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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非国有经济改革

第四节 非国有经济改革


一、股份制经济
  (一)农业中的股份制经济
  农业中试行股份合作从1994年开始,是通过股份合作的经营形式,以募集资金解决“两自”的问题。当年全局有32个生产队实行了业体入股经营的办法,办起了32个股份合作制农场,经营耕地3.8万公顷,占全局耕地总数的13%。他们自筹资金总额1645万元,其中股份金1226万元,生活费自理率100%,生产费自理率87.3%。
  1995年,农业改革以“两坚持一完善”为重点。就是坚持生产队内多种经济成份、多种经营形式和多种所有制形式并存;坚持“两费”自理。“一完善”就是完善规范股份制合作农场。具体措施,一是引导独户家庭农场走股份合作之路;二是管局要求三分之一以上的生产队都要试办,并规定股份合作农场是生产队的基本经营层次,接受大农场和生产队中观调控和指导;三是所有股份合作农场都要按规则运行,组成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以形成决策、执行、监督机构的相互制衡。规定股份合作农场的职工必须以现金或实物形式认购一定数额的股份。流动资金以募集股份的形式筹集。耕地实行租赁,股份合作农场交纳地租。大农场的不动产以出租形式租赁给股份合作农场,动产则折价进行转让。管局还规定股份合作农场费后利润的20%留做公积金,10%留做公益金,然后,在所剩利润中按30~50%按劳分配,70~50%按资分红。1995年全局有113个生产队办起了113个股份合作农场,经营耕地9.53万公顷,占全局耕地总面积的三分之一,比上年增加5.73万公顷。参加劳力8345人,占农业总劳力的19.8%。股份合作农场2158万元生活费全部自理,生产费自理额度1.17亿元,自理率87.4%,两费综合自理率89.2%。
  1996年,全局再次掀起兴办家庭农场的热潮,股份合作农场绝大部分都组成家庭农场,只剩下4个规模较大的外机队继续实行股份合作经营。到2000年全局仅剩下一个股份合作牧场,股金总额80万元,全部都是职工股。
  (二)工商运建服企业中的股份制经济
  全局工商运建服企业实行股份制和股份合作经营始于1992年。但在1990年一个商业企业的职工自发地试办了一个股份合作制企业,入股职工68人,入股金额6.8万元,公有股股资7万元,股本总额13.8万元。1992年6月根据中央、省和总局的有关精神,管局制定了《关于试办股份制企业的暂行规定》,并于8月召开了牡丹江农管局股份合作会议,下发了牡垦局发[1992]52号文件,即《关于发展股份经济的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明确提倡兴办股份项目和股份产品,提倡通过集资入股方式办企业。对不具备法人资格的股份分厂、分公司和车间,允许其自主决定机构设置、招工和用工形式。对管理人员的聘用和工资分配也都做了规定。另外,还规定了个人入股资金在股份分厂(分公司、车间)资本总额中应占的比重,明确技改和新建项目的审批权限。全局扩大了股份经营的试点面,进行股份合作经营的车间(企业)20个。水利工程公司也进行了股份制经营的试点。1993年5月,兴凯湖农场和香港丹威行有限公司共同出资988万元,组建了中港合资企业。1994年,西岗制药厂与美国李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资组建合资企业乌苏里江制药有限公司。中方以厂房、设备投资452万元,美方货币投资212万元,中方股占68%,美方占32%。同年兴凯湖农场造纸厂与香港丹威行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兴丹纸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634.4万元,中方2634万元,占72.5%,港方投资1000万元,占27.5%。1994年,管局提出扩大股份经济的试点,要求各农场从较好的企业中抓1~2个搞股份制试点。还要求对微利企业改为将资产售给职工或社会法人,实行“资产折股,共同认股,分年偿还”的办法,改造为股份合作企业。对企业的分厂(车间)或某个项目已实行股份合作的,要逐步过渡到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对新建(扩建)的企业(项目)都采取联合出资入股的投资办法。到年末,全局有4个企业实行了股份制经营。
  1995年,工商运建服企业的改革,是以公司化、民营化为重点,以产权改革和技术改造相结合。管局提出,三年内对规模较大、经济效益稳定、领导班子强,被列为省大中型企业和总局、管局级的31家骨干企业实行“公司化”,办成比较规范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合作公司。另外,三年内要对所有中小型企业完成“民营化”改造,实现国有民营或民有民营,并在理顺产权关系的基础上,积极推行股份合作经营。1995年初总局下发黑垦局文[1995]13号文件,即《关于印发黑龙江垦区股份合作制企业暂行办法的通知》,对股份合作制企业进行规范。当年全局有20家企业试行股份制,其中工业15家、物资3家、交通1家、建筑1家;有17家企业试行股份合作制,其中工业12家、物资3家、交通1家、建筑1家。在骨干企业中,庆丰食品厂实行了股份合作经营,每股500元,工人认购不得少于3股,车间主任5股,科室一般人员4股,副科长6股,科长7股,厂长和书记10股。
  1996年,实行股份经营的企业16家,包括7家实行股份制的工业企业和9家实行股份合作的企业。7家股份制企业股金总额8075万元,其中国有5235万元,外商出资2840万元。9家股份合作企业包括工业6家,物资、运输和服务业各1家,股金总额2378万元,其中国有股1667万元,职工股366万元,其它345万元。在股份合作的9家企业中,工业6家的职工股仅占股金总额的13.2%,而物资、运输、服务3家股份合作企业职工股所占的比例分别达到48.5%、70%、50%。
  1997年,工商运建服企业中,实行股份制的企业15家,全部在工业单位,股份总金额17773万元,其中国有股12981万元,法人股491万元,外资股1292万元,个人股3009万元,分别占总股金额的73%、2.8%、7.3%、16.9%。股份合作企业12家,分别是工业10家、建筑和贸易各1家。股份合作企业股金总额2060万元,其中国有股7.4万元,占0.4%;个人股1346万元,占65.3%;经营者抵押金132.6万元。在骨干企业中,完达山药厂实行了股份制,当时股本1931万元,员工认股370万元。八五一一农场修造厂转制,成立股份制私营企业,并更名为“中发机械厂”。1996年底到1997年再次重组完达山乳业集团,核心企业为完达山食品厂,它以其品牌入股,股份占20%,各乳品厂以实物资产入股。
