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经济责任审计
第三节 经济责任审计
经济责任审计是从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入手,确认经营者的经济责任。1987年审计处实施了对兴凯湖农场场长明洪滨承包经营审计,是开展这项审计较早的内审工作。1994年前农场的任期目标审计由农场审计科负责考核审计,上报管局政研室。从1995年起,对农场场长任期目标审计由管局审计处组成审计组统一实施审计,这样不仅加大了审计力度,同时进一步保证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真实。从1995年起,除上述措施外,还采取了多种措施:把全局场(厂)处级企业单位的财务科都列入被审计单位范围,因为决算的最终结果出自财务科,影响决算结果的因素多数也出自财务科;经济责任审计突出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重点,以避免企业决算不实及国有资产流失问题;规范经济责任审计标准,统一用表六套、规范审计报告基本模式;统一对违纪问题的处理标准,并制定了对查出重大违纪问题有功人员进行奖励的办法;采取联审的办法,由分局审计处组织各场(厂)审计科人员,分成几个审计小组进行联审,这种办法不仅能在较短时间完成审计任务,达到实地练兵、岗位培训的目的,同时也避免了自己的刀削不了自己的把的问题。
经济责任审计前进行周密准备。包括学习有关文件和资料,提出审计中应注意的问题,如对承包经营和委托经营企业审计时,要注意企业的潜亏或包袱因素。离任审计注意经营者在任期内经办的往来经济业务的清理情况、注意存货计价及结转成本,这是调节利润的主要因素等。将统一编印的各种审计用表拷贝到软盘,分发到各组长手中,保证了审计资料的汇总速度和质量。
为适应新经济形式,采取审前试点,以审代训的方法,即把各组的审计组长和主审集中起来,先在一个农场进行审计试点,找出与以往审计的不同之处,找出共性,推动整体经济责任审计。如1997年4月在庆丰农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试点中,查出该场少报利润246.8万元,应列未列破产损失225.2万元,实际少报利润21.6万元。将此问题作为注意的重要问题之一,要求各组注意。
在经济责任审计中注意抓住具有典型性和倾向性的问题.如历年形成的损失挂账、企业经济往来中形成的损失、经营者任期内遗留的问题等。审计中发现个别企业潜亏比较严重,经营者在其经营期内无力消化部分潜亏,只能长期挂账,掩盖了国有资产流失问题。为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中,对经营者在其任期内经办的经济业务所形成的呆账,将责任落实到每个责任人,然后采取资产抵押形式限期清理。如在对原乳业集团总经理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时,因该经理要调到北京,局党委决定,由他经手的往来经济业务92288元应全额抵押,另有95694元应负责取证,此项取证款按20%交纳抵押金,合计应交抵押金111427元。该经理以1.5万元现金、经评估价值8.67万元的房产和企业欠该经理的欠款1.35万元,合计115191元作抵押,避免了国有资产的流失。
四是审理审计意见、审计决定的定性及处理。召开审计组长、主审会议,将各组审计项目结果在会上通报,并讨论被审单位的定性、处理、评价、结论等是否适当、准确、客观、公正。这种办法不仅是一次相互学习的过程,也可以减少审计风险。
五是审计结果的汇总及微机管理。每年一度的年度经济责任审计结束后,审计处将各被审单位的审计结果加以汇总,撰写综合审计报告,反映和揭示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为领导经营管理和经营决策提供依据。同时,审计结果全部输入与分局联网的微机里,便于领导随时调用。
经济责任审计是所有审计任务中数量多、任务重、比较棘手、风险大的审计项目。2000年继续按照中办、国办印发的《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及《县组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对各农场、局直企业及各农场下属单位的领导人员任期及离任进行了审计。为兑现经营者奖励、科学制定目标、界定经营者的经济责任、管理干部提供了依据,同时探索了对国有控股企业的审计监督。
在对13个农场及8个局直企业1999年度任期目标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6个农场和1个局直企业利润不准,其中:有4个农场调增利润43万元,云山和兴凯湖农场调减利润199万元,局直有1个公司调减利润224万元。通过审计确定真实利润后,为分局兑现经营者奖励提供了依据。经审计,2000年已冲减奖金43万元,扣云山农场领导风险收入42384元,扣风险抵押金9300元。八五六农场有两个单位多兑现奖金10万元,审计后也予以收缴。
在对农场1999年度任期目标完成情况审计中发现,13个农场“应收家庭农场款”决算上报是10819万元,审计后实际应为23329万元,少报了12510万元。由于填报不准,决算不能真实反映资产负债,影响了分局制定年度目标的科学性。
在对129名领导干部(含工会主席)的离任审计中,审计人员实事求是、不偏不倚,客观公正地揭示资产负债状况,使离任者离得明明白白,接任者接得心中有数。八五一○农场审计科对红旗小学原校长进行离任审计,该校账外盲目集资18.3万元,又占用公款8.8万元从事小煤井及大客车经营,亏损23.9万元,职工集资无力偿还。审计还发现,校长本人既管钱又管收支票据(无账),财务管理十分混乱、影响很大。审计部门建议农场纪委监察部门对其给予一定的行政处分,并及时将审计情况在学校职工大会上通报,消除职工的顾虑。
八五四农场审计科对该场粮油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发现,1999年决算上报是盈利,而实际经营是亏损,亏损额占总资本的36%。同时,又查出该公司潜亏资产1800余万元。通过审计,揭示了该公司在生产经营和财务管理上存在的问题,清理了应收账款的经办人和责任人。审计后董事会依据审计认定的亏损数额,沉掉了36%的股本,使亏损得到控制。同时对公司的体制进行调整,进行了资产重组、化小核算单位、减员,并对负有欠款责任的领导干部实行停职停薪清欠。通过审计,探索了对国有控股企业的审计监督经验。
对外商投资的国有控股企业,因其所有制形式的特殊性,自称无上级企业,存在拒绝接受审计的问题。针对此现象,1999年8月,审计处组织力量,根据中办、国办发布的《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对国有控股企业进行了审计。审计中发现合资企业存在多给外商投资人分配股利的问题,存在弄虚作假、假发票套取现金、财会人员贪污、挥霍公款的问题。如在对某外商投资国有控股公司审计中,查出该公司财务管理混乱,财务一支笔失控、虚增虚减利润、白条子报销、乱挤乱摊费用、账内小金库等问题共计532万元。审计中还查出该公司财务副总经理个人填制假发票报销、擅自请客送礼、摸仿董事长签字核销个人借款等违纪资金8万多元。审计后,对该公司总经理进行了处罚,对财务副总经理违纪资金全额收缴,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