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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宗教

第二节 宗教



                   第二节 宗  教
  农场民间信奉的宗教主要有佛教和基督教两种。
  信奉佛教者,绝大多数为供奉,即因各种原因与佛教结缘(佛教用语),从外地寺庙迎请佛、菩萨回家供养,以修福德为主。所供奉的主要有释迦牟尼佛、阿弥陀佛、观世音菩萨、弥勒菩萨。属于自然信奉,没有社会危害。
  根据2000年的调查,全场有基督教人员26人,活动场所主要分布在一区和七区。信教人员多为没有文化或文化程度较低的中老年妇女,由于心理失衡,精神空虚而将信仰基督教做为他们的精神寄托,并且表现出极度的盲目的虔诚和言行的极度偏激。如称不信教的人为“罪人”,称拒绝信教和反对信教的人为“魔鬼”,声称“耶稣将降临审判罪人,只有信教才能上天堂”等等。
  为了做好宗教管理工作,农场设立了宗教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党委宣传部负责。主要任务是贯彻党的宗教政策,维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加强对信教群众的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依法对宗教事务进行管理,制止和打击利用宗教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农场党委责成各党支部对有宗教活动和场所的单位进行严格的管理和登记,对盲目信教群众做好正面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的作用,积极开展各种有益的活动,关心和帮助职工、青少年、妇女解决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教育他们正确对待生老病死、吉凶祸福等问题,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和人生观。明确规定共产党员不准信仰宗教,不得参加宗教活动,对参加宗教活动的党员及其党员家属要进行教育,对坚持不改的要劝其退党,对参与煸动宗教狂热者,经过严肃的批评教育仍不悔改的要开除党籍。
  由于工作到位,场内没有出现共产党员、青少年信教的现象,信教人员也没有增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