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工商物价第一节 概况1984年,管局工商管理局(简称管局工商局,下同)正式成立。1988年根据总局指示精神,管局工商局为总局工商物价局的派出机构,实行双重领导,行政领导以管局为主,业务上受总局工商物价局指导,名称改为牡丹江农垦工商行政物价管理局,局机关定编18人,14个农场的工商物价局定编68人。1996~1998年,东部6场参与虎林县搞区域经济一体化试点,将6场的工商物价管理职权,划归虎林县地方政府行使,6场的工商物价局的工作人员和财产移交给虎林县工商局管理。1996年总局决定理顺垦区工商物价管理体制,垦区各级工商物价机构开始实行垂直领导、系统管理。名称更为垦区牡丹江工商行政物价管理分局,隶属垦区工商物价局,行使县级工商物价管理职权。农场的工商物价局同时更名为工商行政物价管理所,为垦区牡丹江工商行政物价管理分局的派出机构,干部和财产实行系统垂直管理。1997年工商物价局成立党委。1998年省委、省政府决定结束虎林经济区域一体化试点,东部6场的工商行政物价管理职权划回垦区牡丹江工商行政物价管理分局行使。1999年1月,根据《国务院批转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精神,省以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行垂直管理,总局工商物价局和垦区牡丹江工商物价管理分局直接隶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局机关设9个科室,定编31人,下设16个工商所,定编105人。
工商行政物价管理分局机构沿革表
表3-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