  1998年,全局以产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工商运建服企业的改革分三个层次进行。首先是推动龙头企业的产业化、公司化和集团化进程,对已成立的集团进行两次整合。完达山乳业集团经两次整合,总资产2.3亿元,总股本7920万元。兴凯湖米业集团两次整合后总资产1.38亿元。石油物资集团总公司两次整合后总资产2.33亿元,总股本8317万元,其中总公司股本4217万元,各分公司股本合计3800万元,职工股300万元。生产资料集团总公司两次整合后资产总额1.3亿元,股本6402万元。第二层次是对分局确立的12家工业行业的骨干企业实施股份制改造。庆丰浸油厂注册资金567.6万元,其中社会自然人出资入股286.9万元,占50.5%,其余为国有股。八五七专用面粉厂改造为股份制企业,上至农场场长、书记,下至生产队队长、书记到粮食加工厂员工全部入股,成立了朝阳粮食加工有限公司。虎林电厂成立完达山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下设有发电公司、供电公司和多经公司。乌苏里江制药厂全员出资312.6万元,买断中方的国有资产,国有资产的撤出,使企业成为企业法人参股,职工持股,外商投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另外还有八五五农场粮油公司、八五七农场化工厂、八五四农场粮油公司等共9家骨干企业完成股份制的改制工作。这9家企业的股本总额12707万元,其中国有股9391万元,占73.9%;法人股491万元,占3.8%;职工股2219万元,占17.5%;外资股406万元,占4.8%。其它企业如八五六麦芽厂将生产主体以300万元拍卖,实现彻底转制。八五七农场水泥厂原厂长及班子成员合股合资108万元将水泥厂国有资产买断,成立了股份制私营企业。到年末全局159家企业中,实行股份制的企业16家,实行股份合作经营的企业12家,合计占全局总数的17.6%。股本总额合计21333万元,其中国有股14695万元,法人股491万元,外资股1292万元,个人股4855万元,分别占总股金的68.9%、2.2%、6.1%、22.8%。
  1999~2000年,分局以“构强、脱困、扶小”的产权改革思路,进一步深化改革。1999年金沙企业集团与牡丹江面粉有限责任公司合资,建立了丹洁面粉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2358万元,其中金沙企业集团1203万元,占51%,牡丹江面粉有限公司1155万元,占49%。2000年连珠山水泥厂职工出资200万元,买断了国有部分净资产,重新组成股份合作经营的连珠山水泥厂。到1999年末,全局144家国有企业中实行股份制经营的14家,实行股份合作经营的10家。到2000年末,全局124家国有企业中实行股份制经营的13家,实行股份合作的11家。
  二、个体私营经济
  全局的个体私营经济是在80年代初期开始萌芽,80年代中期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个体私营经济有了较大的发展。1982年个体工商户仅19户,从业人员20人,到1985年发展到了1592户,从业人员1989人。从事行业从商业、修理发展到工业、手工业、运输业、建筑业、餐饮业和服务等十多个行业。为适应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全局先后建起了包括青山市场、裴德市场、东海市场、卫星市场、兴凯湖市场、云山市场等11个顶棚式、封闭大厅的市场,建筑面积5874平米,设固定摊位1161个,合计投资35.31万元。但从1986年至1991个体私营经济进入了徘徊阶段,虽然坚持了“支持、帮富、放活、管好”的工作方针,但受全国大气候的影响,个体私营经济始终没有大的突破。到1991年底个体工商户1674户,从业人员2250人,注册资金1061万元。六年时间仅增加82户,从业人员仅增加261人。
  从1992年起,个体私营经济又进入发展时期,中共十四大召开,邓小平同志的南巡讲话,对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1992年管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若干规定》和《发展垦区个体私营经济的十一条优惠政策》,从经营对象、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登记审批条件等方面进一步放宽政策,以促使个体私营经济快速发展。1993年7月管局召开经济工作会议,将“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再上新台阶”作为大会的一个主要议题。管局先后出台了四个文件,共65条措施和规定。全局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呈现了四个特点:一是增长快,到1993年6月末全局工商户已达2076户,从业人员2897人,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19.8%和23.5%;注册资金1460万元,增长41.8%;营业额和总产值3046万元,增长25%。二是规模逐渐扩大,1993年6月个体工商户户均注册资金由上年同期的5100元上升到7000元,增长37%。三是行业拓展到十多个,其中工业、交通业、商业、餐饮业和服务业增长较快。四是人员结构变化大,过去普遍存在“四多”:老弱病残多,闲散人员多,文化水平低的多,无技术专长的多,而到1993年在从事个体经营的人员中,出现具有初高中以上文化水平的待业青年和一批懂经营、会管理的职工干部及科技人员,人员的素质明显提高。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对国家做出贡献,1992年为国家纳税204.8万元。到1995年,全局个体工商户已发展到3198户,从业人员4656人,注册资金3943元。
  1997年后,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又步入一个新的时期。中共十五大明确了“非国有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这为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管局工商部门根据国家对国有企业“抓大放小”和改组、改造、改制,加强管理(“三改一加强”)的总体方针,大力支持国有企业的转制工作,并提前介入,积极引导个体私营经济进入国有企业退出的领域,租赁、承包、买断国有集体的中小企业。1997年全局仅有私营企业9家,从业人员82人,注册资金187万元。到1999年末发展到77户,从业人员2198人,注册资金4424万元。成立有限责任公司22家,注册资金超过百万元的大户达到12家。大量企业转制,从人员、技术和企业规模等多方面,壮大了全局个体私营经济的总体实力。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下岗职工不断增加。管局启动了再就业工程,通过出台各种优惠政策,开展“一帮一”、“一带一”等帮带活动,大量吸收下岗职工从事个体私营经济。三年中安置下岗职工3000多人,并为他们减免工商管理费50多万元,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3000多件。针对农业阶段性调整和全局个体私营经济结构不尽合理的实际,管局工商部门在全局大力实施“一场一品、一场一策”工程。到1999年末全局个体工商户已发展到4633户,是1985年的2.9倍;从业人员6956人,是1985年的3.5倍;注册资金7964万元,是1985年的17.3倍。私营企业发展到64家,从业人员1899人,注册资金3740万元。但到2000年末,个体工商户减少到3938户,较上年减少695户,私营企业增加到81家,较上年增加17家。到2000年末,全局个体私营的项目包括农林牧副渔业、采掘业、制造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业、商业、餐饮、服务等14个行业。
             全局个体工商户发展情况表
               (1980~2000年)
  表3-21



