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三节 “黑字还流”项目

第三节 “黑字还流”项目


1988年11月30日,总局与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投资公司签订《日本黑字还流贷款转贷协议》。项目的内容是利用“黑字环流”贷款15.26亿日元(折合1200万美元),偿还期10年(含宽限期两年),年利率3.5%,为垦区农场建设大豆出口基地购买农业机械和水利工程机械。其中,日产反铲挖掘机80台,加拿大产割晒机30台,佳木斯联合收割机厂产联合收割机70台以及用于这些机械的零配件。购买合同于1988年12月到1989年1月签订完毕,1989年采购机械运抵垦区。
         总局项目办分配给牡丹江农管局的进口设备表
               (1989年7月11日)
  表3-231



  合计人民币661万元。转贷总额2.22亿日元,折合人民币679.98万元。
  “黑字还流”项目从1991年开始还本付息,本金为转贷总额的七分之一,利息为贷款余额的4%。全局于1997年还本付息全部完成。
           “黑字还流”转贷总额明细表
               (1989-1994年)
  表3-232                       单位:元



        “黑字还流”出口大豆创汇还本付息明细表
  表3-233



  续表3-233



  续表3-233



  续表3-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