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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造林绿化

第二节 造林绿化


1986年,总局在1983年印发的垦区造林检查验收实施办法的基础上,重新制定了《黑龙江省国营农场造林、绿化、专业苗圃技术检查验收条例(试行)》(农总林字[1986]82号文);1990年总局以农总林字[1990]1号文件,下发了《黑龙江垦区工程造林管理办法》;1997年总局又制定了《黑龙江垦区造林、绿化、专业苗圃技术规程及检查验收办法》(黑垦局文[1997]127号),使全局造林绿化工作走上正轨。专业林场造林设计报告由总局统一印制,从设计说明书、造林设计图、宜林地调查表、造林技术措施、造林图示、种苗需用量,到用工量都有明确的规定。各农场在造林前必须按照统一标准完成造林设计,保证了造林地与造林设计相符。从1990年起各场按总局统一的工程造林设计报告书,填报工程造林设计,使造林设计迈向更高的标准。1986年到2000年的15年间,每年农场组织技术人员对所有的造林地进行验收,并上报分局,分局再组织人员进行检查验收,同时对前两年的造林地复查验收,汇总后上报总局,待总局验收,形成三级验收制度。
  从1989年起开始实行造林绿化责任制,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和总局指示精神,由总局局长与管局局长、管局局长与各农场场长签订造林绿化和森林资源消长目标责任状,内容包括林地面积、森林林木蓄积量、森林覆被率、造林面积、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及城镇绿化覆盖率,执行时间为4年。之后又于1993年(1993~1995)、1996年(1996~1997)、1999年(1999~2000)签订了3次责任状。
  1985年,工程造林混交林每亩投资25万元,并从当年开始将一次性投资改为三年投资,按6∶3∶1比例投资(第一年投60%,第二年投30%,第三年投10%)。1989年总局将投资标准提高为每亩30元,1997年总局又将造林投资补贴提高到每亩40元,对纯增人工林每亩投资50元,对低洼荒地高台整地造林每亩投资75元。从1982年起建立了营林基金制度,总局在19861989年、两次重申了这项制度。1990年总局规定各农场按播种面积,每年每亩耕地提取0.5元为营林基金,使用范围是人工林抚育管理、专业苗圃生产成苗、营林员工资、森林管护费、病虫害防治、营林员劳保和野外津贴、评选先优的奖励,以及生产调查、防火等费用补贴。1997年总局决定将营林基金提高到每年每亩1元。1990年前全管局每年提取营林基金80万元,1991~1996年每年提取200万元,1997~2000年每年提取营林基金450万元。
  一、绿化造林重点建设工程和王震陵园建设
  1、完达山区域百万亩人工林基地建设。此项建设从1980年开始,1985年列入垦区重点科技推广计划,课题由总局林业局、牡丹江、红兴隆、建三江三个管理局的林业处和21个农场共同参与。牡丹江管局有11个农场参加,从1980~1992年历经13年造林50万亩,1993年9月通过鉴定。
  2、以栽针保阔为重点的科技推广项目课题,由八五四、八五五、八五六、八五七、八五八、八五一○、八五一一、宁安等7个农场共同承担,完成推广面积11.2万亩。采取保留天然次生林带,在采伐带上进行人工造针叶林,形成针阔混交林。
  3、低洼荒地高台整地造林。低洼荒地造林因为水害很难成林,采用高台整地造林,为低洼荒地的开发利用找到了一条途径。高台整地是在秋季用三铧犁进行往返扣垡向心翻,筑起高台,台高40公分以上,台面宽2米,形成鱼脊型高台,高台两侧为1米宽的排水沟,台距为3米,台面耙碎沉实,翌年采用2年生落叶松、年生樟子松苗木明穴栽植。如栽单行,株距1米,亩株数222株;如栽双行,行距1米、株距1.5米,成三角配置,亩株数296株。从1985年开始,八五八农场采用高台整地造林1450公顷。1993年八五四农场在该场东部低洼荒地开始采用高台整地技术造林,农场成立了领导小组,还在阿南、迎东两地区建立了10万亩人工林基地,成立了专业队,购置了机具。到2000年完成低洼荒地高台整地造林4133公顷,保存面积3867公顷。1997年分局林业局与八五四农场进行了低洼荒地高台整地营造水曲柳与落叶松混交林课题试验,营造落叶松与水曲柳混交林93.3公顷。
  4、两沟一台营造农田防护林。两沟一台是改变过去田间单沟排水方式,本着水、林、田、路综合治理的原则,采用条田模式,实行两沟夹一台即“沟—台—沟”的双沟排水方式。两沟两边取土在中间堆成高于地平面40公分以上的高台,在台上营造农田防护林,解决了林带胁地影响农作物生长的矛盾,解决了平地造林林带积雪,春季积雪融化缓慢排水不畅影响春播的矛盾,并提高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两沟一台营造防护林技术先在庆丰、八五六农场实施,后推广到八五四、八五八、八五七、云山、兴凯湖等农场。到2000年,全局已采用两沟一台技术营造农田防护林1600公顷。
  5、退耕还林。1985~1990年八五八农场在其一、三、七队,对产量低十年九不收的耕地进行高台整地造林,实行退耕还林,退耕1066公顷。1990年八五七和庆丰两农场利用耕地营造片状用材林,分别退耕还林1333公顷和333公顷。1999年按总局102号电传要求各农场对沙化、半沙化、瘠薄低产、风口水线、霜区雹带、超坡耕地进行了调查,共计可退耕造林13295.4公顷,并将这部分耕地分解到各年度,有计划地退耕还林。2000年八五七、八五六、云山、兴凯湖、庆丰等七个农场进行大面积退耕还林,一季退耕造林13827公顷。到2000年全局共退耕还林3333.3公顷。
