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绿色食品生产基地一、绿色食品基地建设是开发绿色食品的基地,1993年兴凯湖农场兴丹米业有限公司对其6701.4公顷水稻(占水稻面积的43.8%),按A级绿色食品水稻生产技术标准操作,使生产出的胚芽营养米和大米获准使用“A级绿标”。后被国家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认定绿色食品生产基地面积3300公顷。为提高水稻质量,该场按生产技术规程操作的内控面积6700公顷。1996年八五五农场经国家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认定绿色食品生产基地2000公顷,农场内控面积4000公顷。1997年八五七农场经国家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认定绿色食品生产基地2000公顷。同年,完达山乳业集团成功地申办了全国第一家乳制品绿色食品生产基地,面积6700公顷。2000年八五六农场和八五八农场分别经国家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认定,绿色食品生产基地面积分别1330公顷和2000公顷。到2000年底,全局被国家认定的绿色食品基地面积17330公顷,占播种面积的6%。局内按技术规程操作的内控面积10700公顷,占播种面积的3.7%。
全局A级绿色食品生产基地面积统计表
(2000年)
表3-81 单位:公顷
二、牡丹江分局A级绿色食品生产基地管理办法(简称“管理方法”,下同)的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包括管理原则及标准、基地环境技术条件管理、栽培技术、建立田间记录档案、基地人员培训、技术保障和分局基地建设领导小组等七个方面的内容。
1、管理原则及标准。严格执行国家农业作业标准A级绿色食品标准,即NY/T391(绿色食品产地环境技术条件);NY/393(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NY/T394(绿色食品肥料使用准则)。按照小麦、水稻、玉米、大豆绿色食品生产技术规程进行生产。全过程接受上级绿色食品办公室的监督、指导,产量质量达到国家标准。
2、基地环境技术条件管理。各项指标达到NY/T391的要求。
水源管理。灌溉采用无污染水源;井灌采取综合升温,水质达到NY/391规定标准;灌排实行相间设计,单灌单排;严格控制污染源。
基地土壤管理。土壤采用土质较肥沃的草甸白浆土,有机质含量≥3%,PH值6~65,各项指标符合NY/T391要求;秸秆还田量不少于每亩300公斤;严防土壤污染,包括严禁有可能污染土壤环境的栽培技术,严禁施用残效期长、高毒化学制品和田间丢弃农药瓶等污染物。
基地空气条件管理。远离工业区,控制空气染污,空气质量符合NY/T391要求。
3、基地栽培技术管理。种子由种子公司统一供种;作物生产各项技术措施按照A级绿色食品不同作物的生产技术规程操作,由农场主管部门下发各基地,基地负责技术指导到农户;农药、化肥等生产资料,在农场主管部门指导下,由各农场农化公司统一供应。
4、田间档案管理。记录样本由分局绿办统一制发;由基地技术负责人填写,行政负责人监管,局场绿办和生产管理部门不定期检查;农场绿办将档案录入微机备查。
5、基地人员培训。每年利用冬闲抓好全员技术培训;各主要农事季节下发生产要求单,使各项技术措施家喻户晓。
6、基地技术保障。各场绿色食品生产基地每200公顷配备一名经正规专业培训、有技术职称和管理能力的技术员,负责生产技术的管理、指导和服务。
7、基地建设领导小组(参阅第一节《概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