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四节 基建事业财务管理

第四节 基建事业财务管理


一、基建财务管理
  (一)工作职责
  1、根据建设资金来源性质及特点,按照规定组织、管理资金的投资;
  2、根据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根据建设进度编制用款计划并具体组织分配与运用、合理结算财务收支;
  3、按计划使用基本建设流动资金,管好储备资金;
  4、编制年度财务结算与竣工决算,总结分析建设项目财务状况,考评设计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和建设项目财务效益;
  5、根据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编制财务计划,合理安排施工项目和投资,办理一切财务收支,监督资金合理使用,并通过建设银行办理拨款和与有关单位进行结算;
  6、认真做好会计核算工作,正确、及时、完整地反映基本建设资金的收支情况;
  7、积极开展经济活动分析,检查基本建设计划和基本建设计划的执行情况,考核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二)基建投资管理
  1989~1993年,国家农业投资公司向垦区投入基建基金贷款,管局把这部分基金贷款全部用于工业和农业建设,促进了管局经济的快速发展。
  1994年起至今,国家开发银行对管局发放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共4.9亿元,主要用于黑龙江垦区百亿斤商品粮基地建设。在农业方面,投资加快了垦区种植业结构调整,加强和改善了农业基础设施,提高了农业的抗灾能力,在工业方面,先后新建和改造具有特色的龙头企业,在交通、通信、文教卫生和社会公益性设施等方面得到了较大的改善,为管局各项固定投资进一步拓宽了资金渠道。
  1996年,总局召开大型会议,会上国家开发银行和总局投资办对开发银行软硬贷的管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资金投放情况作了具体部署。分局在总局会议精神指导下,加强了分局对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的使用和资金投放情况的管理,使所贷款项科学、合理地运用到生产建设中去,并相应地建立了贷款回收责任制、还贷基金制度、贷款回收奖惩制度。
  1998年8月,为了撰写《黑龙江垦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实施细则》,总局一行3人来分局搞调研。
  1999年4月,总局在哈尔滨召开关于偿还统贷统还资金会议。为了维护分局信誉,恪守合同,分局严格加强资金管理,利用一切办法积极偿还贷款。1999年5月,总局制定《黑龙江垦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实施细则》,规范了垦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行为,强化财务监督,保障资金的安全、合理使用。1999年,总局组织日本政府贷款投入,主要投入全部是农业机械。这些农业机械的投入,改善了分局农业基础条件和装备水平,起到了推动垦区经济快速发展的作用。
  二、事业单位财务管理
  (一)工作职责
  1、正确核算、全面反映单位的经费收支情况,为各管理部门提供数据依据;
  2、规范全局事业单位的财务行为,进一步加大管理和监督力度,合理使用资金,维护财经纪律;
  3、反映事业单位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合理编制单位财务预算,如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挖掘内部潜力,提出改进措施,促进增收节支,提高经济效益;
  4、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事业单位经费管理
  为了强化农垦事业单位经费预算管理,全力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分局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常进行,每年年初下达农垦事业费预算指标。使各预算单位在经费预算执行过程中,按照统筹兼顾,确保重点的原则合理安排支出,确保预算资金使用的高效性和合法性。
  1994年,制定了《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全面加强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外的资金管理,全面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在全局内预算外资金采取的三种管理方式,即:集中核算、报账制、监管制,此办法的制定加强了各单位预算外资金的管理。
  1995年,制定了《事业单位创收项目周转金使用管理办法》,此办法强化了事业单位创收项目的财务管理,提高创收项目周转金的使用效益,多渠道开辟事业单位的经费来源。
  1996年,总局制定了《垦区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为全面推动全局事业单位会计电算化工作进程起到了决定性作用。各事业单位全部采用电子计算机替代手工记账,使用的会计核算软件达到财政部发布的《会计核算软件基本功能规范》的要求,并且制定了会计电算化管理规章并组织实施。
  1997年,制定了《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实施办法》,为切实抓好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推进各项配套改革作了明确的部署。
  1997年,为实现新旧会计制度的平稳过渡,保证新制度的顺利实施,完成事业单位会计新旧账务衔接问题。
  1998年,制定了《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实施细则》,规范了事业单位财务行为,加强了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事业单位健康发展,使事业单位依据《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实施细则》合理编制单位预算,如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降低支出;加强会计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1998年,分局制定印发了《事业单位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分局有事业单位32个,全部从手工记账、报表,改为计算机记账、报表。
  2000年,转发了黑垦局文[1999]224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农垦总局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进一步强化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工作。
  2000年,为全面摸清预算单位家底,为准确、合理编制及审核预算提供依据,根据黑垦局文[2000]61号《关于印发〈黑龙江垦区预算单位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精神,结合分局实际情况,制定《分局预算单位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在此次清产核资工作中,共清理出全局预算单位总资产1354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账面数9161万元,固定资产清查数883万元;负债合计2322万元;净资产合计1122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