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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整党

第四节 整党


根据党中央整党决定和上级党委关于整党工作的部署,1985年5月和10月,23个场处级单位的党组织参加了第二期第二批的整党。历时10多个月,于1986年8月1日经验收合格,批准全面整党结束,转入党的经常性建设。
  这一期整党,是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为指针,依靠各级党委的领导及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和自觉性,解决党内存在的思想、作风、组织上的严重不纯问题和与“四化”建设不相适应的问题;端正业务工作指导思想,同党中央在政治上、思想上保持高度一致,实现党风的根本好转;通过整党全面办好家庭农场和农工商企业,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促进“改革”、“翻番”,把各级党组织建设成为领导“四化”建设的坚强核心。
  这批场(处)级单位整党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系统教育、边学边改阶段;第二阶段为对照检查、集中整改阶段;第三阶段为组织处理、党员登记和后期建设阶段。为了加强对整党工作的组织领导,管局党委和各整党单位都成立了整党工作指导领导小组和整党办公室,管局党委还对每个整党单位下派了整党联络组,管局和整党单位都定期出版“整党简报”,交流整党工作经验。这批参加整党的党组织,有党委38个,党总支8个,党支部414个,党员6530人。整党期间,经集中整改和民主测评,达标党员占参加整党党员总数的44.6%,基本达标的党员占54%,不同意达标者占总数的1.4%。受党纪政纪处分的党员97人,占参加整党党员总数的1.48%。在组织处理后,进行了党员登记。予以登记的党员6484人,暂缓登记的33人,不予登记的9人,暂未登记的4人。
  在场(处)级单位整党的基础上,全局开展了队一级的整党。1986年8、910三个月先进行“未整先学、未整先查和未整先改”,11月队级整党先后正式开展,截止到1987年1月下旬圆满结束。
  队级整党全局有4个基础党委,6个党总支和501个基础党支部参加。党员人数7017人,占全局党员总数的55%。
  队级整党分两个阶段进行:即学习整党文件,系统党性教育阶段和民主生活会,组织处理党员登记及后期建设阶段。在组织处理中有23名不起作用的党员被除名,有6994名党员参加了“党员登记”,占队级整党单位党员总数的99.67%。
  全部整党结束,管局党委按照中央整党决定的5条验收标准和总局党委的13条整党验收目标,先后对整党单位进行了验收,认定整党取得了显著成果,完成了规定的四项基本任务。其主要体现在:一是广大党员改革意识增强,统一了对兴办家庭农场的认识,积极投入到以家庭为主的经营承包中去;二是各级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坚持从严治党,完善了自身建设的各项制度,增强了战斗力,形成了较强的领导核心;三是纯洁了党的组织,查处了各类案件和不正之风,清理了“文化大革命”“左”的影响,核查了“三种人”;四是党员素质有了明显提高,先锋作用有了明显增强,党群关系、干群关系有了明显改善;五是党风基本实现了根本好转和明显好转,群众较为满意。