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职工培训1986~1988年,职工培训和职工的奖励、升级、考核相挂钩,鼓励职工钻研业务,提高素质。
1988年全省开展工人技师评聘试点,管局第一批试点单位是八五一○农场,具有高级技术工人条件的,可以申报工人技师。由于第一次试点,经验不足,历时近4年,到1992年,八五一○农场才有72名高级工,经省工考委审批,取得工人技师任职资格,但到批下来时,已有一半工人技师退休了。1990年,经省政府、省劳动局批准,农场总局、各管理局劳动工资处改为劳动局,授予劳动管理行政权,在职工培训方面,享受地方政府在培训、颁发证书方面权力,总局规定高级技术工人培训发证由总局工考委负责审批,中级以下技术培训发证由各管理局工考委审批。
1994~1996年,管局先后参加了总局第三、四批工人技师试点,八五四、八五六、八五七、庆丰、宁安、工业公司、虎林电厂、齿轮总厂、物资局等企业参加了试点。
经省批准工人技师明细表
(1994~1996年)
表3-211
1995年,虎林电厂利用夏季检修锅炉时机,首批开展中级技术工人培训、练兵活动,共有222人取得了管局工考委颁发的中级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证书。1996年,管局工考委、劳动局根据劳动法第八章第六十六条和第六十八条规定,开始把职工培训列入劳动局的重要工作日程。
1996年,为了认真开展企业职工正常考核固定升级工作,分局工考委、职工培训科利用冬、春农闲之机,编印了44个工种、3.5万份培训资料,为各农场、局直企业职工提供了培训方便,并将是否参加培训,是否考试、考核,作为是否参加固定升级的前提。
1997年12月18日~1998年7月23日,分局劳动局受总局劳动局委托对全局15633名高级技术工人和分局自己组织对14197名中级工、6309名初级工进行大面积的培训、考试、考核,并分别由总局工考委、分局工考委颁发了高级和初、中级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并于1998年1月1日企业正常考核增资时,分别按技术等级兑现了工资待遇。
为了搞好这次大面积、长时间的培训,分局劳动局组织人力编写了63个工种的培训资料,编印了复习题、考试题,培训资料6万册,复习题、考试题3.6万套。
技工证书颁发情况表
(1998年)
表3-212
注:均经总局、分局工考委培训、考试、考核合格后颁发。
199、71998年,国家劳动部、国内贸易部相继下发文件,确定每年在全国范围内举行两次推销员统一鉴定考试。1997年12月5日,全局有84名推销员参加统考,1999年10月有170名参加统考,其中,完达山制药厂、乌苏里江制药厂两家企业领导对统一考试尤为重视,分别有71人和54人参加1999年10月的统一考试,国家统一颁发了推销员职业资格证书。
1998年8月3日,根据农业部,农人函[1996]15号《关于建立农业职业技能鉴定站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和省劳动厅黑劳培发[1995]55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管理办法等七个文件的通知》精神,按总局劳动局的部署安排,在八五一一农场筹建分局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经农业部上报劳动和社会保险部培训就业司批准,于1998年10月28日,核发了职业技能鉴定站许可证。分局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负责人姜卫平,鉴定专业工种10个,鉴定等级,高、中、初三个等级。
1998年,省劳动厅、总局劳动局分别下发黑劳发[1998]25号文件《黑龙江省劳动厅关于调整部分职业技能鉴定权限的通知》和农总劳发[1998]19号《关于转发黑劳发[1998]25号文件的通知》,对技术工种的考核、鉴定、验印、发证权限作了重新确定:工人技师、工人高级技师考核、评审、验印、发证权在省劳动厅;中式烹调、美容、美发、调酒、餐厅服务、秘书、物业管理、保健按摩等8个工种的高级工职业鉴定、考核、验印、发证权由省劳动厅负责。
1999年9月22日,总局劳动局下发文件规定,从1999年7月1日起,分局职业技能鉴定站,负责组织实施所属单位初、中级技术工人的职业技能鉴定,合格者,职业资格证书由总局审核、验印。从1999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启用新的《职业资格证书》,原来使用的《技术等级证书》停止办理。1996年6月30日之前由总局、分局工考委分别颁发的高级、中级以下的技术等级证书仍然有效。
1999年6~12月,按照省、总局工考委的要求和部署,全局共有697名高级技术工人申报工人技师,于12月21日、26日分别通过了总局和省工考委工人技师评审领导小组的审核,除宁安农场1人不合格外,其余696名高级技术工人,全部获得了省劳动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的工人技师资格证书。
各单位经省劳动厅批准的工人技师情况表
(1999年)
表3-213
经省劳动厅批准工人技师各工种人数明细表
(2000年)
表3-214
续表3-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