  6、高标准公路绿化。1987~1992年八五八农场完成了从场部至庆丰交界的13公里和52公里同三公路的高标准绿化,成为分局绿色通道的样板。
  7、王震将军陵园建设。1993年总局决定为前国家副主席、北大荒开发的先驱王震将军建立陵园,确定陵园建立在八五一○农场的当壁镇兴凯湖畔。1995年4月八五一○农场在陵园四周栽植樟子松500余株。1996年由农垦林校设计陵园总体绿化方案,1997年由八五一○农场林业局负责施工,种草坪3000多平方米,栽植红皮云杉1500株、杨树1000株,还补栽了部分樟子松,完成了陵园的总体绿化。
  二、个体投资承包股份制造林
  随着林业体制改革的深入,个人投资造林、承包造林、股份制造林已成为造林绿化的重要形式,并涌现出一批先进个人。宁安农场职工孙俊福以大山为家,以林为伴,绿化荒山,为了造林痛失爱子,为了造林护林把家搬进了深山,克服了常人难以忍受的困难,常年深山造林不止,从1976年以来,年共25造林近2000亩,植树50多万株,被评为全国劳模、全国“十佳”优秀工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海林农场三队50多岁的营林员肖恩胜,从1990年起个人承包造林,十年造林5691亩,最多一年造林1136亩,他是全局承包造林面积最多的人。1996年八五四农场场长韩在辰、常委书记卢森元,带头出资造林,带动全场130户自费造林8000多亩,农场制定了自费造林的管理办法,并向自费造林者颁发了林权证。股份制造林已在13个农场逐步推广。利润分成有三种形式:3∶7、2∶8、15∶85,个人得大头。到2000年全局个体、承包和股份制造林面积已达10万亩。
  三、义务植树
  1986~2000年,全局累计参加义务植树144.7万人次,总计植树1539.5万株,年均102.6万株。每年每人植树10株,尽责率为96%,人均绿地34平米,城镇覆盖率为28%。1981年森林覆盖率为9.3%,到2000年上升到14.2%。到1995年全局已消灭了宜林两荒。按总局统一部署,管局、农场均成立了绿化委员会,设立了绿化办公室。绿委主任由管局局长、农场场长担任,副主任由分管的副局长、副场长担任,成员由相关的农业、林业、土地、交通、教育、团委、办公室、畜牧、水利、计财、广播电视、组织人事等部门的领导担任。绿化办公室主任分别由管局林业处长、农场林业科长担任。形成了从上到下比较健全的组织体系。从绿化规划、组织实施、检查验收评比、考核指标到兑现奖惩进行有序的工作。还建立了领导干部任期造林绿化目标责任制,1992年起规定领导干部每年上造林绿化点工作不少于3次。全局建立义务植树造林基地241个,还建立了收缴义务植树以资代劳费制度,从1991年起已有4个农场对部分无条件义务植树人员收缴以资代劳费,还自筹资金31.6万元用于义务植树。从1991年起实行了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为使义务植树活动蓬勃开展,利用各种宣传工具重点集中在3月12日~4月12日造林绿化宣传月和造林期间大力进行宣传。1986~2000年,全局开展了不同主题的绿化活动,包括“保护母亲河行动”、“我为垦区织绿网”、“我为垦区添绿色”、“我与小树同成长”、“绿化垦区,美化家园”、“青少年植树护绿行动”、“构造农场绿化长廊”,“再造农场秀美山川”等,不仅为义务植树增添了活力,也使广大青少年在活动中受到教育。为防止“年年造林不见林,年年植树老地方”的现象,除建立健全检查验收、奖惩制度外,还采取了义务植树包造、包活、包爱护的“三包”办法。对基地义务植树由不同单位统一造林,保成活、树木成活后,管护工作交给林场。对本单位的绿化,设专人管护;对个人房前屋后的树木、花草划分到各户管理。
  四、苗圃建设
  1986年,全局13个农场都有苗圃,重点苗圃有八五一一、八五五和八五○农场三个苗圃。八五一一、八五五农场的苗圃以生产造林用苗为主,八五○农场的苗圃除保证农场造林用苗外,还培育大量的绿化用苗,已达几十种。到2000年全局苗圃面积159公顷,总产苗量3500万株。随着宜林地的减少,1988年以后造林面积由5400~6700公顷下降到2500~3400公顷,苗木供应相对过剩,使承包苗圃的工人收入下降,造成苗圃生产经营一度滑坡。管局和农场的林业部门加大力度帮助苗圃调整育苗品种,增加了阔叶树育苗量,增加了草坪、花卉育苗,满足营区美化、香化、果化的需要。多年来在育苗生产上,不断提高科技含量,广泛采用化学除草技术,如盖草能在落叶松育苗中应用,果尔、果尔加盖草能、增产菌、广谱增产菌的应用以及茎尖组织培养在育苗中的应用等。降低了人工费用,降低了苗木损失率,提高了苗木的质量。
  15年来在造林绿化中涌现出一批先进个人和集体。除孙俊福被评为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十佳”优秀工人、荣获“五一”奖章外,还有1人获国家级绿化奖章,5人获省级绿化奖章,17人获总局绿化奖章;2人获全国中小学绿化知识普及宣传先进个人,5人获省级绿化先进个人,78人次获总局先进个人或有功人员,18人次获牡丹江市绿化先进个人。管局、八五五农场、八五一○农场、完达山食品厂、完达山制药厂、中心医院等单位被省授予绿化先进单位或最佳绿化单位;八五四农场、兴凯湖农场、分局林业局、八五○农场、八五七农场分别被总局授予标兵单位和模范单位。
             历年造林育苗义务植树统计表
               (1986~2000年)
  表3-58



  注:造林合计面积实际为累计现有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