,蔡昌华、张兆军等16名青年为优秀青年。
  1995年,农场团委开展了“希望工程”活动,为失学儿童献一份爱心。配合三江管局开展了建三江首届十杰百优青年活动。
  同年,管局团委授予农场团委先进团委,王辉为优秀团干部,董衍超为优秀团员,王君雁、宋晓明、张群被评为建三江首届十杰百优青年活动先进个人,杨敬全为支持少先队工作好校长,唐爱英为优秀辅导员。
  1996年,农场团委开展了爱心储蓄活动。农场团委被总局团委授予先进青年集体。
  1997年,农场团委为了鼓励青年科技致富奔小康,树立典型,以典型引路,在五四青年节召开了农场首届十杰青年表彰会。信宝清、杜林、焦安营、王铁生、王喜文、于华军、蔡昌华、孙国涛、袁淑兰、刘宁被授予农场十杰青年称号,罗江等15名青年被评为农场优秀青年。
  同年,农场团委积极倡导精神文明,开展了农机系统青年文明号车组创建活动。管局团委授予农场一区团支部为先进团支部,罗江为优秀团干部,王辉为优秀团员。
  1998年,农场团委在各级团组织中广泛开展了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志愿者活动、科技示范活动。在 8月份发生的特大洪灾中,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互助精神,号召全场广大团员、青年积极捐款、捐物支援灾区。共计捐款1 300元,捐赠衣物等1 600件。在 120户移民到场后,开展了“手拉手”“一助一”助学活动。当年在首届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中,团委授予七区、九区、医院、中学、小学 5个单位为青年文明号单位,一区、四区、五区团支部为先进团支部,刘俊丰、李长青、李春梅、刘绍龙、哈显峰、王萍、陈超、陈阳、杜文来、孙静10名青年为青年文明号标兵。农场团委被总局团委授予垦区先进团委,垦区组织建设、宣传、学习青年文明号、青年志愿者行动等五项工作先进团委,总局团委授予刘登顺为优秀团干部,陈阳、马莲为优秀团员。
  1999年,农场团委在各单位团组织中广泛开展了青年科技活动、青年岗位能手创建活动、青年志愿者活动,举办了“我与农场共命运”讲演赛、中共十五大知识竞赛。10月份组织了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50周年、喜迎奥门回归祖国等一系列纪念活动,结合爱国主义教育开展了改革开放20年伟大成就教育的系列活动。农场团委被总局团委、分局团委授予先进团委,被团省委授予省级红旗团委创建单位,刘登顺被授予全省优秀团员称号。
  2000年,农场团委在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中命名表彰了第二届青年文明号先进单位,授予九区、一区等 4个单位为青年文明号先进单位,陈阳等10名青年为青年文明号标兵。农场团委被总局、分局团委授予先进团委称号,陈阳、蔡昌华被评为分局优秀团干部。
  2001年,农场团委和相关部门联合举办“四法两纲、婚育新风进万家”知识竞赛、建党80周年书法美术摄影手工艺品展及卡拉OK歌手大赛。授予中学团总支、八区团支部为先进团支部,陈阳等6人为优秀团干部,谢凤龙等15人为优秀团员,杨增桂等2人为优秀辅导员。
  2002年,农场团委开展了庆祝建团80周年系列活动。5月4日,团委与农场女工部联合举办了“新世纪、新浓江”演讲比赛。9月 5日庆祝农场纪元广场竣工剪彩之夜, 农场团委举办了“浓江之夏”演唱会。9 月10日组织了庆祝教师节广场舞会。农场团委选派的选手刘磊在总局北大荒青春风采大赛中获三等奖,农场团委在建三江分局“纪念建团80周年”知识竞赛中荣获优秀组织奖。一区团支部书记蔡昌华荣获首届建三江分局“青年五四奖章”荣誉称号。农场团委被总局团委授予五四红旗团委,被分局团委授予五四红旗团委标兵。
  2003年,农场团委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实施纲要》,积极开展青年志愿者活动。团员吕庆利拾到共计16 532元的现金、存款主动归还失主,被农场授予“拾金不昧好公民”,团员高占强、张伟娟、贝太芝被分局团委授予学雷锋积极分子,陈宝成被授予分局十佳青年志愿者。五四青年节农场团委与工会、宣传部共同举办《公民道德建设暨人口与计划生育》知识竞赛。在抗击非典期间,农场团委向全场青年团员发出倡议书,号召全场团员青年“抗击非典、青年当先”。2003年,农场团委被总局团委授予先进团委,被分局团委授予分局五四红旗团委,一区团支部被总局团委授予先进基层团组织,中学团总支、小学团支部被授予分局先进基层团组织,勾连颖、蔡昌华被授予总局优秀团干部,张琳琳、马莲被分局团委授予优秀团干部,李宜平、贝太芝、郑玉峰被授予分局优秀团员。
  2004年,农场团委围绕农场三个文明建设,深入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引导农场青年建设职业文明,增强业务技能,提高服务质量。农场宾馆被评为青年文明号先进单位。五四青年节,农场团委与女工部、计生办联合举办《放歌浓江》大型诗歌朗诵会。2004年,农场团委被总局团委授予五四红旗团委、垦区青年科技活动先进单位,二区青年科技养殖示范基地被总局团委授予十佳青年养殖基地,小学团支部获总局先进基层团组织称号,张荣波、贝太芝被评为总局优秀团员,刘登顺、勾连颖荣获第二届建三江分局“青年五四奖章”荣誉称号,王海艳、陈凤兰、张琳琳被评为分局优秀少先队辅导员。
