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财会队伍建设
第二节 财会队伍建设
1986年以来,通过有计划、多渠道、多形式对财会人员进行培训,全局财会人员在学历、业务能力方面都有明显提高。据1999年底统计,全局在岗财会人员1868人,其中,本科会计专业99人,本科其他专业159人;大专会计专业641人,大专其他专业287人;中专会计专业270人,中专其他专业181人;高中以下学历231人。高中及高中以下学历人员占总数的12.37%,较1988年底垦区财会人员中无专业学历人员占79.5%有大幅度下降。
1993年4~5月,管局计财处举办了新旧会计制度对接培训班,培训财会人员3000多人。通过学习使财会人员在了解新旧会计制度不同之处的基础上,达到对新会计制度的掌握。
1994年5月初,为规范和加强会计人员管理,计财处对全局3000多财会人员进行了岗位培训,考试合格者颁发了会计上岗证。
1995年4月,计财处组织在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对2900名财会人员进行培训,培训结束后颁发了《会计证》。
1996年7月~1999年8月,为推进电算化工作,使财会人员尽快掌握会计软件,分局共办培训班23期,培训财会人员2308人,并颁发了《电算化培训合格证》。
1997年,为巩固和发展全局前十年普法教育成果,进一步提高全体财务人员法律素质,加快分局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进程,制定了《财务系统“三五”普法规划》和《依法治理方案》,在普法过程中,分局认真组织各单位学习,并把财务系统普法与电算化培训及会计人员上岗考核结合在一起。物资局、迎春机械厂、八五○农场、庆丰农场4个单位考试合格率达95%以上。
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提高财会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技能和职业道德水平,根据财政部财会字[1998]4号文《关于印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的通知》和总局农总人联[1998]3号文《关于印发〈黑龙江垦区(1998~2000年)会计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的精神,从1999年开始,分局计财处开展了财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1999年7~9月,由分局计财处组织,采取就近、就地原则,各农场各设1个培训点,局直单位在虎林、密山、连珠山办4个班,共计办班17个,培训财会人员1939人。其中:中级班1个,培训141人,初级班16个,培训1798人。初级班学习内容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债务重组,现金流量,税法相关知识,股份合作经济。中级班培训内容为新颁布的八个具体会计准则。
2000年6~7月,按照上级要求,对财会人员再次进行继续教育,教育形式沿用上年模式,在农场、分局分别设点,共办培训班15个,培训1870人,聘请八一农大经济贸易学院教师授课。
15年来共培训财会人员12万多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