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农业改革根据全国农垦工作会议制定的《国营农场职工家庭农场章程》(试行草案)(修改稿),全局在1984年冬和1985年春掀起了兴办家庭农场的高潮,共兴办各类家庭农场和专业户13508个。由于兴办家庭农场来势迅猛,由原来沿袭多年的集中决策变为分散决策,由原来的统一经营变为分散经营,产生了很多新的矛盾,而相关的配套改革又相对滞后;原有的管理体制打乱了,新的管理体制又不完善,更缺乏配套的管理机制、调控机制和制约机制;原有的生产队一级的管理职能削弱了,农场直接面对成百上千的家庭农场,形成抓不住、管不了又放不下的局面。出现资金管理、产品管理比较紊乱的现象。加上1985年夏旱秋涝等自然灾害,到年末,13508个家庭农场和专业户中,仅有3801个盈利,盈利总额1124万元。9707个亏损,亏损总额4274.8万元,人均挂账1595元,亏损面达72%。1985年成为多数农场改革以来农业效益最差,职工平均收入最低的一年。
1986年中央下发了31号、8号文件,省召开了农场工作会议。管局根据上级指示精神,总结了兴办家庭农场的经验教训,按照中央关于“国营农场继续进行改革,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办好家庭农场。机械化水平较高的不便家庭承包的也可实行机组承包”的精神,全局实行了“稳定、完善、提高”的方针。强调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实行办好家庭农场和各种经营承包责任制形式并存。种植业在总结统分结合经验的基础上,一方面继续稳定办好一批家庭农场,另一方面也搞机组承包、机耕队承包和生产队承包。以便通过实践在多种形式中探索三个效益结合的最佳形式。林、牧、副、渔继续以承包到户为主,但畜牧的核心群和大型养鱼池,由班组承包。家庭农场的数量由上年的13508个减少到8786个,减少了35%,参加劳力减少到10140人,减少了72.9%,机组承包和机耕队承包急骤增加。不少农场将已转让给职工的农机具收回,还有的农场实行生产队长挑头班子集体承包的形式。这样,全局形成了生产队下机耕队承包、机组承包、家庭农场承包和专业户承包并存的“一大带多小”的局面。
1987年农业改革仍然是以办好家庭农场和推行各种经营承包责任制为中心,但积极推行划小核算单位,一步到位把核算单位划小到户,一方面巩固和完善已经办起来的家庭农场,另一方面将机耕队承包、农机联合承包改办家庭农场或机组承包。具体做法分为四种形式:一是配套农机具和土地都承包到位,办独户家庭农场,有机户为无机户代耕,组成协作体;二是配套农机具分到户,土地分为基本田和责任田,基本田包到户,责任田随机具走,有机户为无机户代耕,组成协作体;三是配套农机具承包到原机组,组内全体家庭成员回组劳动,组成联户家庭农场;四是配套农机具承包到原机组,按机组应承担的土地面积承包土地,办成一个台套或两个台套的机组承包。管局要求,无论实行什么承包经营形式,都必须实行自主经营,定额上交,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大包干制度。到年末,家庭农场数量上升,全局达到12860个,较上年增加4074个,增加了46.4%,参加劳力17574人,较上年增加5307人,增加43.3%。
1988年全国开展“生产力标准”的大讨论,农业改革仍实行家庭农场和各种承包经营责任形式并存,注重在实践中探索劳动效益、规模效益和技术效益最佳结合、促进生产力发展的最佳承包形式。到年末,全局有包括家庭农场、联户家庭农场、机组承包等形式在内的各种承包体17842个。
1989年农业改革坚持“稳定、完善、提高”的方针,为保持政策的相对稳定性和连续性,各农场对家庭农场和各种承包体,有序地进行相应调整。在稳定和巩固承包大局的基础上,一方面注意多种承包形式的并存,另一方面注意强化生产队的功能。管局提出生产队不仅是一级管理单位,而且要逐步成为生产经营的相对实体。1989年还加大要变“两借”(由农场预借生活费和垫支生产费用)为“两自”(生活费自理和生产费自理)的力度。当年家庭农场生活费自理金额663万元,生产费自理金额1549万元。
1990年全局农业改革的重点是强化生产队的总体功能,扩大生产队承包经营责任制的试点,全局有145个生产队实行这种承包形式,占全局生产队总数的45.3%,其余生产队实行目标责任制。这年还以生产队为协作体,实行统一指挥、统一质量标准、统一增产技术措施、统一种植计划、统一轮作换茬的管理办法,“统着干、分开算”。为提高农场积累和自我发展的能力,适度调整了大农场与家庭农场及各类承包体的利益关系,建立了农田建设基金、农机更新基金和农业基础建设基金,提取额度为每亩7~8元。另外注意完善农机管理,实行集体停放,统一管理,作业由生产队统一调度。为完善服务体系,普遍建立了生产资料供应、农牧产品销售、技术指导、信息咨询等服务组织机构。