  2005年,农场团委以庆祝新中国成立56周年、纪念五四运动86周年等重大纪念活动为契机,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文体活动,活跃青年文化,推进农场精神文明建设。五四青年节农场团委与相关部门联合举办了书画、手工艺品展评,深入各基层单位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若干意见》等法律法规;六一儿童节农场团委组织了“春蕾助学”,为贫困生爱心捐款活动,共计捐款1 600元,捐给小学1 200元、幼儿园 400元。农场团委积极组织团员青年参与农场广场文化周活动。当年农场团委被评为省五四红旗团委、总局先进团委,杜秀云被分局团委授予分局支持少先队工作模范领导称号,杨增桂被评为分局十佳少先队辅导员。
  四、团干部培训
  农场团委自建场以来对全场团干部培训共进行二次。第一次1990年,培训26人;第二次1991年 3月,培训34人。1992年后,先后有王敬军、赵丽丽、王君雁、刘登顺、勾连颖分批参加了总局团委举办的岗位培训班。2005年 8月,小学少先大队辅导员杨增桂参加黑龙江省少先队辅导员培训班。
  五、少先队工作
  场直小学(大队辅导员):
  1992~1993年,赵英伟。
  1994~1995年,唐爱英。
  1996~1997年,杜秀云。
  中心小学(大队辅导员):
  1990~1991年,杜秀云。
  1992~1997年,袁淑兰。
  1997年11月集中办学~1999年9月,袁淑兰。
  1999年9月~2003年3月,苏展。
  2003年3月至2005年12月,杨增桂。
            全场少先队员人数统计表(1990~2005年)
  表5—10

 
  各年度开展的少先队活动:
  1990年:
  1、学雷锋活动。
  2、合唱比赛。
  3、知识竞赛。
  4、日记展评。
  1991年:
  1、学英雄见行动。
  2、庆“十·一”联欢晚会。
  3、书法、绘画展览。
  1992年:
  1、庆五四篝火晚会。
  2、评选场十佳少先队员活动, 由大队辅导员带领评出的场十佳少先队员赴总局参加首届夏令营,集体获文明中队奖,学生分获独唱一等奖和书法绘画二、三等奖。
  3、《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竞赛。
  4、北大荒精神教育,请农场老工人讲农场创业史。
  1993年:
  1、庆祝毛泽东主席诞辰100周年,毛主席诗词朗颂比赛。
  2、庆“十·一“联欢会,教师节献爱心活动。
  3、中队周报制作和评选活动。
  4、手工制作竞赛。
  1994年:
  1、法制教育,请分局领导对少先队员进行法制教育。
  2、爱我中华红领巾读书活动。
  3、小北大荒人讲故事比赛。
  4、庆“五四”放风筝比赛。
  5、红五月系列爱国主义教育。
  1995年:
  1、学习全国十佳少先队员事迹。
  2、歌唱社会主义祖国合唱比赛。
  3、庆“五四”灯火晚会。
  4、校园卡拉OK比赛。
  5、向见义勇为的好青年李玉彬学习活动。
  1996年:
  1、开展雏鹰行动、争章达标学习。
  2、小发明、小制作竞赛。
  3、《为中华崛起而读书》演讲比赛。
  4、诗朗颂比赛。
  5、书法绘画展览。
  1997年:
  1、迎香港回归知识竞赛和绘画书法竞赛。
  2、校园卡拉OK竞赛。
  3、庆元旦联欢会。
  1998年:
  1、纪念邓小平逝世一周年和周总理诞辰100周年。
  2、评选校十佳优秀少先队员和事迹报告会。
  3、举办首届校园艺术节(合唱、书法、绘画、演唱、乐器竞赛)。
  4、和灾区同学手拉手、一帮一互助活动。
  5、教师节贺卡制作和评比活动。
  1999年:
  1、青少年雏鹰行动。
  2、校园艺术节。
  3、青少年植绿护绿行动。
  2000年:
  1、一帮一、手拉手助学活动。
  2、校园艺术节。
  3、卡拉OK赛。
  4、书法绘画展。
  2001年:
  1、校园相声、小品、歌唱比赛。
  2、美化家园行动。
  3、教师节贺卡制作比赛。
  2002年:
  1、“保护家园”环保知识竞赛。
  2、校园艺术节。
  3、安全知识讲座。
  4、十·一朗诵比赛。
  2003年:
  1、首届大队委成员竞选。
  2、“星星火炬点亮浓江”演讲比赛。
  3、校园艺术节。
  4、安全知识竞赛。
  2004年:
  1、校园小画家画展。
  2、大队委竞选。
  3、洁、齐、美教室评比。
  4、庆祝建队文艺演出。
  2005年:
  1、“春天的歌”书画展。
  2、“与快乐起舞飞向未来”校园艺术节。
  3、庆建队诗朗诵。
  传统活动:
  1、三月学雷锋活动。
  2、五一、五四、六一、七一、十一征文。
  3、办好红领巾小广播。
  4、六一儿童节系列庆祝活动。
  5、教师节、国庆节、元旦庆祝活动。
  6、为希望工程,为身患重病的学生、妇女等献爱心捐款活动。
  7、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法》等教育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