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黑龙江农垦项目“黑龙江农垦项目”是国家利用世界银行(简称世行,下同)贷款在黑龙江垦区开荒300万亩(20万公顷),整个贷款金额为软贷4130万个特别提款权,硬贷3530万美元(含前端费30万美元),项目从1983年8月3日开始运行,计划用4年时间,到1987年完成。
1、牡丹江农管局“农垦项目”的任务和资金分配。管局“农垦项目”由八五四、八五六、八五八、庆丰和兴凯湖等5个农场承担,共计开荒56.6万亩(3.773万公顷)。项目立项前,承担项目的农场都在实地踏察、勘测、查阅历史资料的基础上,对荒原的分布、类型、利用方向和技术措施,进行了科学论证。从项目评估到开始实施,都做了大量的工作。“农垦项目”是以开荒为主体,坚持“一水、二路、三开荒”的建设程序。牡丹江局“农垦项目”的总投资7792.62万元,其中世行贷款3143.3万元(不含汇率差异),国家投资1971.44万元,企业自筹1828.95万元,小水资金849.93万元。
开荒任务及资金分配情况表
(1983年)
表3-225 单位:万元
2、设备分配
(1)进口设备分配情况
进口农业机械分配表
(1983年)
表3-226 单位:台元
进口工程机械分配表
(1983年)
表3-227 单位:台元
注:表3-226与3-227为一表两部分内容。
国内配套设备分配表
(1983年)
表3-228 单位:台 万元
3、主要工程完成情况
项目农场完成开荒面积情况表
(1987年)
表3-229
工程完成情况及农机具购置情况表
(1987年)
表3-230
※进口外机索赔部件3044件,价值29.172万元。
4、效益和存在问题
项目完成后效益是显著的,项目从1983年至1987年生产粮豆100587吨,增收5521万元,出口大豆14183.7吨,创汇1233.89万元,项目生产净盈利211万元。利用外资还补充了全局农业资金的不足,不仅使生产基础设施得到较大改善,也加速了陈旧农机具更新换代的速度。项目的实施,引进先进设备的同时也引进了先进技术,培养了一批掌握现代化机械设备的技术骨干和管理人才。
存在的问题主要是:项目贷款硬贷比重大,占35.7%,影响经济效益;1983年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时,美元与人民币比价为1∶1.92元,当时国家规定按固定比价1∶2.8结算。项目实施后,人民币贬值,到1994年比价达到1∶8.7。汇率风险国家不予承担,造成还本付息大幅增加,出现还本付息困难的局面;投资政策的改变,造成项目农场的负担加重。1985年起国家拨款改为贷款,项目农场既要承担外债又增加了内债;项目实施后物价不断上涨,1987年较1984年“三材”平均上涨76.9%,国内设备平均上涨57.8%,使项目建设费用大幅增加;1987年较1984年共偿还世行贷款利息548万元全部从项目基建投资中扣除,致使有的项目没能建成,影响形成生产能力;以上情况造成投资不足,机具不能配套,如有的项目点未配喷灌设备,遇到旱灾就因缺少抗旱机械减产。
5、项目验收
1988年9月15~16日,以财政部处长朱平为组长,由国家8个部委组织验收组对“农垦项目”进行验收。
验收组对庆丰农场、兴凯湖农场进行验收,项目为合格。
1989年4月9~12日,世界银行官员郑兰生(马来西亚人)、毕明建(世界银行中国局农业处官员)等人来我局验收农垦项目,验收项目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