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石油公司上划按照国办发[1998]14号、黑办发[1998]39号及黑垦局发[1998]223号文件精神,分局物资石油公司所属的石油公司,上划隶属总局石油公司直管。上划不承担物资石油总公司的债务,固定资产无偿划拨,只带石油公司的在册职工。
1998年10月28日宣读上述文件,11月10日总局有关部门及总局石油总公司的接收人员到分局物资石油总公司,开始交接前的有关工作。由于存在一些具体问题,没有达成协议,11月18日总局和总局石油总公司的人员返回哈尔滨。
具体问题包括:从经营上石油公司是物资石油总公司的支柱。1997年总公司实现销售收入11231万元,其中石油9328万元,占83%,总公司实现最终利润90万元,而石油公司利润232万元。从资金情况上,1997年物资石油总公司用于购买石油成品油贷款、借款本息1644万元。
物资石油总公司购石油成品油的贷(借)款表
(1997年)
表3-195 单位:万元
另外,委托经营1998年到期,需要返还职工股金200万元,干部保证金72万元。还有历年形成的数百万元的呆死账需要消化。物资石油总公司下属的石油公司无论职工所占比例、退休人员比例、退休人员由社会保险支付养老金人员的比例都在15%以下,大家耽心石油公司上划后,离退休人员老有所养问题无法解决。情况如下表:
物资石油总公司离退休人员及养老金情况统计表
(1998年)
表3-196
面临这些问题,干部职工反响很大,并几次到总公司上访。总局、分局党、政、工给予极大关注。在各级的协调下,原物资石油总公司用办公楼、活动室、俱乐部、锅炉房的房地产,顶农行的贷款和利息;用家属区综合服务楼顶建行的贷款和利息;用农场欠总公司货款采用扎差的办法,顶密山信用社的贷款。另有123名离退休人员与1997年石油公司在册职工,一并被总公司石油公司接收。由于这些问题的协调解决,于1999年5月10日由原物资石油总公司第一副总经理程木和,与总局接收组杨志军在接收协议上签字,完成了石油公司上划总局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