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场境内部队农场
农场境内部队农场
农场境内的部队农场原系中国人民解放军基本建设工程兵 00919部队第九十一支队。1980年5月,九十一支队因在三江平原地区执行1:50 000和1:100 000的水文地质勘测任务,同勤得利农场协商在四分场四十七队(现农场第八作业区)东南5公里处建一个规模为5 000亩耕地的部队副食农场,以保证部队在三江水文勘探任务的完成,借用协议期为10年。1983年撤销基建工程兵后,九十一支队分成九○一团 (编号为51352部队,即北京军区给水工程团)和九○三团(即沈阳军区81820部队)两部,农场也随之一分为二(即沈阳军区81820部队农场和北京军区51352部队农场)。
到1990年5月,借地协议到期。农场按照总局、管局领导的有关指示,于1989年5月18日致函81820部队和51352部队,要求根据协议有关款项,终止协议,将开荒之耕地无偿交还农场,而两部队则提出继续借用的要求。
11月26日,农场向建三江管理局、省国营农场总局、农牧渔业部部长何康上呈《关于北京军区51352部队和沈阳军区81820部队在浓江农场境内种地协议期满,终止合同的报告》,提出如下要求:1、协议已经到期,立即终止合同;2、 所属耕地按合同规定,应无偿交给农场;3、原部队农场所有固定资产可通过双方协商解决;4、在部队农场未撤离之前, 应遵守浓江农场的场规场法,发扬人民解放军的优良传统,增进军民友谊。并同时将此报告呈送两部队。
12月14日,农场又致函北京军区后勤部、沈阳军区后勤部。函告中陈述了收回耕地的理由并反映了部队农场产品管理混乱(违反国家粮食收购政策,给个体商贩提供场地仓贮)、非法转让土地(51352部队把所属全部土地转让给个人承包)、擅自扩大开荒面积(没有经勤得利农场同意,多开荒4 000亩)和无视农场对其无私帮助和大力援助,破坏军民关系(51352部队黄副团长来检查工作时在翻地职工和部队战士面前大骂管局局长) 等问题。提出如下意见:“按照协议规定,三江平原 1:5万、1:10万水文地质勘测任务已经完成,双方签订协议的先决条件自行消失。按协议规定,1990年 5月10日合同期满,51352、81820部队应按协议规定无偿将土地使用权交还给我浓江农场。鉴于农业生产周期性长的特点,请函知部队农场停止一切生产活动,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我们概不负责。”
农场虽然经过多方努力,但收回部队农场耕地的愿望始终没能实现,对方坚持要求延期合同。
迫于压力,1990年 3月15日,场长张庆生与51352部队农场领导李国安、81820部队农场领导赵连友签订协议,同意两部队继续借用浓江农场5 000亩耕地,借用期5年(1990年3月10日至1995年3月10日)。
同年4月3日,农业部下发[1990]农(垦)字第55号文件《关于五一三五二部队农场、八一八二○部队农场继续使用黑龙江省浓江农场土地从事农副业生产的通知》,又将使用土地时间确定为10年。通知如下:
黑龙江省国营农场总局: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国发[1988]46号《关于妥善处理军队与地方部分房地产权属问题的通知》的精神, 现就黑龙江省浓江农场与北京军区51352部队农场、 沈阳军区81820部队农场(以下称部队农场)的土地使用问题,通知如下。
一、搞好部队副食品基地建设,对改善部队生活、加强国防建设具有重要意义。黑龙江垦区各级领导和浓江农场在支持部队农场发展农副业生产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部队副食品基地的建设作出了一定的贡献。今后应继续做好这项工作。同时,由于目前垦区和浓江农场在经济建设中还面临着一定的困难,请部队农场对浓江农场的工作给予支持。
二、为有利于浓江农场总体规划的实现,考虑到部队农场对现使用的土地已有一定的投入,在对浓江农场总体规划的实施不构成较大影响的情况下,不对部队农场所用土地的地理位置作大的变动,以保持相对稳定和节省开支。按照总体规划,浓江农场对部队农场使用的土地中局部地块进行调整,以及进行修路、水利设施等工程需要占地时,请部队农场服从总体规划。部队农场使用的耕地总面积控制在8 000~10 000亩,具体地块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部队农场按1980年鉴订的协议所开垦使用的 5 000亩耕地,在续订协议后继续使用;对新增的面积,部队农场在使用期间,可每年每亩向浓江农场交纳30斤黄豆 (或同等价值的其他粮食),作为用地补偿。
四、部队农场继续使用浓江农场土地的时间为10年,即从1990年到2000年。期间或期满后,部队不再耕种时,所用土地要无偿归还浓江农场。
五、浓江农场和部队农场按照本通知精神,本着顾全大局、互相支持、共同发展的原则,通过协商处理好历史遗留和现实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当前,首先要保证春耕生产的顺利进行。双方在共同发展经济的同时,还要通过军民共建等形式,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密切军民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章)
一九九○年四月三日
1995年起,81820部队就已经把部队农场的人员和设备全部撤走, 将所有耕地承包给地方个人经营,只是每年按时派人来收取租金,直到2000年底,协议到期,使用权终止。
2000年12月,51352 部队农场因合同到期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农场撤销,将现有设备及场房根据数量、质量情况折价45万元,移交给浓江农场,后被农场土地科陈宽峰以50万元所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