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建浓江农场计划任务书的批复
附录
一、文献
关于新建浓江农场计划任务书的批复
黑垦局复[1988]219号建三江管理局:
你局建局呈字[1988]19号报来《关于浓江农场开发建设方案的请示》收悉。根据国家和省政府对三江平原开发建设的总体部署,经总局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以勤得利农场四分场的现在基础为依托,新建浓江农场。现将建场计划任务书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
浓江农场总控制面积为75万亩,其中耕地达成 42.47万亩。场界为:东至新开浓鸭泄洪新河道与鸭绿河农场相接,西至浓鸭河一干与青龙山农场相接,南至浓江新河道与前进、洪河农场相接,北至鸭绿河老河道与勤得利农场相接,西北以勤前公路至一排干二支为界。从勤得利农场原四分场13个生产队中划给浓江农场8个生产队(即三十一、三十三、三十四、四十一、四十四、四十七、四十八、四十九队)。现有耕地14万亩,再开荒20万亩。
二、建场模式
(一)坚持以改革总揽全局的精神,贯彻开放开发、综合开发、科技开发和有依托开发的方针,遵循“一水、二路、三开荒”的开发程序,以开发型家庭农场为主体,按照大农场套小农场双层次经营体制一步到位的新路子,建设具有自我积累、自我发展能力的社会、经济、生态效益好的新型国营农场。把浓江农场建设成以商品粮为主,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工商运建服综合经营,贸工农一体化的商品生产基地。
(二)实行“统一领导,集中服务,分散居住,承包经营”的模式。场部规划在三十三队。利用原有 8个生产队的现有基础,视开荒情况可先新建两个作业区。统一规划各开发型家庭农场的土地,尽量选用先进农业机械装备,居民点设在各生产队。家庭农场的经营规模要考虑劳动效益,规模效益的最佳组合,不宜过小,以取得最好的经济效益。
三、建设内容
新开荒20万亩。场部通往生产队的道路铺设砂石路面。生产队通往各开发型家庭农场修筑土路。完成支、斗渠及桥涵建设。农渠由浓江农场自行解决。建设粮食处理中心 4处,每处日处理粮食 300吨。架设通往生产队的配电线路、通讯线路。建变电所和加油站各一处。近期场部仍设在原勤得利农场四分场,使用原有房屋,不再新建房舍。新场部的非生产性建设项目暂缓安排。两个新建设作业区只建设部分生产用房及必要的生产性设施。住宅由农场统一规划,全部由职工自建。
四、建设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开荒20万亩,建设总投资控制在 4 600万元内。资金来源:由三江平原开发建设资金中安排 1 200万元;支、斗渠道,桥、涵、道路由小型农田水利费按设计安排,农渠由农场自行安排。利用日本“黑字还流”贷款安排1 000万元(1%~3.5%)(用于反铲挖掘机、联合收割机、自走割晒机、自走平地机、精量点播机购置);开发型家庭农场自筹和农场联营补贸解决1 800万元;此外,原14万亩耕地低产田改造安排 560万元。总局对浓江农场实行投资包干,超支部分由农场自筹或联营补贸解决。
五、设计生产能力
新开垦的荒地,到1991年争取粮豆亩产量达到 175公斤,粮豆总产量35 000吨,交售商品粮30 000吨。原14万亩低产田改造应增加商品粮每亩 140公斤,共增加商品粮19 600吨。如达不到增加商品粮指标,应由你局在管理局内统筹调剂,完成上交任务。
六、其他事宜
(一)首先集中力量搞好水利、道路、粮食处理中心及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尽快形成生产能力。机械转让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管局可以建立开发基金制,形成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能力。
(二)建场勘测设计费包括在总投资内,由浓江农场委托设计单位进行初步设计,报总局审批。
(三)勤得利农场与原四分场及所属 8个生产队的固定资产、流动资金、债权、债务等划转问题,由你局审定办理。
(四)其他事宜,委托你局办理。
黑龙江省国营农场总局
一九八八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