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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信访

第五章 政务工作

第一节 信访



                   第一节 信  访
  信访工作是实践党的群众路线,了解社情民意,解决群众实际困难,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发扬人民民主,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为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集中专项领导,农场设有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由农场党委书记、场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副场长任副组长,常务副组长由农场主持常务的领导兼任。
  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信访办公室,历年来的信访办公室主任均由农场办公室主任兼任,办公室秘书兼信访办干事。
  一、信访工作范围和原则
  凡是本单位辖区内的长期居住人口,包括在农场居住半年以上的流动人口,均在本单位信访工作范围之内。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就地依法解决与思想疏导相结合的原则。 为使上访问题能够及时解决,农场对各单位、各部门归口分工接待群众信访做出了详细规定,要求属于各基层单位出现的信访,基层单位要及时解决;信访人对基层单位处理意见不服或基层单位无权受理的信访,由基层单位出具《处理意见书》,让信访人持《处理意见书》到上一级有权直接受理的部门上访。需要上一级单位解决处理的,基层党政领导要及时向农场信访办汇报沟通。
  坚持“归口办理”。凡属对党员或党组织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重要的规章,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和其他败坏党风的行为进行检举、控告的问题,由农场纪委接待处理;有关职工的物质、文化、福利待遇、维护职工权利等问题,由农场劳资科、工会接待处理;有关农业种植、农业科研、农业技术推广、种子等方面的问题,由农场农业科、水稻办接待处理……
  场级领导按其业务分工主管分工范围内的信访问题,建立每月一次的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把每月10日作为领导信访接待日,并且设立了农场领导信访电话。
  二、责任追究
  实行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和一票否决制。农场要求各单位、各部门对本单位存在的问题进行细致的排查,作出认真的分析研究,采取措施坚决杜绝越级上访,千方百计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不管哪个单位和个人,因官僚主义和工作失误酿成越级上访事件,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究党政主要领导及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其工作一票否决,严重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和经济处罚。
  三、工作成效
  由于农场对信访工作高度重视和工作到位,多年来没有发生过群众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案件,确保了农场社会安定和政治稳定,为促进“三个文明”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农场信访办被建三江管理局(分局)评为“1993年度先进集体”、“1997年度信访工作目标管理优胜单位”、“1998年度信访工作优胜单位”。2000~2005年农场信访办连续 6年被评为分局级“信访工作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