1991年国家开始实施第八个五年计划,也是黑龙江垦区100亿商品粮基地建设的起步年,同时也是第二轮承包的第一年。农业改革的指导思想是“稳中求深”,大力推进生产队承包经营责任制,使生产队尽快成为农场的一个基本经营层次。全局实行生产队承包经营责任制的生产队144个,占生产队总数的45%。在生产队中,实行机耕队承包、机组承包、家庭农场和专业户承包多种形式并存,并由农场和生产队根据自己的情况选定。全局机耕队承包的形式成了主体,全局323个生产队中,机耕队承包的生产队达229个,占生产队总数的71.5%,他们承包的耕地面积,占全局耕地总面积的76.2%。另外,管局适度调整了农场、生产队、职工的利益关系,第二轮承包亩均收利费税35.8元,较上年增加8元,亩均收取各项专项基金合计11元,较上年增加3~4元。在正常年景下,全局可增收4000~4500万元,较上年增收35%。
1992年农业改革仍稳步推进生产队承包经营责任制,实行这种承包的生产队由上年的144个增加到186个,增加42个,占全局生产队总数的53.2%。管局和农场都积极促使这些生产队逐步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享有人事安排权、劳动用工权、生产经营权、资金使用权、产品销售权、收益分配权的经营实体。在联产承包形式上,尊重多数人的意见,多种形式并存。全局各类承包组织10024个,其中家庭农场9705个,承包耕地32733公顷,占承包耕地总面积(下同)的117%;机组承包15个,承包耕地4866.6公顷,占1.7%;机耕队承包114个,承包耕地86533.3公顷,占31%;农机联合承包体109个,承包耕地155148.3公顷,占55.6%。至此,全局形成了以生产队承包经营责任制为主体,以农机联合承包和机耕队承包为主要形式,农场与生产队、生产队与各承包体签订合同的两级管理、三级核算的格局。
1993年农业改革的中心是减轻职工负担。管局按照总局的要求,组织调查组认真调查和测算,彻底清理管局和农场两级出台的有关政策规定。对同国家、省政府、总局关于减轻职工负担相悖的坚决进行纠正。规定对当前可以停止或降低标准的,立即明令禁止或下降收取标准;对职工挂账款项,各农场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实行停息或减半收取资金占用费;对暂不宜采取措施的,经进一步测算后,反应在下半年的方案中。在清理文件方面,自1984年以来,国家、省、总局、管局和农场相继出台的从承包耕地中收取利费税和专项基金的政策规定共46项。其中国家的7项,省政府的4项,总局的15项,管局的15项,农场的8项。经过认真分析研究后,能停的就停收,能减收的就降低收费额度。在46项收费项目中,停止执行20项以上的有7个农场,占农场的53.8%;停止执行15项以上的有5个农场,占农场数的38.5%。对继续收费的项目,也相应下调了收费标准。全局共减轻职工负担2610万元,其中,降低利费及专项基金1805万元;陈欠挂账停息或减半收取利息155万元;减免历史陈欠和历史挂账650万元。全局亩均收取各种费用金额由原来的43.07元降至3878元,每亩下调4.29元,下调幅度为10%。下调幅度较大的农场有八五一一农场,亩均下调12.5元,下降29%;云山农场下调10元,下降20%;八五○农场下调9.23元,下降26.3%;八五一○农场下调6元,下降14.6%。
1994年农业改革的重点是提高“两自”水平,进一步完善生产队承包经营责任制。在提高“两自”水平方面,采取了五方面的措施:一是试行生产队业体股份合作制,试办股份合作农场,通过募集股金,解决“两自”问题。全局有32个生产队试办了股份合作农场,共承包土地38286.7公顷,占全局承包耕地总面积的13.3%。参加劳力3506人,占农业劳力总数的8.3%。二是土地出租。租赁土地面积扩大到12466.7公顷,占总耕地面积的4.3%。三是取消内部转账制。四是允许生产队在银行开户。五是奶、料双提价。农场对促使各承包体提高“两自”水平采取了不同的办法,实行“断奶”的有八五○、八五四、八五七、八五八、八五一○、云山和兴凯湖等7个农场。采取逐队核定适当垫支的有八五六、八五一一、八五五、庆丰、宁安等5个农场。通过这些措施,全局生活费自理率达到98.8%,生产费自理率为78.1%,两费综合自理率为81%。其中,股份合作农场生活费自理率100%,生产费自理率87.3%。10040个家庭农场生活费自理率100%,生产费自理率91.4%。
