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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农机市场

第六节 农机市场


一、农机维修
  随着农业改革不断深化,原来国有的农机具已绝大部分转让给职工,加上农机具更新改造投资多元化,农机具已由国有制一家经营,转为集体、个体、股份和部分国有制经营的多种经营形式。随着工业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农机维修工作也由过去国营一家独揽,变为国营、集体、个体多家经营的格局,同时,还出现了一批走街串户的个人流动修理户。由于营机户有选择修车方式的自由,不再受计划性预防维修制的束缚,所以直接冲击着原来执行的被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拖拉机定期修理制度,也冲击着原有的修理体制。
  工业企业体制改革后,各场的农机修造厂分为以下几种形式:
  委托经营:八五四机械厂
  股份合作制:海林修造厂、八五○修造厂、八五五修造厂、八五一一修造厂(后分为兴达、中发两个厂)。
  租壳卖瓤(由一人或多人分块买断):庆丰修造厂、八五六修造厂、八五七修造厂、八五一○修造厂、兴凯湖修造厂。
  停业转产:八五八修造厂、云山修造厂、宁安修造厂。
  对营机户的修车通过农机管理标准化和农机监理对其约束,在修理上各场也采取了相应的办法。海林农场坚持统一提取机车技术状态保证金,充分发挥“统”的功能。机车大修必须进厂,仍执行计划性预防修理制度。1999年该厂大修链轨车22台,同时完成10台拖拉机行走密封改装。八五四农场对机车修理采取参保的方式。机车参保后,如发动机、底盘发生事故,统一到修造厂鉴定检修,其修理费由保险部门负担。这样既调动了有机户参保的积极性,也促进了修理业的发展。1999年该厂修理发动机27台、底盘17个。
  各农场生产队的保养间已变成了有经验的技工个人承包经营的修理网点。拖拉机的维修主要是在生产队的修理网点进行。为加强对维修网点的管理,将其纳入法制规模管理的轨道,总局于1988年4月下发了《黑龙江省国营农场维修网点管理试行办法》,1994年6月省农机局制定了《黑龙江省农机管理系统农机修理工技术等级标准》,同年11月省农机局又下发了《黑龙江省农业机械维修管理细则》,制定了农机维修厂、点的等级标准。根据其技术力量、设备配备及承修项目的内容,划分为一级维修厂、二级维修厂、三级维修厂、综合修理部及专项维修点。局内一级维修厂有八五○、八五四、八五六等3家修造厂;二级维修厂有八五五、庆丰、海林等3家修造厂;三级维修厂有八五六农场新河分场修理厂、八五一○修造厂、八五一一农场兴达厂、八五一一农场中发厂。其它的修理点均为综合修理部和专项维修点。农机维修技工分高级维修技工、中级维修技工和初级维修技工。按省黑财综字[1995]38号文件和省黑农机[1994]147号文件规定,对农机维修网点需核发农机维修技术合格证;对维修技工要核发上岗证,持证上岗。办理维修技术合格证,需经农场农机科审核合格,并报请分局农机处批准,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分局农机处从1996年授理办证,每年对维修网点审验一次,做到开业必须办证。到2000年7月,全局已办理农机维修技术合格证329个,维修技工上岗证189个。
  二、农机产品销售
  改革前,农机产品的销售一直由物资部门独家经营,管局物资处、农场物资科、生产队零件库形成体系。随着流通体制改革的深入,打破了物资部门独家经营的局面,农机产品的销售出现国营、集体、个体等多种经营形式,生产队的零件库基本都由个人承包经营。但是,由于缺少管理,农机产品销售市场比较混乱,部分经营者缺乏相应的保管、保养条件和相应的检测手段,有的经营者缺乏必要的销售产品知识,还有的为谋取暴利而销售伪劣产品,使不合格的产品、假冒产品充斥市场坑农害农。为加强农机产品销售市场的管理,维护合法销售经营者和有机户的合法权益,总局于1997年1月转发了宝泉岭分局《关于农机市场管理定期审验、考核办法的通知》、总局办公室1997年3月《关于对农机产品销售经营颁发资格证的通知》。
  牡丹江分局从1997年起,对农机产品销售点开始核发销售资格证,对农产品销售的经营者核发销售员上岗证。农机产品销售点申请开业,首先到农场农机管理部门申请,经专业人员现场检查符合开业条件的,在报告上加盖农场农机科的公章后,到分局农机处办理农机产品销售资格证,由业户持资格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必须具备两证后方可开业。农机产品销售资格证每年审验一次。到2000年7月,全分局取得证照开业的农机产品销售点共195家。其中一级企业2家(八五四、八五七)、二级企业8家(八五○、八五五、八五六、八五八、八五一○、八五一一、庆丰、兴凯湖)、三级企业2家(海林、八五六农场新河分场)、四级企业(个体店)183家。农机产品推销员上岗培训合格,核发农机产品推销员上岗证。全局已办理推销员上岗证239个,做到持证上岗。
  为确保整台农机设备的适用性及可靠性,避免盲目经营,对整台农机产品的选型配套仍由农机科负责。农机产品销售必须做到包退、包换、包修。各农场修造厂批量生产的整台农机产品和配件,必须经省农机鉴定合格后方可进入市场。经过工业体制改革,全局以制造为主的修造厂仅有八五四机械厂一家。该厂每年投入几十万元开发新产品,产品有多辊式割晒机、精量点播机、打稻机、水田犁等,都是受农户欢迎的抢手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