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组织工作第一节 概况全局党的组织工作,由局党委的工作机构———组织部负责,担负全局场处级以上党政班子的组织建设、干部管理和基层党建工作。1984年底以前没有单设人事部门,大量人事工作在组织部统一安排下由副部长分管,其任务包括工资管理、编制管理、科以下干部管理、科技干部管理和职改工作等。
1985年以后,管局组织部与人事处分设,组织部编制7人,设部长、副部长各1人、下设干部科和组织科。1994年2月组织部与人事局合署办公,组织部长同时兼任人事局长,配两名副职,即组织部副部长、人事局副局长,编制12人。1996年初管局改分局,机关机构重新定编,组织部(含人事局)编制10人。
十多年来,随着改革的深入,经济的发展,党的组织也不断发展变动,场处级党委,由1986年的50个,调整为2000年的44个,党的支部也有所减少,但党员总数在逐年增加,由1986年的13867年增加到2000年的16605人。每年新发展党员都在300~500人之间。每年涌现出分局级优秀党员100多人。1996年兴凯湖农场党委被中共中央组织部授予“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1997年宁安农场林业工人孙俊福被光荣选为中共“十五大”代表。
组织部领导更迭表
(1984~2000年)
表4-9
续表4-9
历年党组织状况表
(1986~2000年)
表4-10
“先优”评比统计表
(1986~2000年)
表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