1995年农业改革的思路是以“两坚持一完善”为重点。“一坚持”是坚持生产队内部多种经济成份(国有经济、非国有经济)并存、多种经济形式(家庭经营、股份合作、租赁经营、专业化经营、生产队承包经营)并存、多种所有制(全民、集体、私有)并存。全面推进“两场一户”(家庭农场、股份合作农场、专业户),加速扩大土地租赁经营面积,使之形成以市场化为目标,以企业化为模式,形成多种形式并存的格局。“二坚持”是坚持“两费”自理,实现投资主体、经营主体、利益主体和风险主体的转移。“一完善”是指完善规范股份制合作农场。1995年全局有113个生产队办起了股份合作农场,经营耕地95333公顷,占全局耕地总面积的33.3%,比上年增加1.49倍,参加劳力8345人,占农业总劳力的19.8%。1995年全局家庭农场14269个,比上年增加42%,经营面积62万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21.7%,较上年增加67.4%,参加劳力11167人,占农业总劳力的26.5%。在扩大土地租赁经营方面,全局共租出耕地12266.7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4.3%,由于家庭农场和股份制农场的快速发展,生产队承包和大组承包的比例大幅下降。其中生产队承包经营的生产队剩下55个,比上年减少66个,下降56.4%,承包面积由103万公顷减至36万公顷,减少65%。农机联合承包由52个减到43个,承包耕地由34万公顷减至23万公顷,减少11%。全局“两自”水平有所提高,生活费9665万元全部自理,生产直接成本费4.067亿元,自理3.67亿元,自理率90%,两费综合自理率91.9%,分别比上年提高1.1、11.9、10.9个百分点。其中家庭农场生活费全部自理,生产费98.5%自理,生产费自理金额1.2亿元。股份合作农场2158万元生活费全部自理,生产费自理额度1.17亿元,自理率87.4%,两费综合自理率89.2%。
1996年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和近十年来农业改革反反复复的经验教训,管局在1995年末下发了1996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方案。要求农业改革推行“两场一户”的经营模式,明确正在实行生产队承包经营制和机耕队承包的基本上要取消。方案还要求在推行“两场一户”经营模式时,做到“四到户”(土地到户、农机具到户、核算和盈亏到户)和“两自”。使职工真正成为经营、投资、利益和风险的主体。1996年再次掀起兴办家庭农场的热潮,全局326个生产队都大力兴办,其中278个生产队整建制办起家庭农场。全局共办家庭农场23402个,比上年增加64%,经营面积208万公顷,占总耕地面积的72.7%,面积比上年净增146万公顷。参加劳力39100人。合同利费税和租金2.43亿元,比上年增加1.84亿元,增加3.1倍。家庭农场生活费全部自理,共8724万元;生产费63965万元,自理62878万元,生产费自理率98.3%,两费综合自理率达到98.5%。到1997年全局326个生产队中,除4个规模较大的外机队实行股份合作经营外,其余全部办起家庭农场。全局家庭农场29306个,经营面积28万公顷,占总耕地面积的97.9%,参加劳力53149人,占农业劳力总数的98.5%。在“两自”方面,生活费16450万元,自理16419万元,自理率99.8%;生产成本101209万元,自理98285万元,自理率97.1%,两费综合自理率97.5%。家庭农场的兴办,职工逐步成为投资的主体,农机具转让顺利进行。
各类农机具转让情况表
(2000年)
表3-8
全部农机具原价10563万元,转让作价16419万元,增加55.4%,当年回款40.2%。为使农业形成规模效益,农业职工向非农领域转移的进程加快。非农专业户达到3927户,其中,家庭小工厂117户,商业专业户1061户,运输专业户766户,餐饮专业户238户,农机维修专业户652户,物资供应专业户115户,非农专业户劳动力共5611人。分局在深化农业改革中,将完善统分结合双层次经营体制作为重点,按照该放的放到位,该管的管得住的原则,将生产队的职能定位在农场派出的服务管理层次上,不作为一级经营层次。各农场按专业化、社会化和现代化的要求,健全产前、产中和产后的服务体系,结合配套改革办起了农技中心、畜牧、林业、粮食等行业公司,逐步完善技术指导、生产供应、种子种苗、产品销售、农机配件、经营核算、信息咨询等相关的服务体系。全局还加强了技术、劳动、财务、农机、产品、合同等六大管理制度体系的建设,使之与家庭农场相适应、相配套的经营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