  续表3-21



  ※1996年、1997年虎林进行区域一体化试点,东部6个农场的工商物价划归虎林县管理,故数字中缺少6个农场的情况。
            全局私营企业发展情况示意图
               (1998~2000年)



  三、集体经济
  1984年,管局在原集体办的基础上,组建了劳动服务公司,负责开办集体企业,安置待业青年。1990年劳动服务公司更名为劳动就业服务局,1996年又改为黑龙江农垦牡丹江劳动就业局。劳动就业局内设就业科、企业指导科和财务科。其中企业指导科负责对全局集体企业的指导、服务和监管工作。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产权改革进程加快,劳动力市场的建立,就业观念的不断更新,就业门路进一步拓宽,作为以组织待业人员就业为主要渠道的集体经济比重越来越小,从业人员也呈大幅下降的趋势。1986年集体工人为16000人,到1999年减少到6721人,减少9279人,减少幅度达60%。农业改革兴办家庭农场,原有从事农林牧副渔的集体生产纷纷解体,转为家庭农场或专业户。1990年全局集体经济尚有工副业、建筑、交通、运输、商饮服务等10个行业,40多个经营项目,88个独立核算体企业,集体工人15500人,到1998年分局按照国家对城镇集体企业单位开展清产核资工作的指示精神,经分局国有资产管理局对全局集体企业进行清产核资后,认定全局的集体企业仅剩下9家,集体工人大部分转为个体工商户,有的集体企业转为股份合作制经济。
           全局集体企业经营情况及变化表
               (1986~1999年)
  表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