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妇女
第三节 妇女
第三节 妇 女
一、机构沿革
建场初期,农场没有设独立的妇女组织。1989年11月14日,农场召开首届妇女、女职工代表大会。本次大会产生了农场第一届妇女联合委员会,选举顾永娟为妇联主任。
1991年,农场妇联与工会合并,顾永娟任工会女工部长,负责农场妇女工作。
1993年底,顾永娟返城,由团委负责人赵丽丽代任工会女工部长。
1994年3月,赵丽丽因公赴哈尔滨长期学习,王祥丽调工会负责女工工作。
1995年3月,王祥丽任工会女工部长至今。
二、妇女代表大会
到2005年,农场共召开两届妇女代表大会。
1989年11月14日,在原场部机关会议室召开了农场第一届妇女代表大会,到会代表57人。农场工会主席蒙吉生作了题为《努力做到自尊、自信、自立、自强,为夺取农场的开发建设胜利建功立业》的工作报告。会议选举顾永娟、王秀珍、王祥丽、吕秀兰、李美荣、赵芝叶、马桂香、卞和爱、赵淑敏、续春梅组成农场第一届妇女委员会,顾永娟为主任。
1996年 6月24日,农场召开第二届妇女代表大会,参加会议的代表59人。农场工会主席乔喜顺作了题为《务实求新,团结奋进,为农场经济发展建功创业》的工作报告。大会总结了妇女一届代表大会 7年来工作情况,表彰了一大批近年来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二届妇女委员会,会议选举王祥丽、马桂香、杜秀香、陈玉芳、周殿英、赵芝叶、陶华、高桂芝、李桂琴组成本届妇女委员会,王祥丽任主任。
三、妇女组织
农场妇委会成立后,基层妇女组织相继建立,农场 9个作业区、11个直属单位相继成立了妇委会。至2000年底,农场基层妇女组织发展到21个,有兼职妇女干部21人,妇女 1 558人,其中女职工 367人。随着企业体制改革,到2005年底农场基层女工组织由原来的21个改为15个,兼职女工干部15人,妇女总数2 352人,其中女职工447人,妇女党员43名。
四、妇女工作
十几年来,农场妇女组织围绕“三大主体工程”先后在全场妇女中开展了多项活动,号召广大妇女发挥“半边天”作用,为农场的建设发展建功立业。
(一)“双学双比”、“巾帼建功”、“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
各级女工组织紧紧围绕农场党委的中心工作,积极组织全场广大女工、家属在各条战线、各个行业中开展“双学双比、巾帼建功、五好文明家庭创建”等竞赛活动,在农场的经济建设中充分发挥着主力军作用。以自尊、自信、自力、自强的四自精神,展示了农场妇女的巾帼不让须眉的精神风貌和聪明才智,涌现出一批自强、自立,奋发进取的先进妇女典型。分局级下岗再就业先进女工曾亚珍、谢秀兰,扶贫助业先进女工卞文玲、贤内助温秀梅等。七区妇女孙秀芳依靠农场的优惠政策,大力发展水稻种植业,多年来依靠科学的种植和管理,把水田从最早48亩发展到 500亩,被分局授予致富能手、科技致富能手等称号。各级女工组织积极配合工会开展各大生产季节劳动竞赛,在妇女中开展了抗灾抢播争创优秀女工、飞刀手等活动。1994年董加俊、赵芝叶等10名女工被农场授予抗灾抢播优秀女工称号。1998年六区女工马桂香被农场授予抗灾抢收先进个人,一区女工徐茂云、李宜英等被农场评为飞刀手。
每年“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都召开庆“三八”表彰会,奖励先进集体和个人。1989~2005年农场妇女联合委员会共表彰三八红旗手286人次,各级五好家庭209户次。在总局、分局开展的“三八红旗手”、“五好家庭”、“好媳妇”、“贤内助”、“自学成材”、“致富能手”等竞赛活动中,农场有7个单位、70余人次受到总局、分局表彰。
(二)扶贫帮困送温暖活动
农场各级女工组织坚持常年开展扶贫帮困送温暖活动,每年为孤寡老人、贫困儿童和困难家庭服务,在重大节日走访慰问退休女工干部、先进典型、贫困家庭、单亲家庭。开展了为贫困妇女、儿童捐款捐物活动。1991年为六区患病妇女捐款 1 160元。1998年全场广大妇女为患癌症的一区妇女孔繁美捐款 5 800元。同年,全场广大女工、家属积极为洪涝灾区捐款、捐物,机关王秀珍捐款200元、捐衣物40余件。2003年在开展助学捐款活动中,132名女工捐款13 390元。2004年为四区患恶性肿瘤女工宋美萍捐款12 366元。2005年“六一”儿童节,为贫困女童捐助学金1 660元,中小学开展救助春蕾女童活动中为贫困女童捐助学金3 140元。
多年来,农场妇女联合委员会一直坚持在女工干部中开展“一帮一”结对子活动,帮助贫困妇女家庭发展庭院经济,发展投入小、见效快的特色种植、养殖业,并从资金、信息、劳力等方面给予帮扶。积极组织广大妇女参加农场举办的农业、畜牧、水稻等各类培训班,收到较好的效果。2000年农场工会女工部成立了妇女互助基金会,当年筹集互助扶贫资金 3 290元。截至2005年,妇女互助金以发展到16 515元。几年来女工干部共与 112户贫困妇女家庭结成帮扶对子,投入帮扶资金80余万元,使68户贫困家庭脱贫,真正做到了调动社会力量,帮扶贫困妇女脱贫致富。女工干部卞文玲、张伟娟、李桂芝分别被分局授予扶贫助业先进个人称号。
农场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在1996~1998年被分局工会授予优秀女职工委员会,2000年被评为优秀女职工组织,2002年和2004年被分局工会授予先进女职工集体。
(三)妇女维权女干部培训工作
1990年以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农场妇女工作侧重到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抚育农场下一代工作上来。
每年农场用以会代训形式对女工干部进行系统的理论、业务知识培训。1992年举办了为期三天的女干部培训班,主要进行业务知识和与女工相关的法律、法规培训,通过每年的培训,提高了女工干部的自身素质和管理水平。
农场成立了妇女权益保障法协调委员会、妇女儿童委员会,与相关部门一起对全场妇女开展了一系列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和咨询活动,发放各类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单。农场把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和独生子女奖励费等写入农场集体合同,女职工在提干、晋级、入党等方面享受与男子平等待遇,女职工享受农场“五保合一”政策待遇。
女工部先后举办过《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工会法》、《劳动法》、《黑龙江省妇女、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及《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未成年人保护法》、人口与计划生育等法律、法规知识等竞赛活动,举办了黑龙江省“圣泰杯”保护妇女合法权益法律知识竞赛。
按照总局、分局女工部的要求,为进一步落实贯彻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有关精神,切实维护和保障女职工的特殊利益,减轻单位女职工家庭的经济负担,开展了女性安康保险投保活动,积极引导广大女职工参加女性安康保险,2003~2005年共为 300余名女工办理了“国寿团体女性安康保险” ,为抵御重大疾病筑起了第二道防线。 举办女职工保健知识讲座5期,累计培训740人次。农场每年义务为全场妇女进行妇科病普查、生殖保健服务工作,为普及女性生理健康知识、预防妇科病、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