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
第六节 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
管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和检验工作始于1984年,隶属劳资处同安全办合署办公。1984~1987年,主要工作是规范全局的锅炉购买和安装市场,对已运行的锅炉进行登记建档,补发运行执照。1988年8月,根据农总编字[1987]25号文件精神,管局成立劳动安全监察局,下设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科和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属科所合一。各单位安全办也补充了一名专职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人员。1989年,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通过省劳动厅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审查,成为劳动部备案的检验所,从而使全局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和检验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轨道。
1988~1991年,重点对全局锅炉房进行综合治理,对压力容器逐台进行登记建档、检验和发放运行执照工作,共综合治理锅炉房343个。通过检查验收,使全局锅炉房均达到了制度完善,技术档案齐全,管理人员到位,司炉、水处理人员持证上岗,锅炉安全经济运行,附属设备完好,做到了安全、文明生产。
同期,对固定式压力容器进行了登记建档工作。全局共有373台运行完好的固定式压力容器,全部进行了登记建档,并作到制度化年检。
1990年,检验所调入大中专毕业生3人,使检验所人员增至7人,投资4万元购进全套水质化验设备,新建了水质化验室,具备了担负全局锅炉水质监督和化验工作的能力。投资2万元购进了超声波探伤仪、超声波测厚仪。投资1万元制做了安全阀校验台,购进1台60kg/平方厘米压力的气泵及所需的校验设备,使检验所的整体素质提高,具备了全方位监检的能力。为提高全局年度检验效率,检验所配备了1台用于检验的吉普车。
一、监察工作
1、对新装、移装的锅炉压力容器进行安装验收,其中锅炉153台,固定压力容器104台。
2、配合省、总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处、科,对虎林电厂锅炉安装队、八五七农场朝阳锅炉安装队、镜泊湖锅炉厂锅炉安装队、八五七综合木材经销公司氧气充装站、迎春机械厂氧气充装站、虎林电厂氧气充装站、管局液化石油气充装站、管局教育局乙炔气充装站进行审查验收发证,复审换证二次。
3、15年来,共培训司炉工4450人次,压力容器操作工378人,水处理化验员352人,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员251人,锅炉压力容器管理人员462人。检验所人员参加省劳动厅举办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员和检验员培训班10人次,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员证4人,锅炉检验员证、压力容器检验员证、无损探伤员证5人,钢瓶检验员证1人。
4、参加锅炉重大事故调查与处理4次。
5、15年来,一直坚持在“两节”期间对锅炉房进行夜查、实查,督促锅炉使用单位加强锅炉房的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共检查锅炉房2457座次,纠正司炉人员违规违纪行为3000余人次。
另外,评选出总局级先进锅炉房32个,管局级先进锅炉房178个。
二、检验工作
15年共检验锅炉5839台次,固定式压力容器5548台次,有缝钢瓶7200余只,无缝钢瓶10万余只,校验安全阀6930余只。1995年检验所通过了省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处的资格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