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节 节能管理
第八节 节能管理
1993年以前,垦区节能工作归物资部门领导。
1994年,垦区节能工作改变隶属,由物资部门转归计委领导。
1996年7月,分局负责节能工作的辛德仁副局长带领各农场、局直各工业企业主管节能工作的副场长,共45人,参加大连中国节能教育培训中心举办的节能工作领导岗位培训班。
1996年11月,组织各农场主管节能工作的副场长及重点工业企业主管节能工作负责人,共22人,参加“全国首届资源节约、综合利用成果展暨国际技术交流洽谈会”。
1998年,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组织各农场主管节能工作的副场长、能源办主任和能源统计,共计45人,参加在哈尔滨举办的“节能法培训班”。
1999年,组织分局各场参观学习八五五乳品厂的调复合燃烧,八五六农场的烟气余热热管换热器,完达山药厂的分层燃烧,兴凯湖农场的稻壳煤气发电机节能新技术。
2000年,执行《垦区实施节能增效工程方案》,全面开展能源审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