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一节 概况

第二十七章 土地管理

第一节 概况


1986年6月,国家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珍惜土地保护耕地成为基本国策。1986年前管局土地管理办公室设在水利处,与水利处合署办公,由一名副处长主管。1987年成立管局土地房产处,1988年3月按上级要求,撤销土地房产处,设立黑龙江省牡丹江国营农场管理局土地管理处,魏世林任处长。按省编委下达的指标,全管局编内土地管理人员28人,其中管局土地管理处6人,大农场设编内2人,小农场编内1人,各农场成立土地科。1990年2月龙头农场并入八五一一农场,其土地科业务并入八五一一农场土地科。1991年根据上级要求,将管局土地管理处更名为黑龙江省土地管理局驻农垦牡丹江土地管理局,业务工作归省土地局领导,党政生活由管局管理,魏世林改任局长,刘兆军改任副局长。1993年9月,按上级要求,各场土地科上划黑龙江土地管理局驻农垦牡丹江土地管理局,人、财、物业管理权限,由驻农垦牡丹江土地管理局上收管理,农场土地科更名为黑龙江省土地管理局驻农垦牡丹江土地管理局某某分局,并增设当壁镇、吉祥土地管理所。1998年3月按照省的要求,农垦、森工土地实行统管,直属于黑龙江省土地管理局,人、财、物三权上划到省,各农场土地分局更名为黑龙江省土地管理局驻某某农场土地科。
  至此,农垦牡丹江土地管理局下设13个驻农场土地科,土地管理局机关设规划用地市场科、地籍科、监察科、财务科、办公室、局直土地管理科、勘测队、微机室。在编人员44人,其中各农场土地科31人,局机关13人,在编人员全部列为干部管理,局长1人,正科长11人,副科长5人。管局有副局长分工主管土地管理工作,各农场有副场长分工主管土地管理工作,各生产队多由统计兼任土地管理工作,全管局共有兼职土管员480人,全局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土地管理网络。
             土地管理机构沿革情况表
               (1986~2000年)
  表3-288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要求土地管理部门加强地籍和土地开发利用的管理。1989年对局直连珠山镇、密山北大营、裴德、虎林四个小区进行调查,并发放土地使用证,调查率982%,发证率85%。在农用地籍方面,从1988~1995年进行了土地详查工作,查清了全局土地面积、分类、利用情况以及变化原因。对耕地进行了评价,对不稳定耕地,“五荒”也进行调查统计。在地权管理方面,在省、市的领导下,会同地方较好地解决了农场与周边地方的地权纠纷,所在市县陆续为农场颁发土地证。局内场际间的边界纠纷也得到较好的解决。多年来,土地管理局坚持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开展执法监察,共查出违法用地44起,并对其进行了相应的处罚。土地管理局还为垦区的公益事业先后筹资36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