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水资源开发利用一、水资源
局内水资源总量16.57亿立方米,其中可开采的地下水量5.95亿立方米,可利用地表水10.57亿立方米。人均年拥有水量5000立方米,高于全国(2700立方米)、全省(1964立方米)和三江平原(2100立方米)。亩均耕地拥有水资源量388立方米,低于全国(1750立方米)和全省(511立方米),仅为全国亩均耕地拥有水量的五分之一左右。
1、径流地表水资源
多年来分局境内年均降雨量在550毫米左右,平均径流深度145毫米左右,多年平均径流量12.7亿立方米,当偏枯水年P=80%时,年径流量5.99亿立方米。
各农场年降雨量径流量统计表
(2000年)
表3-149
2、过境水(客水)
分局内主要河流由乌苏里江水系和牡丹江水系构成,境内有大小河流41条,如下表:
乌苏里江水系主要河流表
(2000年)
表3-150
续表3-150
牡丹江水系主要河流表
(2000年)
表3-151
表中第一栏“总计”包括乌苏里江水系和牡丹江水系的河流长度和流域面积。
分局境内主要江河湖泊特征表
(2000年)
表3-152
续表3-152
主要江河年径流总量超过150亿立方米。大、小兴凯湖蓄水量112亿立方米,有很大的利用潜力。
3、地下水
局内地下水资源绝大部分分布在平原地区,根据1989年总局设计院提供的数据,全局地下水可开采量5.95亿立方米。
二、水资源开发利用
水资源开发利用,是垦区水田开发的主要方向。农业经济体制改革,大力兴办家庭农场,多项水利工程上马,总局建设100亿斤商品粮基地的战略目标的提出,都促进了水田的发展,加快了水资源开发利用的步伐。
1990年5月,总局首次提出建设百亿斤商品粮基地项目。10月管局计划会议布置“八五”计划和百亿斤商品粮计划,规划到“九五”末水稻达到80万亩(5.33万公顷)。水利局组织八五六、八五七、兴凯湖等6场赴方正县、庆阳农场等地考察水田生产和旱育稀植浅灌技术。1991年遭受百年不遇的特大洪涝灾害,八五六、八五七、兴凯湖等农场遭受严重损失,“旱路不通走水路”成为必然选择。兴凯湖农场1992年水稻面积增加到2058公顷,1993年发展到5200公顷,1994年达到1万公顷,三年翻了两番。此期间总局、管局先后在兴凯湖等农场召开水稻现场会。管局水利学会召开水田开发建设研讨会,第一次使用“以稻治涝”一词。从1994年起,小穆棱河闸上马、兴凯湖荒岗闸批准立项并建设,相当于建4个云山水库。1996年分局提出在发展水稻上,可以考虑先发展后完善的办法,当年水稻面积达到7万公顷,比1995年增加1倍。1999年兴凯湖百万亩灌区批准立项,水田发展进入一个新阶段。2000年全局水稻面积达到17.3万公顷。
到1999年,地表水实际开采量5.71亿立方米,占可利用量5.99亿立方米的95.32%,为40.7%的水稻面积供水。地下水实际开采量5.69亿立方米,占可开采量5.95亿立方米的95.63%,为水稻面积的59.3%。
三、水资源管理
随着《水法》、《水保法》和《防洪法》的颁布实施,水资源管理纳入法治轨道。1989年10月,水利处更名为水利局,明确了水利局是水行政的主管部门。1990年7月,管局成立了水资源管理委员会,并组建水资源管理办公室,编制6人,高保杰任副主任。之后,在八五五、八五四两场开展了水政管理执法试点工作,总局提出“水在土中流、水随土转”,“土地管到哪里,水就管到哪里”的工作思路。为加强水政执法,1991年4月,经总局批准全局配水利干警29人,其中管局5人,农场24人,全部着装上岗。省水利厅于1992年、1994年先后下文,明确了垦区的水利管理、水土保持和河道管理工作实行委托系统管理,使垦区依法管水走上正规化、法制化轨道。水利局提出“水资源管理工作要强化,内部要细化,周边关系要软化”的指导思想,提高管理水平,处理好周边关系。主要工作分三部分:一是在每年3月22~28日的“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及6月29日的“水保宣传日”,加大对水利法律、法规的宣传;二是组织水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学习,提高素质,聘请公安、法院有经验的专家,结合案例对分局50名水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分局还组织32人参加省法制局与总局水利局组织的专职水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班,并取得了省法制局颁发的行政执法证;三是加大执法力度,查处各类水事案件。截止1999年底,全局共查处各类水事违法案件280起,挽回经济损失总计100余万元,发放取水许可证1120本,河道采砂证25本。1998年还在八五○、八五四、八五六、八五七、庆丰、云山等6个农场开展了地下水资源的评价工作,在八五七农场乳品厂开展了水平衡测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