1998~2000年,全局农业改革仍以“四到户”、“两自理”为标志,巩固家庭农场。首先,减负增收。由于几年来粮食价格持续低迷,农业的比较效益不断下降,加之自然灾害频繁,特别是农业改革多次反复,职工的家底不厚,资金周转困难。为巩固家庭农场,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全局在减负增收方面采取了多种措施,总计减负金额6950万元,平均每亩地减少15.67元。特别是小麦、大豆、玉米平均地租较前三年的标准减少20~30元。减负中各农场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采取了不同的措施,概括起来有七个方面:一是适当调整地租。如八五五农场对岗坡白浆土地、小块地和部分水田地下调租金,合计减负88万元。八五○农场对11个地况较差的生产队的旱田下降一个土地等级,共11万亩减负55.4万元。二是部分减免各种费用。如八五五农场对粮油公司的设备折旧费不进入土地租金中收取改由农场承担,年减收29.4万元。八五○农场的农业风险金农场拿一半,出现灾情的理赔全归农户,仅此一项农场年补贴80万元。三是降低管理费和生产成本。不少农场降价销售种子,对生产资料实行零利润销售。八五五农场对农业单位租种土地的职工应交的“两金”和医疗保险只收缴个人应缴部分,其余由农场承担,全年达127.4万元。四是农场按保护价收购农产品。八五○农场按征购粮价,每亩收购小麦160斤,每亩大豆收购120斤,总计补贴204万元。五是扶植种植大户,提供优惠政策,调整土地等级。八五四、八五五、八五七农场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种植大户部分现金和实物垫支。六是扶持非农单位转岗职工,对承包土地的,地租和管理费实行减免。七是实行队务公开。通过各种减负措施,使全局的“两自”金额不断提高。第二,从两方面推进家庭农场的深化改革。一方面抓“两自”,使家庭农场尽快成为经营、投资、利益、风险的主体;另一方面通过土地租赁合同,推行土地规模经营和土地的相对固定。从农机具的拥有情况看,各农场通过转让和家庭农场自购,职工自己拥有农机具已成为主要形式,链轨拖拉机的职工自有率达99.4%,大中型轮式拖拉机为100%,联合收割机为99.5%,小型轮式拖拉机为100%,其它农机具为99.9%。从1995年以来,职工自筹资金用于生产的各种投资5.14亿元,仅1999~2000年度就投资达9305万元。另外,分局采取通过土地租赁等措施,引导家庭农场实施土地规模经营。1999年全局旱作家庭农场户均经营面积14.4公顷;水田家庭农场户均经营面积9.2公顷;联户家庭农场平均经营面积31.6公顷。在土地相对固定方面,分局要求各农场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确定固定期限,对本场职工可固定在10年以上;对表现好的外来户可固定在5年以上;对新来的种植水平较低的外来户实行一年一定;对按照综合测评合格,条件成熟的本场职工,合同可延至30年。到1999~2000年度,土地相对固定在一年以内的占全局家庭农场的9.4%,相对固定在2~3年的占30.6%,相对固定在3年以上的占60%。宁安农场土地相对固定都在5年以上,相对固定在15年以上的面积,占该场总面积的63.5%。
为健全和完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分局从“统”的角度出发,将“统”寓于服务之中,重点建立健全各种服务体系。包括以体改、司法等部门为主体的合同服务体系;以计划、财务等部门为主体的核算指导体系;以农、水、林、土等部门为主体的资源开发利用服务体系;以农业开发、科技、农化、种子等部门为主体的农技服务体系;以物资、生产资料供应部门为主体的生产资料服务体系;以农机管理部门为主体的农机服务体系;以交通部门和个体运输户为主体的运输服务体系;以宣传、广播电视部门为主体的宣传服务体系;以工业单位“龙头”企业和外贸部门为主体的流通服务体系等九大服务体系。从“分”的角度,实行生产队级派出制,全面实行土地租赁经营,全面推进适度规模经营,全面推进土地相对长期固定,建立规范的家庭农场。
1999年10月家庭农场粮食喜获丰收
农业改革基本情况统计表(一)
(2000年)
表3-9
农业改革基本情况统计表(二)
(2000年)
表3-10
续表3-10
农业改革基本情况统计表(三)
(2000年)
表3-11
农业改革基本情况统计表(四)
(2000年)
表3-12
农业改革基本情况统计表(五)
(2000年)
表3-13
农业改革基本情况统计表(六)
(2000年)
表3-14
农业改革基本情况统计表(七)
(2000年)
表3-15
外引户引进资金27641万元、引进设备(折价)1105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