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林业第一节 概况1986~2000年,随着改革开放,人们的生态意识、环境意识不断增强。国家在宏观上开展了“三北”防护林、防风治沙等建立林业生态体系的建设,都为垦区林业发展提供了机遇。《森林法实施细则》、《野生动物保护法》的颁布,使全局林业的发展、森林的管理,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各级建立健全了绿化委员会,林业建设纳入了各级领导干部的任期目标并建立了完善的责任制、监督验收制度和奖罚制度。
15年内,全分局有11个农场参加了“完达山区域农场群百万亩人工林基地建设”,历时12年造林50万亩(33333.3公顷),实施了退耕还林,开展了低湿地开发造林,推广了低洼荒地高台整地造林、“两沟一台”营造农田防护林、栽针保阔、落叶松人工幼林全面抚育管理等技术。在森林经营上,坚持限额采伐,有效且合理地利用资源。为查清森林资源情况,先后二次进行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搞了人工林普查、宜林地普查、两荒普查和森林病虫害调查。为确保森林资源安全,森林防火有健全组织机构,有专、兼职的扑火队伍,有完善的检查监督机制,设备设施达到了“四网两化”要求,保证了15年中无人身伤亡事故、无重大火灾发生,森林火灾受害率每年都在0.36‰以下。15年有6个单位和13人受到国家表彰,有15个单位被省政府、省绿委授予先进单位称号,有15人被省政府评为先进个人。有3项科技成果分获省级二、三等奖。
全分局共有50个林业单位,其中林业局1个、林业科13个,专业林场23个,专业苗圃13个,家庭林场210个。林业从业人员1162人,包括专业护林员94人、营林员236人,检疫员8人、森调队员39人、林业生产人员785人,林业专业干部127人。林业高级工程师7人、工程师40人、助理工程师30人、技术员50人。有680人次参加过国家林业部、省林业厅和总局的各类培训。
分(管)局林业处领导人更迭表
表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